《用水權交易管理規則(試行)》是為鼓勵和規範用水權交易,保護用水權交易市場各參與方的合法權益,維護用水權交易市場秩序,根據《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推進用水權改革的指導意見》(水資管〔2022〕333號)等制定的規則。由水利部於2024年1月10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用水權交易管理規則
- 頒布時間:2024年1月10日
- 實施時間:2024年1月10日
- 發布單位:水利部
- 發文字號:水財務〔2024〕9號
《用水權交易管理規則(試行)》是為鼓勵和規範用水權交易,保護用水權交易市場各參與方的合法權益,維護用水權交易市場秩序,根據《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推進用水權改革的指導意見》(水資管〔2022〕333號)等制定的規則。由水利部於2024年1月10日印發實施。
《用水權交易管理規則(試行)》是為鼓勵和規範用水權交易,保護用水權交易市場各參與方的合法權益,維護用水權交易市場秩序,根據《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推進用水權改革的指導意見》(水資管〔2022〕333號)等制定...
第二十九條 水權交易平台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完善交易規則,加強內部管理。水權交易平台違法違規運營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交易場所管理辦法處罰。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根據本辦法和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
第十三條 交易平台應當按照其交易規則組織交易,並按規定出具水權交易鑑定證書。第十四條 完成平台交易的,交易主體應當簽訂水權交易契約,明確交易量、交易期限、受讓方取水地點和取水用途、交易價格、違約責任、爭議解決辦法等內容。期限超過一年的,應當按規定變更雙方涉及的分配指標、取水許可等。第十五條 開展自主...
水權交易制度是指政府依據一定規則把水權分配給使用者,並允許水權所有者之間的自由交易。如此依據市場交易的水分配製度可以保證高價值用途的用水需求,以避免開發高成本的水源而破壞環境。制度發展 我國的《憲法》規定了國家也即全民是自然資源的所有者,2002年新《水法》也規定了國家是水資源的所有者,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寧夏回族自治區用水權收儲交易管理辦法》是為加快建立完善的用水權制度,規範用水權確權、收儲、交易及監管行為等制定的檔案。2022年9月23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水利廳、財政廳發布《寧夏回族自治區用水權收儲交易管理辦法》,於10月10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制定背景 寧夏回族自治區全面啟動的用水權改革,...
交易平台應當制定交易規則和交易契約示範文本,提供交易場所,組織交易活動,並依法公開交易信息。第十三條 取水權轉讓方應當向交易平台提交下列材料:(一)取水許可證;(二)水平衡測試分析材料;(三)取水許可審批機關出具的節水驗收意見;(四)擬轉讓水量的數量和價格;(五)轉讓後對有重大利害關係的第三方和...
水權交易市場的具體運作,首先要分配水權,其次是制定交易規則。分配水權 由於水量具有不確定性,因季節和年份變化很大,所以在國外多數流域將水權定義為流量的比率,即水權人擁有總水量的固定百分比,而實際擁有的水量是不確定的。水權的授予可以根據降雨量、灌溉面積、土地面積等來計算,且必須建立歷史資料庫。對於新水權...
按照《管理辦法》,河南省將設定省級水權交易管理平台,負責全省南水北調水量交易的日常工作。需要轉讓南水北調水量的,向交易管理平台提出轉讓申請,需要購買水量的則需提出購買意向。水量交易價格由轉讓方和受讓方綜合考慮南水北調工程基本水價、供求關係、交易成本、交易收益等因素協商確定。去年(2014年)年底南水北...
1.區域水權交易。區域水權交易可採取公開交易或協定轉讓的方式進行,明確交易水量、交易期限、交易價格等,在水權交易平台簽署協定成交。水權交易費用不代替水資源費、水價。區域水權交易收入屬於政府非稅收入,按照規定上繳國庫,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重點用於用水權收儲、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及運行維護、水資源管理與保護、...
第八條 在初始水權明晰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市場配置、政府調控相結合的水權轉讓制度。在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區域、行業、取用水人之間進行水權交易。第九條 本區域取水已經達到取水許可總量控制指標,確需新增取水的,應通過水權轉讓方式調劑解決用水。通過水權轉讓方式申請取水的,取水人應當委託有資質的...
建立了節水規劃、總量與強度雙控、定額管理、計畫用水、節水“三同時”、水價等基本管理制度,落實了農業、工業、城鎮、服務業節水等措施。同時,結合我省實際,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建立規划水資源論證、水權交易等制度。進一步明確了加強地下水管控、落實農業灌溉用水計量收費等規定,並將非常規水源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擴大...
第四十一條 國家培育和規範水權市場,支持開展多種形式的水權交易,健全水權交易系統,引導開展集中交易,完善水權交易規則,並逐步將水權交易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系。第四十二條 對節水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第四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等主管...
建立健全水權制度,既要保證政府調控作用,防止市場失效,又要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提高配置效率。制度 水權制度是界定、配置、調整、保護和行使水權,明確政府之間、政府和用水戶之間以及用水戶之間的權、責、利關係的規則,是從法制、體制、機制等方面對水權進行規範和保障的一系列制度的總稱。水權制度體系由水資源...
(五)水資源使用權。在合理界定和分配水資源使用權的基礎上,在流域上下游、行業間、用水戶間通過市場機制實現水資源使用權的流轉。包括區域水權交易、取水權交易、灌溉用水戶水權交易等。(六)宅基地使用權。指依法在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流轉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出租的,地上建築物及構築物一併...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按照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或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制定年度用水計畫,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年度用水實行總量管理。建立健全水權制度,積極培育水市場,鼓勵開展水權交易,運用市場機制合理配置水資源。(六)嚴格實施取水許可。嚴格規範取水許可審批管理,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
在理論方面,分析了我國水權和水市場建設所需要的制度基礎、機制條件及所面臨的風險;在技術方面,建立了初始水權分配的多準則最佳化數學模型,提出了水權調度實現及其風險度的概念和計算方法,在實務方面,提出了我國典型流域開展水權交易的技術框架、交易規則及操作細節,闡述了套用網際網路平台開展水權交易的業務流程和實踐...
在理論方面,分析了我國水權和水市場建設所需要的制度基礎、機制條件及所面臨的風險;在技術方面,建立了初始水權分配的多準則最佳化數學模型,提出了水權調度實現及其風險度的概念和計算方法,在實務方面,提出了我國典型流域開展水權交易的技術框架、交易規則及操作細節,闡述了套用網際網路平台開展水權交易的業務流程和實踐...
各級政府要按照江河水量分配方案或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制訂年度用水計畫,加強對行政區界河流斷面流量和地下水水位監控管理,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年度用水實行總量管理。建立健全水權制度,積極培育水市場,鼓勵開展水權交易,運用市場機制合理配置水資源。(七) 嚴格實施取水許可。取水許可優先保障低消耗、低排放...
建立健全水權制度,積極培育水市場,鼓勵開展水權交易,運用市場機制合理配置水資源。 (六)嚴格實施取水許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0號)的規定,完善我省取水許可審批和監督管理配套政策,嚴格規範取水許可審批管理,實行取水許可區域限批制度和取水許可...
加強水資源費徵收和使用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的徵收範圍、對象、標準和程式徵收,確保應收盡收。任何地方政府、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減免、緩徵或免徵水資源費。建立合理的水價調整機制,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優質優價、公平負擔的原則,制定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和城市用水價格,積極推進供水計價方式改革,積極推進水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