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政府關於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通知

《甘肅省政府關於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通知》是一部甘肅省政府相關部門於2001年06月08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政府關於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82602
  • 發布文號:甘政發[2001]32號
  • 發布日期:2001-06-08
  • 生效日期:2001-06-08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發布單位】82602
【發布文號】甘政發[2001]32號
【發布日期】2001-06-08
【生效日期】2001-06-0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具體內容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通知
(甘政發〔2001〕32號2001年6月8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今年以來,國務院連續發出了《國務院關於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等檔案,2001年4月2日至4日,國務院在北京召開了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會議,對開展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檔案和這次會議精神,現結合我省實際作如下通知:
一、全省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五大和十五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針,認真貫徹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會議精神,從戰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認識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深化改革與加強法制並舉,長期整治與短期集中打擊結合,標本兼治,堅決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力爭經過對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偷、漏、騙稅、商業欺詐以及建築市場、金融市場、文化市場等重點領域的集中整頓、打擊和規範,逐步建立規範的市場經濟秩序,為全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二、全省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內容和當前工作重點
(一)“十五”時期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主要內容
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偷稅、騙稅、騙匯、走私等違法犯罪活動;整頓建築市場;整頓和規範金融秩序;加強審計監督,嚴肅財經紀律;規範社會中介機構的行為;推進文化市場整頓;打破地區封鎖和部門、行業壟斷;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監察。
(二)當前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工作重點
在全面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基礎上,根據每個時期的不同特點,分別確定各階段整治的重點。當前,要緊緊抓住直接關係廣大人民民眾切身利益、民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嚴重的六個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整頓打擊和規範,具體是:
1.以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農資、棉花和拼裝汽車、拼裝機車等為重點,整頓和規範商品市場。集中在重點市場、重點地區查處一批大案要案。
2.以查處規避招標、假招標和轉包為重點,整頓和規範建築市場。集中對轉包、違法分包和無證、越級承包工程,以及違反法定程式及不執行強制性技術標準、偷工減料等進行查處。
3.以查處偷稅、騙稅、非法減免稅為重點,強化稅收征管。集中打擊偽造、倒賣、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涉稅犯罪活動的專業化作案團伙。
4.以查處地區封鎖和部門、行業壟斷為重點,打擊地方保護主義。查處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壟斷性行業和公用性企業妨礙公平競爭,阻撓外地產品或服務進入本地區市場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限制企業競爭的做法。
5.以清理壓縮音像集中經營場所,查處非法經營的“網咖”、“遊戲機房”為重點,整頓文化市場。開展音像市場專項治理,打擊盜版侵權、製販淫穢出版物等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電子遊戲、歌舞娛樂經營場所的監管。
6.以查處非法證券期貨市場和證券公司為重點,整頓和規範金融秩序。查處銀行、證券、保險機構的違法違規經營活動。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變相從事金融業務的活動。打擊金融欺詐和證券市場內幕交易行為。制止惡意逃廢債務。
三、全省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目標
爭取用一年左右的時間,使嚴懲破壞市場經濟秩序違法犯罪活動蔓延的勢頭得到明顯遏制;使後果嚴重影響惡劣的大案要案得到揭露和處理,觸犯刑律的犯罪分子移送司法機關得到嚴厲懲處;有關法律、法規得到進一步完善,執法隊伍和執法力度得到加強;民眾對市場經濟秩序的滿意程度明顯提高,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工作取得階段性的成果。
四、全省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任務分工
(一)由省經貿委、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辦等部門分別負責起草完成對《國務院關於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國務院關於禁止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實行地區封鎖的決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三個政策性檔案的貫徹意見.由省政府印發執行。
(二)由省計委、省經貿委、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工商局、省藥品監督局、省菸草專賣局、省外匯管理局、省安監局、省供銷社、省貿易經濟合作廳、省財政廳、省公安廳、省監察廳、省衛生廳、省審計廳、省新聞出版局、省政府法制辦、省體改辦、省物價局、省文化廳、省建設廳、蘭州海關、省國稅局、省地稅局、中國證監會蘭州特派辦、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工,分別起草完成本部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具體工作方案,報全省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後組織實施,並認真抓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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