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檔案起草和文書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機要管理和會議組織;承擔綜合性調研,並協調全局的調研工作;擬定宣傳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本轄區內工商系統計算機網路建設、綜合統計和信息工作。
2、人事教育科
負責本轄區內工商系統的人事、幹部調配、工資福利、機構設定、人員編制、老幹部等管理工作;協助局黨組對縣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配備和管理;指導本轄區內工商系統體制改革、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組織實施本轄區內工商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和表彰獎勵工作。
3、計畫財務科
負責本轄區內工商系統財務管理工作;組織管理、監督、協調本轄區內工商系統行政性收入和罰沒收繳工作;承擔本轄區內工商系統各種票據的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匯總、審核本轄區內工商系統的財務收支計畫以及內部財務審計監督;負責本轄區內工商系統物資裝備、基本建設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4、法制科
承擔或參與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擬定、協調和發布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法制宣傳培訓;組織開展工商行政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擔和參與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
5、企業註冊登記管理科
研究擬定企業註冊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依法組織管理轄區內工商企業和其他經營活動單位的註冊,核定註冊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6、公平交易科(打傳辦、經檢隊、消保科)
參與研究擬定地方性制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研究擬定消費者權益保護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查處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受理消費者申訴及行政調解;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的工作。
7、市場監督管理科
研究擬定規範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依法監督管理經濟契約,監督管理消費品類契約格式條款,組織查處契約欺詐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以及有關中介服務機構;監督管理網路經營行為;依法規範市場交易行為,監督管理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參與監督管理生產要素市場和證券、期貨、文化市場;組織指導對市場進行專項治理。
8、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
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研究擬定監督管理個體、私營經濟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依法組織管理轄區內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核准,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和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9、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研究擬定商標、廣告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依法對商標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製,保護商標專用權;依法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查處虛假廣告行為;負責市屬廣告經營單位的審批、登記、年檢工作;指導廣告協會的工作。
10、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本轄區內工商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協助同級黨組抓好本轄區內工商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工作;對幹部選用程式實行監督;組織查處本轄區內工商幹部違紀違法行為;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工作;指導、督促本轄區縣(區)工商局的紀檢監察業務工作。
機關黨組織的設定和職責,按黨章有關規定執行。
11、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科
根據授權,依法對全市範圍內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以及批准從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託經營管理等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進行註冊登記、監督管理;指導、督促各縣區工商局落實健全外商投資企業屬地管理和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工作;查辦和指導各縣區工商局查處外商投資企業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