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玉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玉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現任領導:趙琦(局長) 
  • 所屬地區:玉溪市
  • 所屬部門:玉溪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根據地方立法許可權,代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 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組織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 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和督辦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行為。
(四) 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根據授權承擔壟斷協定、濫用 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行為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五) 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玉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社會組織服務中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 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 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 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八)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 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組織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玉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註冊、備案和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監督抽樣工作。組織指導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配合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依法處理有關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的諮詢、投訴、舉報。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和發布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和標準化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協調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六)負責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智慧財產權行政裁決。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十七)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等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內設機構

玉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設26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委)、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 務、機要、檔案、統計、督查督辦、新聞宣傳、安全保衛、 政務公開、信訪、保密、建議和提案辦理等機關內部管理和後勤保障服務工作;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較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電子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 政策法規科。承擔或參與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法治工作相關制度和具體措施、辦法;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管理領域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執法證管理;承擔本局行政處罰案件和重大決策的聽證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
(三) 行政審批科。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審批;協調和管理玉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工作;組織並指導實施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
(四) 執法稽查科。擬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承擔有全市性影響或上級交辦的大案要案查辦或督查督辦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
(五) 信用監督管理科。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息公示和信用分類管理工作,承擔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玉溪)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組織指導“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承擔市級登記註冊企業登記事項的監督管理;承擔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有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六) 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科(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反壟斷制度措施和指南,擬訂有關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依據授權負責開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反壟斷調查、審查及排除工作;協調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組織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
(七) 價格監督檢查科。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八) 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
(九) 消費環境建設指導科。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開展消費維權體系建設;組織指導消費教育,引導健康消費,推動消費升級工作,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組織開展有關商品流通、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和有關專業市場規範管理工作;擬訂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十)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指導廣告業發展工作;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負責監督指導廣告活動;負責組織監測各類媒體廣告發布情況;協助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十一)質量發展監督管理科。擬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政策措施和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措施,推進品牌建設工作;貫徹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較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承擔產品質量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
(十二)食品安全協調科。擬訂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擔玉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食品生產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及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特殊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組織有關重大違法行為的查處;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十四)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流通環節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食鹽流通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特殊食品流通環節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組織有關重大違法行為的查處。
(十五)餐飲食品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餐飲服務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餐飲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承擔市級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有關重大違法行為的查處。
(十六)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藥品(不含疫苗)零售領域的監督管理工作,對藥品(不含疫苗)零售領域安全進行全面監管和分析,提出改進和完善監管制度機制的建議;指導藥品(不含疫苗)零售、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指導藥品(不含疫苗)零售、使用環節現場檢查,以及依許可權對網際網路藥品交易服務企業備案環節進行監督檢查,查處有關違法行為。
(十七)疫苗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全市疫苗流通、儲存冷鏈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疫苗流通、儲存的現場檢查、指導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工作;負責非藥品生產企業咖啡因、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標準品、對照品購用等特殊藥品的現場檢查及行政許可的現場核查工作;組織指導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藥物濫用監測和評價工作;負責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八)化妝品監督管理科。負責流通領域化妝品的監督管理工作,對化妝品安全進行全面監管和分析,提出改進和完善監督管理制度機制的建議;指導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的實施,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分類規則和技術指導原則;組織指導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和評價工作;負責組織指導經營、使用環節現場檢查,查處有關違法行為。
(十九)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負責醫療器械經營、使 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依職責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 理規範;組織指導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評價工作;查處有關違法行為。
(二十)產品安全抽檢監測科。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產品、食品、藥品、化妝品和食用農產品等產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產品的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產品的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產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組織排查風險隱患工作。
(二十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擬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規章和制度並監督實施;監察、監督特種設備的生產、經 營、使用、檢驗檢測、進出口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組織查處有關違法行為。
(二十二)計量和認證認可科。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擬訂地方計量檢定規程、計量 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商品計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組織實施認證、合格評定、認可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負責對認證機構及認證活動、檢驗檢測機構及檢驗檢測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並協助查處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協調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
(二十三)標準化科。承擔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立項、編號、發布和采標對標工作;承擔地方標準、團體標 準、企業(聯盟)標準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組織協調指導標準化工作;組織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
(二十四)智慧財產權科。擬訂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智慧財產權保護創造運用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政策研究和保護行動;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統計分析工作;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保護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商標使用和印製工作;指導商標專利執法、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糾紛調處、行政裁決工作;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全面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指導協調產業、園區和企事業單位的智慧財產權工作;依授權承擔商標、專利質押登記和轉讓管理等工作。
(二十五)財務科。擬訂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預算、決算,統籌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負責財務、國有資產台賬管理及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專項經費和投資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行政性收入和罰沒款收繳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 系統裝備配備工作;指導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
(二十六)人事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指導有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機關黨委(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 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離退休人員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現任領導

玉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趙琦
玉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普文生、廖平、魯法榮、李謹、曾倩
玉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張亞波(正處級)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被表彰為雲南省“全省市場監督管理系統先進集體”。
2021年12月23日,玉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被授予“全國智慧財產權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2022年4月,玉溪市場監管局獲“全國智慧財產權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辦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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