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樹藏族自治州教育局

玉樹藏族自治州教育局

玉樹藏族自治州教育局,根據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玉樹州機構改革方案》(青辦發〔2019〕9號)和《中共玉樹州委、玉樹州人民政府關於州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玉發〔2019〕5號),州教育局是州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玉樹藏族自治州教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州委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樹藏族自治州教育局
  • 外文名:Education Bureau of Yushu Tibetan Autonomous Prefecture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縣級 
  • 領導機構:玉樹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機構簡介

中共玉樹州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州教育局,接受州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州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研究教育領域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方針政策、教育發展戰略規劃、重點改革方案,協調督促落實州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州教育局負責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工作,州教育局其他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州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相關工作,接受州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統籌協調。

主要職責

(一)貫徹有關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擬訂全州教育發展規劃和教育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單行條例草案。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普及中國小信息技術教育,發展遠程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指導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各類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加快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指導民族教育工作,協調民族教育的援助工作。指導監督民辦教育。
(六)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計畫。監督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規劃學校基礎建設。
(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及勤工儉學工作和安全穩定工作。
(八)主管全州教師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承辦各級各類學校教師教育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相關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九)組織實施語言文字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並監督檢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實施,指導推廣國語工作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負責學生資助工作,指導教育學會工作。
(十一)承擔州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承擔草擬本局黨政年度或階段性工作計畫、總結;承擔草擬、審核重要文稿和信息;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保密、黨報黨刊及教育報刊通聯和征訂等工作;承辦教育系統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設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局機關黨風廉政和意識形態工作;承擔上級機關、局黨組、局領導批辦的事項和局黨組、局長辦公會、局務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檔案蒐集、整理工作;負責州直教育系統信訪工作;承擔“710”工作制度的督查、落實、考核工作;承擔州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統籌協調、溝通聯絡、督促落實等職責。
(二)基礎教育科
承擔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指導全州控輟保學工作;承擔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指導高中教育;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加強中小學生生態文明和誠信教育建設;負責中國小教材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中國小教學計畫;協同有關部門制定中國小學校收費標準,並負責管理學校的收費工作;負責全州中國小學籍監管及高中畢業證書的驗印發放工作;負責審批、監管民辦高中學校及教學機構;制定特殊教育發展規劃,指導特殊教育學校開展康復訓練和職業技能教育,組織殘疾兒童參與殘疾人運動會、職業技能競賽等相關活動。
(三)學前與職業教育科
統籌管理全州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和全民教育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職業教育和學前教育發展規劃;指導中等職業教育、學前教育教育教學工作;負責民辦幼稚園的備案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制定中等職業學校收費標準,並負責管理學校的收費工作;負責全州中等職業教育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審批、監管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及教學機構。
(四)體育衛生藝術與學校安全科
指導全州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國防和勞動教育工作,研究擬定其指導性檔案;指導全州校園足球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學生參加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組織參加州內外大規模的體育、藝術競賽及交流活動;指導和實施大、中學生軍訓工作;監督學校飲食衛生和公共衛生,負責協調學生體質健康監測;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學生疾病防治工作;指導監督學校校園內外安全工作,開展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中小學生安全教育以及重大學校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報告;統籌負責全州農村地區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畫;負責管理全州各級各類學校校園文化建設
(五)計畫與財務科
編制全州教育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承擔全州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匯總和上報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後勤基建維修、固定資產和全州教育基建等工作;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等方面的政策並貫徹落實;監督管理全州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指導全州教育機關、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擬訂有關財務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編制機關年度預算、決算;組織指導勤工儉學工作;承擔教育經費統計和教育事業統計等工作。
(六)人事科(掛思政科、教師工作科牌子)
規劃、指導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擬訂教師教育和教師管理政策,指導師範教育教學改革和師資培訓工作,指導教師教育和教師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州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推薦工作;負責直屬單位有關幹部考核和局機關公務員考核工作;指導協調全州中國小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核定各級各類學校編制工作;制訂和實施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崗位責任制、考核獎懲制、教師聘任制等有關規定,並檢查落實;負責教師師德師風建設,建立師德師風激勵、宣傳、責任機制;協助局領導抓好機關幹部、州直學校領導班子的考察、選拔、交流、獎懲等工作;負責優秀校長、教師和先進學校的推薦、評選、表彰工作;負責全州民辦教師的管理和監督待遇落實情況;承擔教職工的考核、工資福利、離退休管理、人事檔案管理和整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州語言文字工作的規劃,指導推廣國語工作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負責全州中國小、幼稚園黨建思政工作,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統籌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愛國主義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築牢全州各級各類學校意識形態防線,統籌加強全州各級各類學校德育工作;指導學校教職工開展政治思想教育和師德教育、普法教育,負責全州依法治校和依法執教工作;承擔玉樹州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督導科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州教育督導工作計畫,建立符合全州教育發展狀況的督導評估體系;對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促進教育事業發展、保障基礎教育經費投入、落實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制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評;對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方向、辦學效益和教育教學質量進行評估,監督檢查掃盲教育、素質教育情況;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報告、意見或建議;組織教育督導科研和督學的培訓考核,參與教育先進單位和個人的評選和表彰活動;指導下級教育督導機構的工作;繼續履行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賦予的工作職責;承辦上級教育督導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承擔督查工作的落實、考核工作;承擔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行政編制

州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暫使用事業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正縣級),副局長3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7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今後“退一減一”只減不增。
州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州機構編制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州機構編制管理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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