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人員設定情況。及時調整充實本級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政府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由區法制、督查、政務、監察、編制、檔案等部門主要領導組成。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協調解決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制定相關制度,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政務服務中心,作為常設辦事機構,並落實4名專職人員和86名區直單位兼職人員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各鄉鎮(街道)、區直各單位也分別成立了相應的工作機構,做到領導、機構、人員“三到位”,形成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為推動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強力的組織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情況。2016年,我區嚴格按照《金城江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細則》、《金城江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等制度落實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加強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建設,對公開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做到與有關行政機關溝通確認,確保公開的政府信息準確一致。制定並印發了《關於印發2016年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工作要點的通知》,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統計工作、保密審查等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制度。結合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點,對全區2016年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全面部署,進一步最佳化我區各級各部門信息公開指南,細化公開範圍和目錄。加強工作考核、社會評議、責任追究、舉報調查處理等制度建設,建立健全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機制。繼續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年度行政機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區政府督查、紀檢監察、政務服務等部門定期對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將督查結果在全區範圍內進行通報,並作為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指南的編制、更新情況。繼續對各單位編制和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及其信息檔案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督促區直單位不定期檢查本單位網站內的每個欄目,確保內容充實、及時更新。各單位及時向區政務服務中心、檔案館查閱點、“統一平台”和區政府入口網站報送、上傳和更新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及其信息檔案,規範各單位編制和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及其信息檔案內容。
(四)政府信息公開載體的建設、運行情況。建立健全政府本級及所屬部門的網站建設,不斷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滿足民眾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完善網站信息內容建設,按照上級部署對本級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和基層信息化套用平台進行全面升級和改版,進一步規範平台欄目設定,逐步解決“有欄目沒有內容”問題。充分利用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金城江區人民政府入口網站、金城江區有線電視台等平台,及時向社會通報政府重大政策、重點工作、重要活動、重大突發事件以及社會關心的熱點問題;督促有條件的部門、鄉鎮通過政務公開欄、電子顯示屏等形式及時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利用《金城江區新聞》欄目、河池政務公開有線電視發布平台、手機簡訊群發平台、新聞發布會、報刊、公開欄和網路等渠道公開政府信息,形成了多層次、多角度、廣覆蓋的政府信息公開體系。同時,依託政府入口網站推進“一服務兩公開”績效評估工作,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和基層信息化套用平台服務功能和信息內容支撐體系,提升網站影響力。
二、圍繞中辦、國辦《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桂辦發〔2016〕39號),推進政務公開,特別是推進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一)行政權力運行信息公開。規範行政審批類信息的公開和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區本級及所屬各部門通過區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集中向社會公開負責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操作規範、流程圖以及行政審批事項辦理的依據、條件、程式、數量、期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和辦理情況等信息。區政務服務中心服務視窗辦理行政審批事項均採取“八公開”服務,把行政審批事項的項目名稱、設立依據、申報材料、審批標準和檔案、辦理程式、承諾期限、收費標準及依據和視窗許可權等進行公開,接受辦事民眾監督,積極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和行政審批“陽光操作”。結合全區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工作,及時公開取消、下放以及實施機關變更的行政審批項目信息,各部門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建立本部門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對已決定取消、下放或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及時進行調整,實行目錄動態化管理。積極對接、梳理上級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2016年,全區保留行政審批事項169項,取消的區本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11項,接收上級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3項,調整區本級便民服務事項目錄98項。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一律向社會公開,並統一納入區政務服務中心實施,接受社會監督,全面實現標準化、動態化、規範化管理。2016年度,區政務服務中心各視窗單位共受理各類行政審批12400件,辦結12335件,按時辦結率100%;辦事民眾議評率98.61%,滿意率100%。
(二)財政資金信息公開。做好財政預算決算和部門預算決算公開工作,區、鄉兩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全面公開“三公”經費。細化各級各部門預算編制,將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細化公開為購置費和運行費。編制部門預算的政府部門、直屬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主動公開“三公”經費總額和分項數額,並細化“三公”經費的解釋說明,公開車輛購置數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國(境)團組數量及人數、公務接待有關情況等。推進區、鄉兩級財政補助民生資金公開,各級財政部門和區直各有關部門按照 “誰分配、誰公開,分配到哪裡、公開到哪裡”的原則,重點公開區、鄉兩級與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住房保障支出、“三農”支出以及政府惠民惠企等方面的財政民生資金支出。我區本級一級預算單位58個,已批覆2016年預算部門數量58個,應公開部門58個,預算公開221條;已公開2015年決算207條,2016年三公經費共公開200條。區直所有使用財政撥款的單位均已公開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
(三)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按《工作要點》要求抓好本地區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建設、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開工作,並接受社會監督,其中住房與分配信息公開43條,建設進度42條。在推進征地信息公開方面,依法依規做好征地報批前告知、確認、聽證,公開徵地批准後的征地公告、征地補償登記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內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加強房屋徵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在繼續做好房屋徵收補償方案、補償標準、補償結果信息公開的基礎上,重點做好房屋徵收決定、補助獎勵政策和標準在徵收範圍內公布,徵收房屋調查結果、初步評估結果、補償情況在徵收範圍內向被徵收人公布工作,實行陽光徵收。
(四)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圍繞鐵路、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教育、衛生、文化事業建設、易地扶貧搬遷等工程,按國家要求做好審批、核准、備案、實施等信息公開工作。每月及時填報並通過網站公開重大建設項目月報表,實行有效的月報機制。重大建設項目建設情況,2016年度,全區共公開市級層面統籌推進重大建設項目22條,其中公開公路建設項目信息2條,公開水利工程信息6條,公開教育工程信息2條。
(五)公共服務信息公開。加大價格和收費監管信息公開力度,尤其是涉及教育、交通運輸、農民負擔、醫療、房地產市場、旅遊市場等民生領域的價格和收費監管信息。及時發布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及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範圍、輔助器具目錄等信息。深化醫療衛生領域信息公開,做好法定傳染病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公開,推動各類醫療機構健全信息公開目錄,全面公開醫療服務、價格、收費等信息。推進社會救助信息公開,重點做好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信息公開工作;實行救助實施過程公開,加大救助對象人數、救助標準、補助水平和資金支出等信息公開力度。全區12個鄉鎮(街道)初步建立了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台。推進“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建設,全區各鄉鎮(街道)均建立了社會救助申請受理視窗。推進教育領域信息公開,做好教育改革、教育公平、招生就業、國家資助政策、免費師範生教育、義務教育公辦中國小“陽光招生”等方面的信息公開。加大學校財務信息公開力度,做好部門預算決算、教育建設和經費執行信息公開,並細化公開至項級科目。
(六)環境保護信息公開。由區環境保護局積極配合市環境保護局,細化公開空氣品質預報、城市空氣品質指數範圍、空氣品質級別及首要污染物、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和建議措施等內容。推動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信息公開,每季度應向社會公開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用戶水龍頭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推進重點排污單位依法向社會公開其產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以及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並主動公開生態保護、污染防治、環境突發事件、環境執法、突發環境事件等方面信息,通過政府門戶網、“統一平台”和新聞媒體等形式及時向社會公開相關事件的環境監測和整治情況、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和處理情況信息,根據工作需要,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發布環保及安全生產新聞信息,及時準確傳達區委、區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要求,促進工作落實。推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健全環境影響評價公共參與及聽證制度。規範建設項目環評信息公開,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公開項目的受理、報告書簡本、具體審批情況。進一步做好項目竣工驗收等方面的信息公開,逐步實現建設項目環評的全過程公開。及時公開排污單位環境監管信息,督促排污單位公開污染治理效果。強制公開重污染行業企業環境信息,特別是推進減排信息公開,繼續做好重點減排工程建設和進展情況信息公開工作,加強全區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信息公開,及時發布總量減排核查結果。
(七)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及時、客觀、準確、規範地發布有關信息,同步公布已經採取的處理措施和進展情況,認真抓好食品藥品行政審批信息公開,建立了食品藥品違法違規企業“黑名單”公開制度。抓好執法檢查信息公開,不定期發布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風險監測和不良反應監測信息、廣告監測信息、消費安全預警信息的公開,公開重點治理整頓的相關信息,2016年公開食品藥品監管動態共33條,及時向公眾公開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標準類信息共32條。對於出台涉及公眾利益的行政措施,嚴格遵守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認真落實公眾參與立法的制度和機制,增強工作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
(八)社會組織、中介機構信息公開。加大社會組織成立、變更、註銷、評估、年檢結果、查處結果等信息公開力度。制定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信息公開管理辦法,推動服務、收費等事項公開。建立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信息公開制度,公開提供服務的社會組織和中介機構名稱、經營地址、資質狀況等基本信息,以及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收費標準,方便企業和公眾選擇,推動慈善組織信息公開。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及時澄清虛假、不完整信息的情況。2016年,我區沒有需要澄清的虛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及新聞媒體等途徑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通過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區政府入口網站、區政務服務中心、檔案館等途徑,及時、主動公開涵蓋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反映金城江區機構設定、職能、辦事程式等信息。按照《條例》要求,我區各類公開主體不斷完善政府網站、“統一平台”、新聞媒體、公開欄、政務中心和檔案館查閱點等信息公開載體建設,定期對各部門信息更新情況進行檢查,要求各部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前進行保密審查工作,確保公開的信息不發生泄密現象。2016年,全區各級各部門通過各類載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1991條,其中通過區政府入口網站和“統一平台”主動公開信息11254條,通過新聞媒體、報刊和手機簡訊等主動公開信息6731條,通過區政務服務中心、區檔案館查閱點公開信息884條。區本級及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回應解讀情況,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198次,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11條,政策解讀發布數為8篇,其他方式回應事件16次,回應率100%。5月25日,我區組織區直34個部門102人參加了以“以公開保障改革,以改革促進轉型”為主題的河池市第四屆“政務公開日”活動,活動中共製作政務公開宣傳展板34張,發放宣傳資料10318冊,現場接待民眾諮詢1824人次,現場解決問題479件。公開日活動受到了社會公眾的肯定和好評,推動了各部門的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增加了民眾對機關工作的了解,對建設執政為民政府、樹立政府良好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三)主動向政務服務中心、檔案館等信息查閱場所提供政府信息情況。我區在政務服務中心、檔案館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免費查閱點,制定了區政府信息公開免費查閱制度,要求各部門、各單位主動向政務中心和檔案館交送政府信息公開資料,免費供民眾查詢。添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資料櫃和統一的資料盒,充分整合現有資源,拓展了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完善政府信息查閱受理視窗的功能,設立電子觸控螢幕、電腦自助查閱服務區、人工查閱服務區和紙質政府信息公開查閱服務區,供辦事民眾查詢、諮詢事項。2016年度,區直各部門各單位主動向政務中心、檔案館報送公開材料884份。
(四)政府網站內容及時更新情況。通過“河池市金城江區人民政府網”及時更新各類信息,更新的信息內容包含政務要聞、政府機構、工作報告、政策法規、政府檔案、人事任免、信息公開、應急管理、十件實事、縣域經濟、投資指南、城市生活、鄉鎮風采、網上辦事、網路問政、便民服務等方面,對於民眾通過“區領導信箱”、“部門信箱”和“網上信訪”提出的投訴、疑問、建議都能及時地給予反饋、答覆和解決,回復率100%。目前各單位均嚴格按照要求執行,沒有不及時更新情況。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依申請公開工作受理、答覆情況。制定並印發了《河池市金城江區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和《河池市金城江區政務服務中心政務服務視窗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管理辦法》等制度,明確了依申請公開事項的受理流程,並在區政府門戶網、“統一平台”、區政務中心和檔案館查閱點提供了依申請公開的流程、申請表格下載和直接送達服務。2016年度,我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要求辦理依申請公開事項。
(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備案情況。按照《條例》要求,我區印發了《河池市金城江區不予公開的依申請政府信息上報備案制度》,對於屬於本單位不予公開的依申請公開信息進行上報備案。
(三)接待場所建設、完善、維護及工作運行情況。積極完善區、鄉兩級政務服務中心的依申請受理視窗建設,完善依申請受理機制。要求各行政單位確定本單位依申請受理機構、制定依申請工作制度和受理流程,並向社會公開。對依申請公開工作給予規範性辦理,保障社會公眾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沒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費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本年度我區沒有發生因本級政府信息公開或不公開引起的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和申請情況,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公眾投訴或媒體曝光情況發生。
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6年,我區在推進政務公開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離上級要求和人民民眾的需要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部門對政務公開工作重視不夠,工作意識不強,沒有安排人員具體抓工作落實,政務公開工作力量較薄弱;二是公開形式單一,公開載體和渠道有待完善,主動公開的信息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公開的時效性和規範性有待進一步增強。部分部門單位沒有把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作為一項日常性工作來抓,沒有在信息生成20個工作日內進行公開,且信息公開工作程式不夠規範,缺乏保密審查環節,信息目錄分類雜亂、信息格式以及生成日期不準確,影響了政府信息公開的效果。
下一步,我區將緊緊圍繞《條例》規定,按照國家、自治區及河池市委、市政府關於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部署,結合我區實際情況,重點做好以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是充分發揮各類公開平台和渠道作用。積極探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及時發布各類權威政府信息,尤其是涉及公眾重大關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規方面的信息。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網站和政務服務中心的作用,擴大發布信息的客群面、提高影響力。
二是進一步拓展主動公開內容。對於行政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方面的信息,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依法依規做好公開工作。要對本級部門政府信息進行梳理,進一步細化主動公開範圍和公開目錄,並動態更新。對製作形成或在履行職責中獲取的政府信息,嚴格落實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依法依規明確公開屬性,確定為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的,應當說明理由。
三是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業務培訓。繼續健全和完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隊伍建設,進一步細化工作職責、明確工作任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評議制度,定期開展社會調查評議,了解社情民意,不斷改進公開工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針對性地加強對不同層級工作人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培訓,逐步擴大培訓範圍,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為公務員培訓的重要內容,普及政府信息公開理念及基本知識,不斷提高機關工作人員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
四是加強公開建設,保障措施有力。建立健全各部門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確保“兩公開”工作有章可循。同時,制定相應的工作計畫,在充實公開內容,完善公開途徑,規範公開程式,改進公開方式,明確公開責任等方面做出具體的安排和部署。創新管理辦法和措施,最佳化政務服務管理機制,積極探索政務服務管理的新經驗、新方法,不斷提高政務服務管理水平。加強對本級各部門的指導、協調、監督,做好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八、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