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決定

1996年7月31日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決定
  • 頒布單位:甘肅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6.07.31
  • 實施時間:1996.07.31
(1996年7月31日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將於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行政法制建設的一件大事,也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一個重要步驟。行政處罰法的頒布施行,對於規範政府行為,促進政府轉變職能,改進行政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強廉政建設,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密切政府與人民民眾的關係,保障和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進步完善,都具有重大的意義。根據地方組織法關於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廳政法規的遵守和執行的規定,為了切實做好實施行政處罰法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行政處罰法在本省得到全面、正確的貫徹實施,特作如下決定:
一、認真做好行政處罰法的學習、宣傳和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全省各級國家機關要積極組織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幹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幹部認真學習行政處罰法,深刻領會精神實質,全面掌握基本內容。通過學習,提高對實施行政處罰法重要意義的認識,克服與行政處罰法精神不相適應的思想。各級人民政府及所屬部門要制訂培訓計畫,組織對本地區、本部門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並嚴格考核。要把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和行政複議條例以及相關的專業法律知識作為培訓的主要內容。各級國家機關和各新聞單位,要採用各種形式向社會廣泛宣傳行政處罰法,並作為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第三個五年規劃的一項重要內容。
二、抓緊做好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的清理、修訂工作。省人大常委會、省人民政府和蘭州市人大常委會。蘭州市人民政府及全省其他有關機關要儘快對各自製定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進行全面清理,依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及時進行修訂。同時,要對照現行其他法律、法規,凡有牴觸的,一併予以清理、修訂或者廢止。清理、修訂工作要確保在1997年12月31日前完成。政府規章清理後,其中確需由地方性法規加以規範的,按照法定程式制定地方性法規。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和國務院法制局貫徹實施行政處罰法工作會議精神,在行政處罰法施行之後、修訂工作完成之前,現行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設定的行政處罰仍然有效,但行政處罰法規定的基本原則、實施處罰的程式等,必須認真執行。自行政處罰法施行之日起,其他規範性檔案設定的行政處罰一律無效,原制定機關應當明文廢止。
三、依法清理行政執法機構。全省各級人民政府及所屬部門要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抓緊清理現行行政執法機構。建立健全實施行政處罰主體資格制度,糾正非法授權和非法委託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行政處罰原則上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行政機關以外的組織未經法律、法規授權,不得行使行政處罰權;沒有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明確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委託事業組織實施行政處罰。自行政處罰法施行之日起,凡不具備行政處罰主體資格的行政機關或者組織,一律停止實施行政處罰,契約工、臨時工不得從事行政處罰工作。要在清理行政執法機構基礎上,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證件和著裝管理,加強依法辦事、服務意識和職業道德的教育。
地方性法規(類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