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河池市金城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河池市金城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河池市金城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池市金城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區乾宵路103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轄區內市場綜合監督管理。
(二)負責轄區內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
(三)負責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四)依授權開展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
(五)負責轄區內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轄區內巨觀質量管理。
(七)負責轄區內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八)負責轄區內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
(九)負責轄區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
(十)負責轄區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轄區內食品行政許可的監督實施。
(十二)負責轄區內特殊食品和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監督管理。
(十四)負責轄區內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
(十五)負責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
(十六)負責轄區內食品、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查處違法案件。
(十七)負責轄區內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的組織實施,落實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十八)指導金城江區各鄉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轄區內統一管理計量工作。
(二十)負責轄區內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
(二十一)負責轄區內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
(二十二)負責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十三)負責轄區內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監督管理。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
(二十四)負責轄區內智慧財產權促進運用。
(二十五)負責轄區內智慧財產權保護。
(二十六)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教育股、規劃財務股)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督查、統計、檔案、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稿、文字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政務信息、新聞發布、網路問政工作。負責本局及直屬機構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幹部考核、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職業資格管理工作;退休人員工作;承擔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指導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工、青、婦工作。負責機關黨建、精神文明、意識形態工作。負責編報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預決算。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政府採購、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執法裝備等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內部控制規範工作。承擔各類資金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收費管理、票據管理、罰沒物資處理工作。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項目規劃、立項申報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綜合執法股)
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執法行為監督工作。承擔依法依規設計統一執法程式、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本局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核審工作。負責普法及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負責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工作,指導全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審批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擬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稽查辦案和反壟斷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及案件處罰信息公開。指導鄉鎮(街道)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落實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依據授權負責反壟斷執法工作。組織查處違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負責轄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工作。推動建立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打擊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有關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案件查處。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承擔區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擬定全區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產品抽檢信息、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信息;督促指導全區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全區產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產品安全標準、產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許可和登記註冊股(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股、信用監督管理股)
落實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小餐飲登記證)、小作坊備案登記、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特種設備作業員證核發的制度措施,並指導實施。負責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及行政許可信息公開。承擔推進登記註冊便利化工作。指導鄉鎮(街道)所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承擔機關直接實施和審查上報的行政許可工作。監督檢查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登記註冊行為;負責企業、個體工商戶信用分類管理工作;負責對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本轄區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指導查處無證照經營行為;組織本系統企業與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工作。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的黨建工作。負責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推進工作。落實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製度和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雙隨機、一公開”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組織推進市場主體誠信經營。落實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提出全區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負責組織科研項目的申報、立項、攻關,組織科研成果的評價、轉化套用、重大技術改造和重大技術裝備管理。負責機關大數據及市場主體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網路交易監督和消費環境管理股(智慧財產權與廣告監督管理股)
擬定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協助打擊網路交易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指導轄區消費環境建設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組織實施經濟契約行政監管,負責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承擔監督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拍賣行為、經紀人與經紀機構及其經紀活動等工作。承擔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工作。組織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市場專項治理工作。擬定投訴舉報處理的制度措施,指導開展市場監督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工作。指導投訴舉報平台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商標、廣告的監督管理。負責查處商標侵權和虛假廣告違法案件以及其他商標廣告違法案件。指導廣告行業發展及企業商標註冊工作。貫徹落實智慧財產權和專利的有關法律法規;查處專利侵權行為和假冒專利行為;負責專利和智慧財產權保護有關知識的培訓;組織實施重大專利技術的推廣示範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監督檢查轄區內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者執行價格(收費)法律、法規、政策的情況。受理本級價格違法投訴舉報案件,應訴有關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價格行政訴訟。推進價格信用制度建設及價格服務進萬家活動。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案件。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股(計量與標準化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組織實施全區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負責質量強區戰略和品牌戰略的組織實施;負責工業產品巨觀質量管理。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組織開展缺陷工業產品召回、工業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工作。承擔工業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區質量強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專業性監督。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和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繭絲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計量制度。統籌規劃全區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承擔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指導擬訂地方計量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承擔技術機構管理。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並依法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指導推動智慧財產權與標準融合發展。推動國際標準化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負責、指導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和風險分析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公布特種設備安全及能效狀況信息。組織查處特種設備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協調和應急管理股
統籌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擬訂推進產品安全戰略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具體組織對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履行產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督查考核工作。承擔統籌協調產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產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治維穩、績效考評工作。組織相關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辦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實施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登記備案監管工作,組織查處食品生產違法行為。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含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下同)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監督抽檢工作。組織查處食品經營違法行為。監督落實食品經營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體系。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食品餐飲安全監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開展監督檢查、監督抽檢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工作。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參與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查處食品餐飲違法行為。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食鹽安全監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食鹽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食鹽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方案,負責對食鹽風險監測問題樣品的核查處置工作。負責轄區內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市有關食鹽質量安全監管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食鹽生產(含包裝、下同)經營及食品生產加工、餐飲服務用鹽的食鹽質量安全監管;監督食鹽生產、經營企業及有關用鹽單位執行食品質量安全標準;指導鄉鎮(街道)食鹽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規範食鹽市場秩序;組織開展轄區食鹽抽檢、專項整治;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稽查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保障食鹽質量安全。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藥品與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股(保健食品與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負責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對藥品安全進行全面監管和分析,提出改進和完善監管制度機制的建議;承擔監督和指導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組織指導藥品經營使用環節現場檢查,並查處違法行為;負責組織實施藥品質量抽樣檢驗;承擔對不安全藥品召回工作的監督;監督實施流通領域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戒毒藥品、放射性藥品的生產、經營和使用;負責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的監管;組織實施藥品經營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轄區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藥物濫用報告和資料收集、核實、評價、反饋等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各鄉鎮(街道)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部門開展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及醫療機構的不良反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流通領域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工作,對醫療器械安全進行全面監管和分析,提出改進和完善監管制度機制的建議。承擔監督和指導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使用質量管理辦法的實施。監督實施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組織指導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現場檢查及醫療器械抽樣檢驗,並查處違法行為。負責轄區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報告和資料收集、核實、評價、反饋等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各鄉鎮(街道)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部門開展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及醫療機構的不良事件監測工作。分析掌握保健食品領域安全形勢,擬訂保健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保健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方案,負責對保健食品風險監測問題樣品的核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轄區保健食品抽檢、專項整治;依法查處違法行為,保障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監督實施化妝品監督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承擔轄區內化妝品生產、經營環節質量安全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分類規則、技術指導原則。掌握分析轄區化妝品安全形勢及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實施化妝品生產環節的現場檢查和查處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化妝品質量安全抽樣檢驗,負責對不合格化妝品的核實和處置工作。宣傳和發動轄區各哨點醫院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應工作,收集、審查、現場核實轄區各哨點上報的化妝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並上報國家總局,並依法處置。開展各項專項整治,查處違法行為。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廖斌

所獲榮譽

2020年4月20日,被中共河池市委宣傳部、河池市司法局評為“‘七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