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區發展和改革局

河池市金城江區發展和改革局

河池市金城江區發展和改革局是河池市金城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池市金城江區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區金城西路23號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市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以市場為導向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年度發展計畫;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研究分析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擬定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發展的對策建議。
(三)提出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負責投資管理;指導監督國家和自治區下撥的財政性建設資金和國家專項資金的使用,對全區政府性建設基金實行計畫管理;匯總編制全區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以工代賑投資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
(四)負責全區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確定年度重點基本建設項目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全區招投標工作。
(五)分析研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對全區巨觀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研究經濟運行中帶有全局性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六)研究提出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和政策措施,編制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規劃,引導外資投資方向。
(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研究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工業、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能源、交通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能源、交通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高技術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高技術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國民經濟信息化的重大問題,提出信息化發展的戰略、規劃。
(八)貫徹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研究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城鎮化發展的戰略及政策措施;擬定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資源開發規劃及政策,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
(九)銜接平衡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旅遊、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關係;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對策和建議,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社會分配、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
(十)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法實行價格監管,維護價格秩序,組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十一)編制國民經濟動員預案,總體規劃和年度戰略動員計畫,開展國民經濟實力調查,提出戰時動員措施。
(十二)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覃宇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的人事、機構編制、工資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綜治、信息、宣傳、電子政務、政務公開、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黨務工作。
(二)綜合規劃股
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城市發展及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對策;編制全區中長期發展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專項規劃、區域發展規劃;負責組織開展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的實施情況評估並提出建議;研究制定促進城鎮化發展的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參與審查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和保持國民經濟收支平衡等巨觀調控目標;編制全區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對策建議,負責計畫執行情況的跟蹤檢查。研究年度社會總需求、總供給平衡狀況及其變化趨勢,提出保持經濟總量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基本協調的對策建議,做好經濟社會、國防計畫的銜接工作;負責巨觀經濟運行的監測、預測、預警和重大問題研究,提出經濟形勢分析報告和巨觀調控的對策建議;負責綜合性重要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工作;負責巨觀經濟信息發布工作。
綜合分析全區服務業發展情況,提出發展服務業的戰略和政策建議;組織擬訂服務業發展規劃,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負責編制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投資項目計畫並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管理;組織制訂和實施服務業技術規範和行業標準;負責全區服務業重點建設項目許可權內的審批、核准、上報並檢查、監督項目實施情況。
(三)固定資產投資股(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編制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城市環保設施、房地產開發項目發展建設規劃;匯總編制年度財政性資金基本建設投資、技術改造投資計畫,政府性基金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國家專項投資計畫,房地產開發投資計畫以及區屬單位自籌資金基本建設投資計畫;負責許可權內國家和自治區預算安排的城市基礎設施、城市環保設施、公檢法司設施、國家安全設施以及區直各部門(含事業單位)業務用房項目的投資審批和項目審批;按規定負責城鎮基礎設施、城鎮環保設施、企業投資項目的核准或備案;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研究投融資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完善非政府投資項目的核准和登記備案制度、專家諮詢論證制度、投資審批責任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的後評估制度和監督機制;參與企業債券發行審核工作;參與確定基本建設資金總量安排和使用方向;指導和協調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指導全區工程諮詢業發展;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四)農村經濟發展股
負責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組織編制農林水生態建設專項規劃,協調、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漁業、畜牧等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和節約、環境整治及生態建設規劃;銜接和平衡農產品加工與流通業發展規劃和布局;負責提出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漁業、畜牧等行業的基本建設年度投資計畫和重大項目,提出安排國家、自治區、河池市撥款的農林水建設項目計畫;協調農林水和生態建設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研究提出小城鎮經濟綜合開發戰略、規劃,組織實施示範項目;負責研究提出和組織實施農村電氣化、小水電代燃料發展規劃,提出農村電氣化、小水電代燃料年度項目投資計畫;負責提出水利、林業、農業等政府性專項基金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區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有關重大項目問題,提出西部大開發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重大項目布局、人才開發等建設並協調實施。
(五)工業經濟發展股
統籌全區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提出工業發展戰略、結構調整、重大項目布局、加快工業化發展的對策措施;負責新建重大工業項目前期工作和協調重大工業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按規定許可權負責新建工業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和節能審查;負責組織編制國家指令性工業產品生產年度計畫和重要工業產品的國家訂貨計畫;負責編制上報並組織實施國家重點產業振興計畫與結構調整專項計畫;統籌協調優勢和短缺重要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統一歸口辦理需報國家審批的工業項目。
(六)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股
負責綜合分析全區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編制全區環境保護、生態建設、資源開發與綜合利用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提出可持續發展戰略和對策建議;組織擬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低碳經濟和清潔生產的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組織擬訂能源節約年度計畫;指導和協調全區節能減排工作;組織上報全區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環境保護申請中央預算內資金項目;負責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節能審查;負責審批、核准、備案並統籌協調環境污染防治、循環經濟、節能、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等基本建設重點項目和示範工程;承擔區節能減排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研究節水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做好節約用水規劃、指標與我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的協調銜接,參與本區節水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安排節約用水重大項目、發布節水設備(產品)及導向目錄、提出水價改革方案和建議。統籌和協調解決節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七)社會事業發展股
負責研究提出全區社會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全區社會事業發展中的人口與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衛生、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物、檔案、社會科學、民政、旅遊(含涉外賓館)等方面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以及相關政策;研究提出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的對策建議;研究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組織編制社會事業中的重點專項規劃;負責社會事業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和協調建設過程中的突出問題;負責提出使用國家、自治區、河池市財政性資金的社會事業項目和年度投資計畫、優先發展領域和重大薄弱環節的專項投資及補助性投資計畫,監督計畫實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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