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非空集合R中,若定義了兩種代數運算+和
(不一定為加與乘),且滿足:
1、集合R在+運算下構成
阿貝爾群(Abelian group)。
2、
運算在集合R下滿足結合律,即
,
。R對
構成一個半群。
稱代數系統
是一個環(
Ring)。在不引起混淆的情況下,簡記為
.
若
只滿足條件1和條件3,而不滿足條件2的結合律,則
R稱為一個非結合環。此時
R中就有唯一的零元素
θ,使得對
α∈
R恆有
α+
θ=
α;
R中每個
α有唯一的負元素-
α,使
α+(-
α)=
θ,可簡記
α+(-
b)為
α-
b。分配律可推廣為:
α(
b±с)=
αb±
αс,(
b±с)
α=
bα±с
α;用數學歸納法可證:
在非結合環R中恆有:αθ=θα=θ;α(-b)=(-α)b=-αb;(-α)(-b)=αb;(nα)b=α(nb)=nαb,其中α、b為R中任意元素,n為任意整數。
如果非結合環
R還具有性質:
α2=θ(α∈R),且
雅可比恆等式成立,即在R中恆有(αb)с+(bс)α+(сα)b=θ,那么R稱為一個Lie環。
如果非結合環R的乘法適合交換律,且在R中恆有:(αα)b,α=(αα)(bα),那么R稱為一個若爾當環。
在非結合環的研究中,李環與若爾當環是內容最豐富的兩個分支。如果非結合環R的乘法適合結合律,那么R稱為一個結合環或環。如果在環R中再規定如下的一個新乘法“。”(稱為換位運算):α。b=αb-bα,那么R對原來的加法與新有的乘法是一個李環;若規定的新乘法為“·”(稱為對稱運算):α·b=αb+bα,則R便成一個若爾當環。
設S是非結合環R的一個非空子集,若對於R的加法與乘法,S也構成一個非結合環,則S稱為R的一個子環。一個真正的非結合環(即其中有三個元素在相乘時不適合結合律)的一個子環,有可能是一個結合環。非結合環R的若干個子環的交,仍是R的一個子環。當T為R的一個非空子集時,R中所有含T的子環的交顯然是R中含T的最小子環,稱之為R的由T生成的子環。如果非結合環R中任意三個元素生成的子環恆為結合環,那么R已經是一個結合環;如果R中任意兩個元素生成的子環恆為結合環,那么R稱為一個交錯環;
如果R中任意一個元素生成的子環恆為結合環,那么R稱為一個冪結合環。在冪結合環中,第一、第二指數定律即:
恆成立。
如果一個交錯環的乘法還適合交換律,那么它稱為一個交錯交換環。在交錯交換環中,不僅有第一、第二指數定律成立,而且有第三指數定律即:
(n是任意正整數)成立;還有二項式定理。
結合環與交換環的典型例子如:F上的n階全陣環,即數域(或域)F上的所有n階
矩陣在矩陣的加法與乘法下構成的一個環;V的完全線性變換環,即F上的一個向量空間V的全部線性變換在變換的加法與乘法下構成的一個環;F上的多項式環,即F上一個或若干個文字的多項式全體構成的一個交換環。整數環,即全體整數構成的一個交換環;全體偶數構成它的一個子環,稱為偶數環;R上的n階全陣環,即在任意一個環R上的全部n階矩陣,對於仿通常矩陣的運算定義的加法與乘法構成的環,記為R
n;【0,1】上的全實函式環,即定義在區間【0,1】上的全部實函式,對於函式的加法與乘法構成的一個交換環;整數模n的環
,即模n剩餘類,對於剩餘類的加法和乘法構成的一個交換環。它是只含有限個元素的交換環的典型例子。
若一個環R中含有一個非零元素e≠θ,使對每個x∈R有ex=xe=x,則e稱為R的一個單位元素。一個環若有單位元素,則它必然是唯一的。設R是一個含有單位元素的環,α是R中一個元素,若R中有元素b,使αb=bα=e,則b稱為α的一個逆元素。當α有逆元素時,其逆元素必然是唯一的,記為α-1,α-1也有逆元素,而且就是α,即(α-1)-1=α。R的零元素θ必無逆元素。若R的每個非零元素都有逆元素,則R稱為一個體或可除環。四元數代數就是典型的體。在體的定義中再規定其乘法適合交換律,就是域的定義。
理想
設S是環R的一個非空子集,所謂S是R的一個左理想,意即①S是R作為加法群時的一個子群;②當α∈S,x∈R時,若有xα∈S,則S稱為R的左理想。若有αx∈S,則S稱為R的右理想。如果S既是R的左理想,又是R的右理想,則稱S是R的一個理想。例如,{θ}是環R的一個理想。
設l
1、l
2都是環R的左理想。R中所有的元素α+b(α∈l
1,b∈l
2)作成R的一個左理想,並稱之為l
1與l
2的和,記為l
1+l
2。R中所有的有限和
作成R的一個左理想,稱為R的左理想l
1與l
2的積,記為l
1l
2。易知R的左理想的加法適合交換律與結合律;R的左理想的乘法適合結合律且對加法有分配律。對於R的右理想的加法與乘法也有類似結果。由於左理想與右理想的對稱性,因此以下關於左理想的討論,對於右理想也適合。
環R的兩個左理想的和的概念可以推廣成若干(有限或無限)個左理想l
i的和l
i,它是由所有的有限和
所構成的。如果這些l
i均非零,而且在l
i中每個元素α=α
i的表法是唯一的,那么R的這組左理想l
i(i∈i)稱為無關的。環R的兩個左理想的積的概念可以推廣成任意有限多個左理想l
1,L
2,…,l
n的積l
1l
2…l
n。特別,當這些li都是R的同一個左理想L時,此積簡記為l
n。設T是環R的一個非空子集。R中有元素α,它能從左邊去零化T中每個元素即αT={αt|t∈T}是{θ},例如R中的零元素θ就是這樣一個元素。R中所有這種元素作成R的一個左理想,稱為T在R中的左零化子,或R中的一個左零化子。
如果環R的任意一組左理想中恆存在極小的左理想,那么環R稱為滿足左極小條件,或降鏈條件。所謂極小左理想,是指一組左理想中的一個左理想,它不能真正的包含組中任何左理想。同理可定義環R的左極大條件(或升鏈條件)以及環R的左零化子的極小與極大條件。由於環R的左零化子僅僅是R的一類特殊的左理想,所以環R的左零化子的極小與極大條件,分別弱於R的左極小與左極大條件。若環R滿足左極大條件,則R中左理想的任何無關組必為有限的。滿足左極小條件的環又稱為左阿廷環;滿足左極大條件的環又稱為左
諾特環;一個環滿足條件:①它的左理想的任何無關組恆為有限的;②它的左零化子滿足極大條件,稱為左哥爾迪環。由上述可知,左諾特環恆為左哥爾迪環。
設N是環R的一個理想。首先,R作為一個(交換)加法群時,則N就是群R的一個正規子群。N在R中的全部陪集對於陪集的加法(α+N)+(b+N)=(α+b)+N作成一個(交換)加法群。其次,規定(α+N)(b+N)=αb+N,這與陪集的代表元素α、b的取法無關。易知陪集的這種乘法,適合結合律且對加法有分配律。於是就得到一個環,並稱之為環R關於其理想N的剩餘類環,記為R/N。它與環R有同態關係。所謂同態,是指對於兩個環R1、R2,有一個從R1到R2上的映射σ:R1→R2,使對任意α·b∈R1恆有σ(α+b)=σ(α)+σ(b),σ(αb)=σ(α)σ(b)。R2是R1在σ下的同態像,記為:
對任意環R及其任意理想N,只要定義σ(α)=α+N就得到R到R/N上的一個同態映射,特稱之為自然同態映射。如果環R1到環R2上的一個同態映射σ,又是一一映射,那么σ稱為同構映射,記為:
可以證明,如果σ是環R到環R′上的一個同態映射,那么R中所有滿足σ(α)=θ′∈R′的元素構成R的一個理想N,稱為σ的核,且有R/N≌R′;如果環R滿足左極小(或極大)條件,那么其任意同態像亦然。
設l是環R的一個左理想,如果有正整數n使ln={θ},那么l稱為
冪零的。如果對l中每個元素α恆有正整數n(α)使
,那么l稱為詣零的。顯然
冪零左理想必為詣零左理想,但反之則未必。對R的右理想也有相應的定義。
如果P是環R的一個理想,
則P稱為R的一個質理想或素理想。如果環R的零理想{θ}是R的一個質理想,那么R稱為一個質(素)環。如果環R除{θ}外不再含其他的冪零理想,那么R稱為一個半質(素)環。質環恆為半質環,但反之則未必。
結構理論
設R
1,R
2,…,R
m均為環R的非零子環。如果R的每個元素α均可唯一地表為:
且當i≠j時恆有
,那么R稱為R
1,R
2,…,R
m的環直接和(或簡稱直和),記為:
此時諸Ri均必為環R的理想且R滿足左極小(極大)條件,必要而且只要諸Ri均然。當一個非零的環不能表為兩個以上的非零子環的環直接和時,則稱之為不可分環。例如非零的單純環(即除{θ}與自身外不再含其他理想的環)就是不可分環。
一個非零的環R為左阿廷質環,必要而且只要有體K使
。此時若又有體T使
,則必有T≌K,m=n。這樣的環必為單純環,又稱為阿廷單純環。一個非零的環為左阿廷半質環,必要而且只要它是有限個阿廷單純環的環直接和。這樣的環又稱為阿廷半單純環。一個阿廷半單純環為不可分環,必要而且只要它是阿廷單純環。以上結果統稱為韋德伯恩-阿廷結構定理。設R是任意一個左阿廷環,於是R的詣零左、右理想恆為
冪零的;R的所有冪零左理想的和又等於R的所有冪零右理想的和,從而這個和N是R的唯一最大冪零理想,稱為R的根,而且當N<R時,剩餘類環R/N是阿廷半單純環。
對環R中元素α,如果存在α′∈R,使α+α′+αα′=α+α′+α′α=θ,那么α稱為擬正則的,而且α與α′互為擬逆。例如,詣零元素α就是擬正則的,當αn=θ時,
。又如整數環中的-2也是擬正則的,其擬逆即-2自己。如果環R的一個左(或右)理想l的每個元素α都是擬正則的(此時α的擬逆α′亦必在l中),那么l稱為R的一個擬正則左(或右)理想。任意環R中恆存在唯一的最大擬正則理想J,稱為R的雅各布森根,它包含R的所有擬正則左與右理想,且剩餘類環R/J不含非零的擬正則左與右理想。特別,當J={θ}時,R稱為雅各布森半單純環。於是任意環R關於其雅各布森根J的剩餘類環R/J,便恆為雅各布森半單純環。非零的滿足左極小條件的雅各布森半單純環就是阿廷半單純環。
左分式環
如果在環R中有α≠θ,b≠θ,而αb=θ,那么α稱為左零因子,b稱為右零因子。一個非零元素如果既非左零因子,又非右零因子,那么這個非零元素稱為正則元。設Q是一個有單位元素e的環,R是它的一個子環,如果R的每個正則元α在Q中有逆元素α-1,且Q中每個元素β均可表為β=α-1b(其中α、b∈R且α為正則元),那么Q稱為R的一個左分式環。設R是一個非零的環,則R是哥爾迪質環,必要而且只要R有一個左分式環為阿廷單純環;R是哥爾迪半質環,必要而且只要R有一個左分式環為阿廷半單純環。
所謂環
R是一個左
奧爾環,即指
R含有正則元而且滿足左奧爾條件:對
α、
b∈
R(其中
b為正則元),恆有
α1、
b1∈
R(其中
b1是正則元)使得
b1
α=
α1
b。當環
R無零因子時,左奧爾條件即
R中任二非零元有共同的非零左倍元。一個環
R有左分式環,必要而且只要
R是一個左奧爾環。
序環
所謂環R的偏序關係“≤”,是指“≤”在環R的元素之間具有以下性質:
①自反性,即對每個α∈R恆有α≤α;
②傳遞性,即當α≤b,b≤с時有α≤с;
③反對稱性,即當α≤b,b≤α時有α=b;
④如果α≤b,那么對x∈R恆有α+x≤b+x;
⑤當θ≤α,θ≤b時有θ≤αb。有偏序關係存在的環,稱為偏序環。
在偏序環中,當α≤b,с≤d時,就必有α+с≤b+d;當α≤θ,θ≤b時,就有αb≤θ,bα≤θ;當α≤θ,b≤θ時,就有θ≤αb。在偏序環中,若α≤b且α≠b,則記為α<b。當θ<α時則稱α是一個正元素;當b<θ時則稱b是一個負元素。當α為正元素時,則-α必為負元素;當b為負元素時,則-b必為正元素;當偏序環中無左、右零因子時,就有兩個同號元素(即同為正元素或同為負元素)相乘為正;兩個異號元素相乘為負。如果偏序環R中任意兩個元素α、b均有α≤b或者b≤α,那么就說R是一個序環。例如整數環在通常數的小於等於關係“≤”下就是一個序環。
發展概況
環論的發展可追溯到19世紀關於
實數域的擴張及其分類的研究。
後來,發展成一般域上的代數結構理論,是源於J.H.M.韋德伯恩在1907年發表的著名論文。A.A.阿爾貝特、
布饒爾及
諾特等人發展與簡化了單純代數理論與算術的理想理論,
在1927年
阿廷的論文又把代數結構的主要結果推廣到具極小條件的環上,而成為韋德伯恩-阿廷結構定理。此後對於不具鏈條件的環換成一些拓撲或度量的條件進行研究,如
約翰·馮·諾伊曼與F.J.默里在
希爾伯特空間中研究變換環,馮·諾伊曼的正則環理論與
蓋爾范德的賦范環論等。
19世紀40年代後,一般環的根理想理論應時而起,迅速發展,其中尤以雅各布森根與半單純環以至本原環理論較為系統而深入。1958年A.W.哥爾迪對具極大條件的環得到了至善的結果。在體論以及非結合環中的若爾當環與雅各布森環的研究,均甚為活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