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的通知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電視電話會議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的通知》(國辦發〔2001〕59號)精神,進一步做好我省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工作,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原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的通知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豫政辦[2001]89號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日期:2001-09-03
  • 生效時間:2001-09-03
【發布單位】81602
【發布文號】豫政辦[2001]89號
【發布日期】2001-09-03
【生效日期】2001-09-0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的通知
(豫政辦〔2001〕89號二00一年九月三日)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電視電話會議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的通知》(國辦發〔2001〕59號)精神,進一步做好我省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工作,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
自2001年4月全省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開展以來,我省以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主要是“網咖”)專項整治為突破口,大力開展文化市場秩序整頓和規範工作,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電子遊戲廳、音像市場中的色情內容、賭博活動,以及盜版製品等問題得到了初步遏制,文化市場秩序有了一定好轉。但是,文化市場仍存在著混亂現象,一些內容低級庸俗、愚昧迷信,甚至一些暴力、淫穢、反動的文化產品仍有流傳,非法印刷等違法違規現象仍有發生。這些問題的存在,敗壞了社會風氣,破壞了市場秩序和改革開放,影響社會穩定,嚴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人民民眾對此反映強烈,必須進一步進行整頓和規範。
文化市場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關係到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健康發展。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既是鞏固我省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成果,進一步樹立良好形象的重大舉措,也是全面推進社會文明進步的內在要求,對於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以及全省人民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不斷提高,為我省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提供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都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實踐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的重要性。要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國辦發〔2001〕59號檔案和全國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從努力發展中國先進文化,淨化社會環境,保證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高度,進一步增強做好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領導,深入開展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工作,努力實現全省文化市場秩序的根本好轉。
二、突出重點,明確分工
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既要全面推進,又要突出重點。當前,首先要重點抓住那些直接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民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嚴重的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加大整治力度,務求取得實效,帶動全省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工作的全面開展、穩步推進。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我省實際,這次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的重點如下:
(一)整頓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嚴厲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的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繼續對非節假日準許未成年人進入有不健康內容的電子遊戲,以及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等突出問題的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進行專項整治。在前一階段專項整治中經過審查合格並重新審核登記、已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的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要嚴格執行《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守法經營;對未通過重新審核、未取得營業執照仍在擅自營業的,要依法查處和取締,並立即切斷其接人線路。整頓期間停止審批新的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整頓工作結束後要控制總量,從嚴審批。要加強行業自律,不斷提高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者的業務素質、道德素質和法規觀念,引導他們開設連鎖店、聯營店,實現規模經營。鼓勵學校、青少年宮等機構開設公益性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場所,讓廣大中小學生在教師、輔導員的指導下上網,形成自覺守法、健康上網的良好風氣。
此項工作由省通信管理局會同省公安廳、文化廳、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門負責。
(二)整頓電子遊戲經營場所
繼續嚴格執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等部門關於開展電子遊戲經營場所專項治理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44號),清理和取締無證照或證照不全的電子遊戲經營場所,堅決遏制非法電子遊戲活動的回潮。一律停止審批新的電子遊戲經營場所。嚴厲打擊電子遊戲違法違規經營活動,堅決銷毀違法電子遊戲機型、機種,把城市居民區內、城鄉結合部、村鎮作為檢查重點,依法查處各類違法活動。
此項工作由省文化廳會同省經貿委、公安廳、外經貿廳、信息產業廳、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門負責。
(三)整頓歌舞娛樂服務場所
依照國務院《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和《河南省公共場所治安管理條例》精神,對無證照或證照不全,硬體設施、消防安全、經營人員不合格,以及其他嚴重違法違規經營的歌舞娛樂場所要堅決取締;對在以前專項整治中已被取締或需要整改而以停代整躲避檢查,或改頭換面暗中經營的歌舞娛樂場所要嚴肅查處;要認真檢查各地有無違反規定繼續審批新的歌舞娛樂服務場所情況,是否做到嚴格把關,壓縮總量;要嚴厲打擊賣淫嫖娼、賭博、吸毒販毒等社會醜惡現象以及“陪侍”等變相賣淫活動。
此項工作由省公安廳會同省監察廳、文化廳、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門負責。
(四)整頓音像製品經營場所
2001年底前全部關閉以出租、招商方式經營音像製品的場所。壓縮淘汰一批規模小、經營混亂、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音像製品零售、出租單位,停止審批並繼續壓減錄像放映場所,堅決取締無證照或證照不全的錄像放映場所。依法嚴厲打擊反動、淫穢及盜版等非法音像製品經營活動,切實查處游商和無證經營音像製品或利用網路銷售非法音像製品的行為。整頓期間停止審批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經營單位。在整頓和規範的基礎上,大力推進音像製品集中配送,積極發展連鎖經營,努力提高正版音像製品的市場占有率。
此項工作由省文化廳會同省公安廳、工商行政管理局、新聞出版局等部門負責。
(五)整頓出版物和計算機軟體市場
對出版物和軟體經營場所進行全面清查,取締和關閉無證照或證照不全的出版物(含光碟,下同)以及計算機軟體銷售網點;加大對城市街頭和社區非法游商的查處力度,加強對機場、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的檢查,徹底清查收繳各種載體的各類非法出版物和盜版軟體。重點查繳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淫穢色情、宣揚封建迷信、偽科學以及侵權盜版的非法出版物;加強對大中國小校周邊地區和城鄉集市非法出版物攤點的集中清理,防止其成為新的非法出版物集散地;要堅決打擊制售各種非法出版物和盜版軟體的不法團伙,端掉其製作、儲運窩點,搗毀其地下發行網路。對銷售非法出版物和盜版軟體,情節嚴重的,要吊銷其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加強對計算機網路的監控,嚴防各類非法出版物在網上傳播。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要帶頭使用正版計算機軟體。
此項工作由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會同省公安廳、信息產業廳、文化廳、鄭州海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門負責。
(六)整頓和規範印刷業
對無證無照從事印刷經營活動的印刷廠點要堅決取締,沒收其專用工具及印刷設備。對證照不全但經營管理比較規範、設備工藝比較先進,人員素質較好,從未從事過非法經營活動的印刷企業,要責令進行整改、限期補齊證照。從嚴從重查處非法翻印境外政治性出版物和含有反動、淫穢、迷信內容以及國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內容出版物的行為。嚴肅查處盜印工具書、教學用書和其他暢銷書以及偽造票證、證件,印製假冒商標、包裝裝潢材料、廣告宣傳品的活動。加大辦案力度,追源頭、查流向,打擊犯罪團伙,嚴懲首惡分子和慣犯,徹底摧毀地下印刷網路。抓好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的整治,重點整治非法印刷大案要案多發地區和無證照或證照不全的印刷廠點密集的地區,以及城鄉結合部租用企業廠房、民房和其他隱蔽場所從事非法印刷經營活動的廠點。調整印刷業結構,合理控制總量,使印刷企業低水平重複建設的狀況得到明顯改變。
此項工作由省新聞出版局會同省公安廳、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等部門負責。
此外,還要做好文物市場秩序的整頓和規範工作,重點打擊盜賣和走私文物行為,依法嚴懲犯罪分子。此項工作由省文化廳、文物管理局會同省公安廳、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門負責。
三、加強領導,狠抓落實
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情況複雜,工作難度較大。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加強領導,按照全國和全省的統一部署,協同聯動,狠抓落實,務求實效。
(一)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文化市場秩序整頓和規範工作的領導。全省組織開展的6個專項整治行動,要分別成立協調領導小組或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各專項整治牽頭部門一把手任組長或召集人,牽頭單位和各配合單位的主管領導為成員,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專人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二)明確責任,密切配合,加強協作。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工作要實行責任制。各級政府負責本地區文化市場的整頓和規範,各有關部門負責文化市場整頓和規範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各牽頭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儘快開展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的專項行動。各配合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加強協調與配合。
(三)加強執法,狠抓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採取切實措施,大力推進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要健全執法機構,充實執法人員,落實執法經費。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文化市場監管的法律法規,堅決糾正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和以罰代刑現象。對於嚴重干擾文化市場秩序整頓工作的地方保護主義現象要嚴肅進行查處。要加大辦案力度,對民眾反映強烈、後果嚴重、影響惡劣的大案要案要依法從嚴查處,並在新聞媒體予以曝光,營造強大的社會和輿論攻勢。要把整頓和規範結合起來,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完善制度,強化管理,標本兼治。
(四)進一步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要廣泛宣傳和發動民眾,自覺抵禦腐朽文化的侵蝕,不斷完善文化市場秩序,剷除腐朽文化賴以滋生的土壤,把文化場所變成傳播精神文明的場所。要通過新聞媒體公布舉報電話,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在全社會形成共同抵制、嚴厲打擊文化市場各類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的良好氛圍。
(五)加強督促檢查和信息溝通。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和信息溝通,深入調查研究,總結整頓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和先進典型,及時發現並提出解決新問題的意見或建議,促進全省文化市場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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