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認真做好歲末年初各項工作的通知》(環辦[2008]102號)檔案有關規定和《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辦法(試行)》(組通字[2008]45號)規定,今年(2008年)的年度考核工作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和幹部選拔任用民眾滿意度測評進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認真做好歲末年初各項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08年12月29日
考核重點
(二)對領導幹部,重點考核本年度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
對黨政主要負責人,突出考核領導科學發展、駕馭複雜局面、執行民主集中制、抓班子帶隊伍、堅持黨性原則、帶頭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
時間安排
機關其他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由各部門自行安排,按照規定要求進行,並在2009年1月20日前將考核結果報人事司。
(二)派出機構、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工作2009年2月底結束。其中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中日友好環境保護中心、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作為年度考核試點單位,要提前向人事司報送考核方案。
派出機構、直屬單位其他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由各單位按照規定自行安排。
考核方法
(二)召開會議進行民主測評。機關各部門一般在全體幹部範圍內進行;派出機構、直屬單位一般在中層以上幹部範圍內進行,人數較少的,可擴大到全體人員。
主要領導代表班子述職,其他班子成員分別述職。與會人員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民主測評。
(三)人事司收取、匯總統計民主測評結果,並向主要負責人或者班子成員反饋。
(四)根據民主測評結果,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情況、近期提拔幹部民眾滿意度測評結果和平時考核情況,在徵求機關黨委、紀檢、監察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形成年度綜合考核評價意見,報黨組審定。
四、有關要求
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年度考核工作,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認真準備,合理安排時間,統籌安排工作,切實做到“兩不誤、兩促進”。要將年度考核與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結合起來,與落實各項整改措施結合起來,與謀劃2009年的工作結合起來,切實通過年度考核,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努力開創工作新局面。
環境保護部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屬檔案
機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年度考核等次分為好、較好、較差、差四個等次;班子成員及其他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等次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具體產生方式如下:
1、機關各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由分管部領導根據述職述廉報告、工作實績以及民主測評情況,初步確定考核等次,寫出評語;部考核委員會審定考核結果並確定考核等次。機關各部門其他工作人員的考核等次,由所在部門、單位考核確定,報人事司審核;其中評為優秀等次的,報部考核委員會審定。
對在完成重點工作中成績特別突出的人員,可給予記功獎勵,對在年度單項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人員,可給予嘉獎獎勵。
2、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由黨組根據年度考核情況研究確定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並予以通報表彰。直屬單位其他工作人員,由各單位根據年度考核情況研究確定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3、機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直屬單位對年度考核確定為優秀及給予行政獎勵的人員和集體,要進行公示。
二、年度考核結果的使用
1、機關各部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幹部,其年度考核結果按以下規定使用:
(1)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當年給予嘉獎;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記三等功;
(2)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享受年度考核獎金。並按規定的考核年限晉升工資或級別。
(3)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對其誡勉談話,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4)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予以辭退。
2、優秀及行政獎勵的比例確定
(1)機關各部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年度考核推薦為優秀等次的人數(不含領導班子成員),不超過本部門實際在編人員的15%;領導班子成員由部考核委員會確定優秀等次,人數不超過司局級領導職務人數的20%。
(2)被推薦為優秀等次的人員,需填寫《年度優秀公務員審批表》;被記功和嘉獎的人員,均需按程式填報《國家公務員獎勵審批表》。對記功和嘉獎人員要嚴格把關,從嚴掌握;推薦記功人員還需附先進事跡材料。上述材料由人事司匯總,報部考核委員會審批。
3、領導幹部在年度考核測評中優秀和稱職票達不到三分之二、經組織考核認定為不勝任現職崗位的,進行誡勉談話或工作調整;對不稱職票超過三分之一,經組織考核認定為不稱職的,視具體情況分別作出免職、責令辭職等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