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09年上半年污染減排核查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09年上半年污染減排核查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7月1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關於做好2009年上半年污染減排核查工作的通知好2009年上半年污染減排核查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糧協〔2009〕7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環保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7月15日
檔案原文
關於做好2009年上半年污染減排核查
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環保局:
根據國家污染減排考核辦法要求,環境保護部將於7月上旬對我省今年上半年污染減排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核查,減排核查結果參與年度考核。為做好迎查準備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報送轄區2009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報告。按照河北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辦法要求,認真編寫轄區2009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自查報告,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於7月5日前報省政府,並抄送省環保廳。
二、報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台賬。認真統計2009年上半年轄區形成減排能力的項目(含接轉上年項目),填寫減排台帳核查核算表(須在表格中增加2008年有關數據),於6月26日前報省環保廳。
三、對轄區減排項目進行全面督查。按照原國家環保總局印發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查辦法(試行)》要求,6月30日前,各地要對轄區內污染減排措施進行全面督查,對減排量大的脫硫電廠和污水處理廠(含新建和原有)嚴格按照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於加強燃煤脫硫設施二氧化硫減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環辦[2009]8號)和《關於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減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環辦[2008]90號)要求進行重點督查,確保減排措施落實,並建立健全項目污染減排檔案。
特此通知。
聯繫人:省環保廳總量辦  韓永輝 錢鵬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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