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2021年版》是2021年中國環境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2021年版
- 作者: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編
- 類別:全國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輔導圖書
- 出版社:中國環境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1年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膠訂
- ISBN:9787511146700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2021年版》是2021年中國環境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2021年版》是2021年中國環境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為了滿足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應試需求,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組織具有多年環境影響評價實踐經驗的專家於2005年編寫了首版...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基礎過關800題2021年版》是2021年中國環境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環境影響評價是我國環境管理制度之一,是從源頭上預防環境污染的主要手段。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制度是提高環境影響評價水平的一種有效舉措,自2005年實施以來,對於整體提高我國環境影響評價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起到...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是2021年中國環境出版集團出版的圖 書。
《山東省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已於2021年12月3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全國第一部省級層面關於規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對進一步規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從決策源頭防止生產力布局、資源配置不合理造成的環境問題,更好地維護人民民眾環境權益...
第五十一條 本條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內容解讀 解讀一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排污許可管理工作。為了加強排污許可管理,規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排污行為,控制污染物排放,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根據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條例》從明確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範圍和管理類別、規範申請與審批排污許可證的程式...
(四)承提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單位應按照環境質量標準進行環境質量評價。(五)跨省河流、湖泊以及由大氣傳輸引起的環境質量標準執行方面的爭議,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協調解決,協調無效時,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協調解決。第十七條 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實施:(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
第十一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服務業項目,建設單位在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提交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登記表,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服務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前,舉行論證會、聽證會...
企業事業單位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社會公眾開放設施、場所,提高公眾環境保護意識和參與程度。 第十一條 建設產生、貯存、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確定需要配套建設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2010年版)》根據全國統一考試實踐和《全國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的要求,我們於2006年至2009年先後組織對該冊教材進行了四次修訂。為滿足2009年度全國統一考試需要,2010年初,我們組織對該冊教材進行了第五次修訂,根據最新發布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第十三條 養馬島的建設應當對土地資源、水資源以及能源狀況進行調查評估,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第十四條 嚴格控制養馬島產業發展方向,有序搬遷島內與海洋和旅遊無關的工業項目。第十五條 嚴格控制養馬島建設用地規模,島內禁止進行住宅房地產開發。嚴格控制島內建設項目類型、建築高度和建築體量,保持山、城、海、...
第六章環境影響評價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176 第一節環境保護法律的有關規定176 一、環境保護綜合法的規定176 二、環境保護單行法的有關規定184 第二節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196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的有關規定196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的有關規定197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的有關...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基礎過關800題》是2011年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徐頌。本書的原則是強調實戰,急考生所急,有的放矢,在短時間內快速提高考生的應考能力。內容簡介 環境影響評價是我國環境管理制度之一,是從源頭上預防環境污染的主要手段。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制度是提高環境影響評價...
3.1環境影響評價原則 突出環境影響評價的源頭預防作用,堅持保護和改善環境質量。(a)依法評價 貫徹執行我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標準、政策和規劃等,最佳化項目建設,服務環境管理。(b)科學評價 規範環境影響評價方法,科學分析項目建設對環境質量的影響。(c)突出重點 根據建設項目的工程內容及其特點,明確與環境...
第三十五條 建設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組織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報有審批權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當避免與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相重複。已經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劃包含具體建設...
新建、改建、擴建排放重點污染物的建設項目,排污單位應當在環境影響評價階段向市或者區生態環境部門申請或者通過排污權交易,取得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排污單位應當遵守總量管理相關規定,污染物排放達到規定的總量指標限值的,應當停產。本市推進企業減少污染物排放,對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減少污染物...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升放氣球管理辦法()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中國氣象局關於修改《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的決定()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氣象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志願服務記錄與證明...
建設人工魚礁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不得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海洋環境的材料用作人工魚礁礁體。人工魚礁管理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作出規定。第四章 海岸帶保護 第二十五條 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省海岸帶保護和利用規劃組織編制本市海岸帶保護與利用規劃,並與養殖、鹽業、交通、旅遊等行業規劃相銜接...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保障公眾環境保護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可能造成不良環境影響並直接涉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質環境保護條例》已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20年11月2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地質環境影響評價與監測 第三章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 第四章 地質遺蹟保護 第五章 地質環境治理與損害賠償 第...
第四十八條在依法設立的開發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按照國家規定推行工程建設領域區域評估制度,由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組織對環境影響評價、地震安全性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價、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評價、綠化方案評價、文物影響評價、水土保持評價、氣候可行性論證、節能評價等國家規定事項...
第二十三條 對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縣(市、區),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約談該縣(市、區)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並暫停審批該縣(市、區)新增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約談和暫停審批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第三章 水...
1.3.1具有法律強制性7 1.3.2納入基本建設程式7 1.3.3分類管理8 1.3.4分級審批9 1.3.5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9 思考題與習題11 參考文獻11 2環境法規與環境標準12 2.1環境法規12 2.1.1環境法規的構成12 2.1.2環境法規的相互關係14 2.1.3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法律法規14 2.2環境標準15 2...
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是法律法規的要求,並明確規定“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開發規劃,不得組織實施”,這是從源頭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重要保障。各級環保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同有關規劃管理審批機關的溝通聯繫,建立由環保、發改、商務、國土、工信、科技、水利等部門參與的規劃環評聯動機制。要大力推進各類...
第五十二條 民用機場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環境影響評價以及監測結果確定的民用航空器噪聲對機場周圍生活環境產生影響的範圍和程度,劃定噪聲敏感建築物禁止建設區域和限制建設區域,並實施控制。在禁止建設區域禁止新建與航空無關的噪聲敏感建築物。在限制建設區域確需建設噪聲敏感建築物的,建設單位應當對噪聲敏感建築物...
第三十五條 建築飾面石材集中加工區域應當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配套污水管網和污水回用系統,實現污水零排放。對不符合要求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暫停審批該建築飾面石材集中加工區域內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並督促其整改。零散分布的建築飾面石材企業應當嚴格執行環保相關要求,鼓勵零散分布的建築飾面石材企業搬入...
(四)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污染或者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行為。第四十一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採取下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一)興建地下工程設施或者進行地下勘探、採礦等活動,依法編制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中,應當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內容,並採取防護性措施;(二)化學品生產企業以及工業集聚區、礦山...
“(一)提供與證券發行相關的虛假的資產評估、會計、審計、法律服務、保薦等證明檔案,情節特別嚴重的;“(二)提供與重大資產交易相關的虛假的資產評估、會計、審計等證明檔案,情節特別嚴重的;“(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項目中提供虛假的安全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等證明檔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
2.為達到環境影響評價要求、排污許可證設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履行其他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的強制性義務而實施環保技術改造發生的費用,侵權人申請抵扣其應承擔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36條、第40條第1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第3條 基本...
第二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主管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一)未按照規定製定並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規劃、計畫、標準及導則的;(二)對排放重點大氣污染物的建設項目,未依法審批環境影響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