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玉溪市江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玉溪市江川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玉溪市江川區大街街道興江路27號江川政務大樓(原城投大樓)11-13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制度草案,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開展全區內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查處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用權、專利等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五)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區食品安全工作。組織制定全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玉溪市江川區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負責特殊食品監督管理工作。
(十)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監督抽樣工作。建立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配合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協調指導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和全區標準化工作。監督檢查標準實施。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協調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負責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檢查工作。
(十四)負責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辦理市場監管部門和知識產權局授權和委託的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工作。
(十五)依法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責,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涉及市場監督管理的申訴投訴和舉報查處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七)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標準提高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區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放寬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準入,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和信用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 與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玉溪市江川區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玉溪市江川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監督管理。(2)玉溪市江川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玉溪市江川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玉溪市江川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制定。玉溪市江川區衛生健康局會同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向玉溪市江川區衛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玉溪市江川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玉溪市江川區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玉溪市江川區林業和草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玉溪市江川區林業和草原局負責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從馴養繁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發現的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違法行為或案件線索、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5.與玉溪市江川區工業商貿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玉溪市江川區工業商貿和信息化局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承擔食鹽專營工作和鹽業行業管理職責,依法實施食鹽專業監管。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零售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規劃和政策;負責行政區域內食鹽質量安全監督和管理。
6.與玉溪市江川區醫療保障局有關職責分工。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玉溪市江川區醫療保障局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和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共同打擊涉及藥品安全方面的問題,確保民眾用藥安全。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文電、信息、統計、信訪、檔案、保密、保衛、會務等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新聞宣傳、輿情管理和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對外聯繫、公務接待等工作;負責財務、裝備、基本建設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工資福利、教育培訓和人才工作;負責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調動和管理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承擔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行政效能等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和工青婦等群團工作。負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承擔或參與規範性檔案的草擬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局法制工作相關制度和具體措施、辦法;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組織開展市場監管領域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教育、培訓、宣傳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和依法治區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執法證管理;負責機關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核審工作,負責組織機關重大決策的聽證工作。
(三)行政審批和信用監管股。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區級市場監管部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組織實施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工作;承擔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
組織開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政府企業信用、行業信用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承擔市場主體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和市場主體的年報工作,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負責辦理股權出質登記工作;監督管理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在授權範圍內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日常監管。
組織指導信息公示和信用分類管理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組織指導“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工作。
(四)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大隊。負責建立和完善市場監管執法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使用等環節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組織指導市場經濟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承擔走私販私、傳銷等違法行為的查處、調處、裁決工作;負責各類案件的管理、分流、督辦工作;負責大要案和疑難案件、協調跨區域案件的查處工作;承擔與相關部門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涉嫌犯罪違法案件移交,並依相關部門申請,提供檢驗、鑑定、認定結論;承擔輿情監測及分流分配工作;指導各股、派出機構開展執法工作。
(五)食品生產流通監督管理股。組織實施生產環節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承擔生產環節的食品質量安全監管、風險監測及市場準入工作;監督管理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者對其生產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工作;承擔生產環節食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建設;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生產環節食品有關質量安全事故。
擬訂流通環節食品(含食用鹽)安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風險監測及抽檢工作;承擔流通環節食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建設;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流通環節食品有關質量安全事故。
(六)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應急與食品餐飲監督管理股。承擔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擔輿情監測及應對處置工作。承擔協調相關方面開展食品安全聯合行動工作;組織開展全區食品安全重大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開展食品安全監測、評價、風險預警和形勢分析等工作;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督促檢查區級有關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情況;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培訓工作;組織修訂全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牽頭組織食品安全輿情監測、處置和應急信息發布工作。承擔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承辦玉溪市江川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擬訂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實施餐飲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監督抽檢、風險監測及有關市場準入工作;承擔區級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擔消費環節食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建設;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消費環節食品有關質量安全事故。
(七)藥品、醫療器械、疫苗、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股。承擔全區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落實藥品、醫療器械技術標準;負責特殊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醫療機構製劑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監測;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監測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監督抽檢工作;承擔化妝品生產經營等環節監督管理;制定化妝品產品質量抽驗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化妝品審查和備案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及評價工作。
(八)質量計量標準認證認可監督管理股。負責產品質量的綜合管理;承擔質量興區戰略、名牌發展戰略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產品質量強制檢驗,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質量技術監督綜合統計工作;承擔食品相關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管、風險監測及市場準入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標準化、計量和認證認可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進採用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標準的工作;管理企業標準工作;管理全區商品條碼工作;承擔地理標誌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區計量器具,組織開展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承擔全區商品計量、市場計量行為的監督職責,組織開展計量仲裁檢定、調解工作,實施強制計量檢定;承擔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對技術機構、社會公正的計量機構以及人員的資質實施監督;對計量認證、實驗室、產品質檢機構進行監督管理;依法對認證從業機構及認證活動實施監督;並協助查處產品質量、計量、標準、認證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承接上級市場監管部門安排的工業產品、食品、藥品、食用農產品等產品抽檢任務的分流、匯總、上報、督查、總結及相關信息公示工作。
(九)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擬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規章和制度並監督實施。監察、監督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進出口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
(十)消費環境和網路市場監督管理股。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開展消費維權體系建設;組織指導消費教育,引導健康消費,推動消費升級工作,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和商品質量監測工作;組織開展有關商品流通、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和有關專業市場規範管理工作;擬訂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負責網路商品與服務交易市場及其他經營性網站主體資格檢查及經營行為的監管工作;建立網路商品與服務經營者的信用檔案工作,開展網路商品與服務經營者信用監管工作,開展網路商品與服務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承擔網路商品與服務交易統計報表、數據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科技和基本建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科研和技術引進;承擔市場監管電子信息化建設具體工作。
(十一)價格監督檢查股。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措施、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十二)智慧財產權和廣告監管股。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智慧財產權保護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統計分析工作。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保護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商標使用和印製工作。指導商標專利執法、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糾紛調處、行政裁決工作。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指導協調產業、園區和企事業單位的智慧財產權工作。依授權承擔商標、專利質押登記和轉讓許可備案管理等工作。
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組織監測各類媒體廣告發布情況;協助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人員編制

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28名,局長1名(兼任玉溪市江川區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副局長4名。

派出機構

各鄉鎮(街道)市場監督管理所為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副科級。其主要職責為:根據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授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內各類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配合所在地政府完成相關工作,負責對轄區內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的管理、考核。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7個管理所行政編制31名,分別為:
1.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大街管理所,行政編制11名,設所長1名,副所長2名。
2.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江城管理所行政編制6名,設所長1名,副所長1名。
3.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前衛管理所行政編制4名,設所長1名。
4. 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九溪管理所行政編制4名,設所長1名。
5.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雄關管理所行政編制2名,設所長1名。
6.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安化管理所行政編制2名,設所長1名。
7.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路居管理所行政編制2名,設所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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