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參與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參與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通知》在2005.05.14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參與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通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頒布時間:2005.05.14
  • 實施時間:2005.05.14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3月31日,國務院召開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電視電話會議,總結了 2004年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情況,對2005年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進行了部署,要求突出重點,落實責任,進一步推動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深入紮實開展。為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配合做好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去年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鞏固和深化了整規工作的階段性成果,市場經濟秩序繼續向好的方向發展。各級人民法院依法嚴懲各種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活動,有力地打擊了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遏制了違法犯罪行為蔓延的勢頭,繼續為市場經濟秩序的根本好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但是,當前整規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依然嚴峻,市場經濟秩序距離人民民眾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制售假冒偽劣藥品、有毒有害食品的重大案件時有發生,侵權盜版行為仍較嚴重,各種形式的商業欺詐屢禁不止,涉稅犯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證券等金融領域犯罪、非法傳銷行為在有的地方仍然猖獗。各級人民法院對此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始終高度重視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司法為民要求的高度,以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增強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制定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審判工作的組織領導,保證起訴到法院的各類相關案件的質量和效率,密切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把保障和促進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順利進行,作為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切實抓緊抓好。
二、突出打擊重點,。繼續抓好大要案刑事審判 ,
2005年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繼續圍繞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展開,以抓好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開展保護智慧財產權和打擊商業欺詐專項行動為重點。為此,各級人民法院今年要將生產、銷售偽劣食品、藥品犯罪、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虛假廣告犯罪、非法行醫犯罪、商業欺詐犯罪作為突出的打擊重點,堅決、及時依法從嚴懲處。同時,各地法院要結合本地實際,對起訴到法院的走私、偷騙稅、非法傳銷、非法集資等其他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案件,繼續保持高壓態勢,依法從嚴懲處。對於犯罪數額巨大、民眾反映強烈,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大案要案,高級人民法院要加強督導,一審法院要確保起訴後及時審判,依法應當重判的要堅決重判。要將有國家工作人員參與或者包庇縱容的大案要案作為重中之重,深挖經濟犯罪的“後台”和“保護傘”,依法從嚴懲治腐敗犯罪。通過公正高效審判經濟犯罪大要案,震懾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分子,推動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深入開展,維護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
三、全面發揮職能作用,有力推進綜合整治
各級人民法院在加強刑事審判和加大刑罰打擊力度的同時,要注重發揮民商事審判、行政審判和執行工作直接調整經濟和社會生活的職能,為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通過民商事審判有效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信用和契約關係,制裁侵犯智慧財產權、欺詐經營和惡意拖欠甚至逃廢債務等民事違法行為,保障市場經濟秩序的有序運轉。在民事訴訟過程中發現涉嫌經濟犯罪的,要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辦理,及時將犯罪嫌疑線索、材料移送有關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查處。通過行政審判依法支持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行政行為,遏制地方保護、地區封鎖和部門行業壟斷,為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堅決執行法院生效裁判和其它法律文書,保證被法律確認的財產權利真正及時落實到權利主體手上,切實維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和市場經濟秩序。各級人民法院在做好審判工作的同時,對於辦案和調研中發現在管理制度和環節上存在的漏洞和隱患,要及時提出司法建議,促使有關部門和發案單位總結教訓,建章立制,加強管理,預防犯罪。
四、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解決法律適用難題
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不僅要靠打擊和整頓,更要靠規範和建設。各級人民法院要加強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調查研究工作,不斷總結審判經驗,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嚴把案件審理的事實關、證據關、法律適用關和審判程式關,確保辦案質量。繼續堅決貫徹依法從嚴懲處方針,嚴格執行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刑事政策,以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已將金融犯罪、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的法律適用問題作為重點調研課題,對非法采供血和非法行醫有關適用法律的司法解釋也在抓緊起草,爭取儘快出台。各地人民法院要積極配合、主動開展上述課題的調查研究工作,並對審判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提出對策和建議,從而不斷提高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審判工作水平,維護執法的統一性和嚴肅性。
五、加強公開審判和法制宣傳,保持打擊聲勢和力度
近年來,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好與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有關案件的同時,注重選擇典型案件通過新聞媒體開展法制宣傳,實踐證明這是震懾犯罪、教育民眾,擴大審判效果的有效方式,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各級人民法院要積極配合抓好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開展保護智慧財產權和打擊商業欺詐專項行動等三項整規重點工作,圍繞打擊重點,繼續與新聞宣傳部門配合做好宣傳報導,採取曝光典型案件、揭露犯罪手法、以案釋法等多種方式,利用新聞媒體宣告人民法院的嚴正判決,始終保持對經濟犯罪的高壓態勢,提高公眾的誠信意識和法制意識,營造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良好社會氛圍。
2005年5月14日
司法檔案(類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