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監測條例

《生態環境監測條例》是生態環境部將研究制訂起草的條例。旨在加強對社會監測機構的監管,培育好監測市場,規範好監測市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生態環境監測條例
  • 起草:生態環境部
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司長柏仇勇2019年5月29日介紹稱,一是聯合六個部委開展生態環境監測技術“大比武”,二是將研究制訂起草《生態環境監測條例》。
柏仇勇表示,下一步還將做好兩件事。一是聯合六個部委開展生態環境監測技術大比武,通過監測技術大比武提高各級各類機構的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因為提高數據質量的核心是靠各級監測機構建立健全內部的質量管理體系,這是核心。外部檢查主要起警示、威懾作用。我們通過技術大比武,整體把監測系統,監測隊伍的技術能力提升來保證監測數據的質量。
二是將研究制訂起草《生態環境監測條例》,通過條例的制訂,進一步明確各級生態環境監測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保護各級各類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的權利和義務,同時也進一步強化各界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的法律責任。從這兩個方面來加強對社會監測機構的監管,培育好監測市場,規範好監測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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