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

河池市金城江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

河池市金城江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是河池市金城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池市金城江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區南新東路407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規範性檔案。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電事務、體育事業和旅遊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活動,指導全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重點設施、重大項目建設。組織全區旅遊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體育事業和旅遊產業發展。指導和推進全域旅遊、特色旅遊、鄉村旅遊、紅色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 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區公共文化、廣電事業體育事業和旅遊產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廣電公共服務建設、體育公共服務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體育公共服務標準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創新發展,推進全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全區文化產業、廣電、體育事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體育、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九、指導全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市場。協調和指導全區假日旅遊工作。負責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系統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區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廣播電視、體育、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管理全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實施大型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對外交流活動。
十二、統籌規劃全區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組織協調文物資源調查,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文物資源資產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導全區博物館、文物管理機構業務建設。
十三、統籌規劃全區民眾體育、競技體育和青少年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指導體育總隊的日常管理,負責體育彩票管理,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建股、財務人事股、政策法規股)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查督辦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信訪、應急、安全、檔案、信息、政務公開、績效考評、車輛管理、值班等機關事務管理日常工作;承擔網路問政、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核對、印製工作;統籌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節慶活動管理工作。負責擬定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行業史志、年鑑的編撰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外事接待、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區域網路站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及隊伍建設、勞動保障、統戰僑務、擁軍優屬和離退休幹部等工作。負責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行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做好全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系統職稱改革、評審工作和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臨時人員的雇用、使用、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直屬單位文化體制改革工作。協調定點扶貧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公共機構節能統計。負責全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經濟運行分析及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負責編制專項資金使用計畫,承擔資金使用的評審和績效考評工作。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全區重點及基層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設施建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公共文化服務管理股(行政審批辦公室)
擬訂全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公共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擬定全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文化館、鄉鎮文廣站、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體育服務機構和旅遊集散中心、旅遊諮詢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協調推進旅遊廁所革命工作。協調推進全區廣播電視“戶戶通”、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等重大工程。指導文化志願服務。擬訂全區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區級水準及民族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區性藝術比賽、展演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體育、旅遊演藝,促進藝術創作生產與旅遊產業融合發展。擬訂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文物保護、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指導、協調資源調查,文物資源資產管理、文物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文物保護工作。承辦全區國家級、自治區級、市級和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指導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展示、傳習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推動傳統工藝振興、旅遊商品開發。負責擬定全區文物保護與考古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文物保護、考古工作和重大項目實施。組織申報國家、自治區、市級、區級文物保護單位。承擔文物保護與考古有關審核審批事務和相關資質、資格申報、初審及認定工作。指導、協調不可移動文物資源調查,管理國有文物資源資產。指導、實施歷史文化名鎮(村)、傳統村落中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指導全區社會文物搶救、徵集工作。指導全區不移動文物和博物館安防、消防防雷項目的管理實施。組織指導文物和博物館安全保衛工作。擬訂全區文化產業、體育產業、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組織招商引資工作。促進文化、體育、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和重大廣電、體育、旅遊項目建設。指導、促進文化企業、廣電、體育服務機構和旅遊企業發展。協調促進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服務業發展。監督、指導和管理體育彩票發行、銷售工作。擬訂全區文化市場、廣電事業、體育事業和旅遊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全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指導文明旅遊工作。承擔導遊隊伍建設、管理和體制改革等工作。負責全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市場監測、假日市場、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擬定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全市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全區性、跨區域文化和旅遊市場重大案件。統籌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規劃、發展全區廣播電視事業;承擔廣播電視系統的技術維護和安全播出;對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的安裝和使用行使法律法規賦予的管理許可權;負責廣播電視有關資料、報表情況的統計;指導和協調鄉鎮廣播電視事業的建設和技術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全域旅遊和資源開發股
組織擬訂全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發展規劃。承擔全區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生態旅遊、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統籌鄉村文化振興和行業扶貧工作。統籌旅遊資源開發利用與服務質量標準申報及評定工作。指導和推進全區全域旅遊、特色旅遊、紅色旅遊工作。擬訂全域旅遊發展規劃和創建廣西特色旅遊名縣相關政策措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示範區和廣西特色旅遊名縣創建工作。擬訂全區文化旅遊發展規劃和協調製定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旅遊資源開發、產品建設、人員培訓及旅遊經典景區建設工作。承擔區旅遊發展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體育管理股
擬訂全區民眾體育發展規劃草案;推行實施《全民健身條例》,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全區傳統項目體育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負責體育場地普查工作;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管理、審批和培訓工作;負責本區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管理;負責經營一次性體育項目的審批備案;指導各行業、各部門體育協會的工作;負責組織落實體育項目、全民健身活動安全管理等工作。擬訂全區競技體育發展規劃草案以及競技體育、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指導全區競技體育訓練、競賽、運動隊伍建設和訓練基地發展工作;組織重大競技體育賽事的備戰和參賽工作;組織協調全區競技體育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組織開展競技體育科技攻關、信息研究和反興奮劑工作;負責指導區業餘體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工作;負責全區教練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全區裁判員技術等級的認證監管和運動員技術等級的授予;負責本區體育後備人才的培養和選拔;負責落實體育賽事、競技隊伍、競技安全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梁利敏

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被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學會授予“2016—2020年廣西法治建設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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