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現公布2016年煙臺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年報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六個部分組成。

一、概述
  2016年,我市全面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關於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以及省委省政府關於政務公開工作一系列檔案的精神,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及公眾關切,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不斷推進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著力加強信息發布、解讀和回應工作,積極強化制度機制和平台建設,不斷增強政務公開的質量和實效,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促進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
  (一)突出重點, 落實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發了《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煙臺市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煙辦發〔2016〕42號)、《煙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16年煙臺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煙政辦字〔2016〕52號),推進行政權力清單動態調整、行政處罰、財政資金、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公共服務、國有企業、公共監管等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工作。充分發揮煙臺政務服務平台的作用,向社會公布“三張清單”,包括: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行政權力清單和政府部門責任清單,構建行政審批、公共服務等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通過信息共享、互聯互通、業務協同,實行審批和服務事項線上諮詢、網上辦理、電子監察,促進政務數據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和有效利用。目前,網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的各項基礎運行環境已搭建完成。其中,網上行政審批、行政權力清單、信息公開、投訴諮詢等系統建設完成,現已正式運行。我市已實現省市縣鄉四級互聯互通,在全省處於領先地位。
(二)規範流程,提升依申請公開服務水平。進一步完善依申請公開處理流程,制發了《煙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煙臺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規定的通知》(煙政辦發〔2016〕20號),確保公開處理工作流轉順暢、內容合規、權責相符。注重與申請人的溝通聯繫,在辦理依申請公開工作中加強與申請人的溝通,積極為申請人提供協助和指引,做好解疑釋惑工作,儘可能減少由於申請人信息指向不明確而無法獲得政府信息的情況發生。同時,不斷健全依申請公開協商工作機制,涉及多個部門的申請事項,主動協調部門查找申請內容,切實保障申請人的權利。
  (三)夯實基礎,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保障機制建設。一方面加強政務公開工作培訓,面向縣市區和市直部門及單位的政務公開工作人員,開展實務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開、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例研究等方面,通過培訓進一步提高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能力。另一方建立政務公開工作考核機制,印發了《2016年度煙臺市政務公開工作考核實施方案》,在年終對70多個單位提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和考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各縣市區(管委)、各部門和單位按照相關檔案要求,認真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不斷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措施,狠抓工作落實,進一步提升了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從全市來看,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整體較為規範、專欄配置齊全,主動公開內容豐富、覆蓋全面,依申請公開渠道暢通、答覆及時,重要政策檔案解讀注重實效、權威準確,社會熱點回應主動、形式多樣。全年主動公開信息48361條,其中市政府部門和有關單位主動公開信息16926條,縣市區政府(管委)主動公開信息31435條。
  (一)圍繞深化改革推進公開
  一是推進行政權力信息公開。2016年,我市緊緊圍繞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的工作重心,制定並印發了《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編制公開了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行政權力清單和政府部門責任清單,積極推進“三張清單”的信息公開工作,有力地提高了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負面清單和收費清單的信息公開正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積極推進。截至2016年底,市級行政審批事項共保留293項;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精簡壓縮到3647項,精簡壓縮率為48.7%;市級政府部門責任清單共涉及53個市直部門和單位,確定主要職責370項、具體責任事項1459項、追責情形6711項。目前,“三張清單”已在市政府和各部門網站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保證了政府行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二是推進市場監管信息公開。按照“先照後證”改革要求,認真梳理工商登記設立、變更、註銷等環節應當執行的前置審批事項,指導各地嚴格依法做好登記。目前,除了國務院明確規定的34項前置審批外,其餘均實施了“先照後證”改革。積極推進“雙告知”工作,以市政府名義下發了檔案,依託煙臺市工商局紅盾信息網,牽頭搭建後置行政審批市場主體信息推送共享平台,初步實現了各行政許可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廣泛發動企業做好2016年度年報和信息公示。截至2016年底,企業年報公示率為92.5%;個體年報公示率為92.1%;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報公示率為97.7%。
  三是推進政務服務公開。“中國煙臺”政府入口網站有效整合了分散的信息資源和各部門分散建設的分網站,將分散的政務信息資源整合到統一的共享信息資源資料庫中,並把各部門、單位的網站建在統一的平台上,使公眾獲得了方便的服務。目前,15個縣市區和85個市直部門、單位在“中國煙臺”開通了分網站,其中有60多個部門的網站數據已經同入口網站實現了數據集成和共享。加強與部門自建系統的整合,實現一個口對外。將海事、檢驗檢疫、海關等17個辦事大廳和其他部門單位自建系統的信息數據整合到網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政務服務監督系統,升級法制監督、電子監察和音視頻監察系統,實現對網上政務服務平台、市政務服務中心和17個市級部門單位實體大廳的實時監督管理。
 (二)圍繞促進經濟發展推進公開
  一是推進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進一步做好政府投資項目信息公開,重點圍繞鐵路、城市基礎設施、節能環保、農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領域的政府投資項目,推進審批、核准、備案等項目信息的公開。做好項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標、重大設計變更、施工管理、契約履約、質量安全檢查、資金管理、驗收等項目實施信息的公開工作。堅持把招投標核准作為項目審批的重要環節,嚴格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進行審核把關,同時加強對招投標信息公開的管理,督促有關單位嚴格執行招投標信息公開的相關規定,在各自網站上依法向社會公布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中標候選人等信息。
  二是推進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積極做好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別是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開工作。及時披露我市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信息,多渠道向社會公開我市住房保障信息,通過報紙、煙臺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網、煙臺住房保障網、各縣市區入口網站及時宣傳公開住房保障政策,公布項目信息,並每月對住房保障資格認定和符合情況進行公開,保障民眾知情權、監督權。工程質量治理行動的進展情況通過煙臺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網向社會公開。在“煙臺市國土資源局”官方網站開闢了“國土資源網上交易平台”實時公開土地供應計畫、出讓公告、成交公示和供應結果,建立了“征地信息公開平台”,及時發布徵收土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並且將建設用地批覆檔案、項目征地告知書、聽證告知書以及征地政策法規、征地小知識也進行了公開,並逐步實現線上查詢功能,全力實現煙臺市征地信息網上公開便捷、透明。
  三是推進減稅降費信息公開。針對上級對扶持小微企業的各項優惠政策宣傳的部署,完善“前台受理、後台支持”的辦稅機制,在煙臺市政務公開專頁公開稅收優惠政策。開展“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宣傳周”活動,通過線上訪談、新聞發布等方式,加大小微企業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公開力度;編制小微企業稅收優惠宣傳冊,免費送達每一戶小微企業;充分利用納稅服務中心大廳宣傳螢幕,工作時間滾動播出稅收優惠政策;充分利用網路、12366納稅服務熱線等載體,持續開展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普及宣傳。
  四是推進國有企業信息公開。一方面做好國有企業主要財務指標、整體運行情況、業績考核結果等信息公開工作,加大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改革重組、負責人職務變動及招聘等信息公開力度。另一方面參照有關監督機構及上市公司監事會信息披露的做法,公開監事會對國有企業監督檢查情況,進一步推動國有企業公開財務信息,推動各級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公開國有企業財務匯總信息。參照上市公司標準規範財務等重大信息公開制度,定期公開企業財務預算,年度、中期、季度財務報告。
  (三)圍繞民生改善推進公開
  一是推進扶貧工作信息公開。2016年,我市先後向社會發布《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倡議書》《脫貧攻堅慈善捐款倡議書》,廣泛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助力扶貧脫貧,並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並通過媒體宣傳、工作簡報等形式,逐級公開了2016年度減貧責任書、建檔立卡貧困對象脫貧計畫、行業幫扶方案、精準幫扶措施和重點扶貧工作落實情況。制定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大扶貧宣傳工作的意見》,充分發揮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解讀扶貧政策的作用,做到“電視有畫面、廣播有聲音、報刊有文章、網路有信息”。利用市扶貧辦網站,把農村貧困戶、貧困人口的基本情況、脫貧需求等信息,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等資源,統一納入網站平台,全面反映扶貧供需情況。
  二是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公開。定期向社會公開各項社會保險參保情況、待遇支付情況和水平,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結餘和收益情況等信息。及時發布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及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範圍、輔助器具目錄等信息。重點做好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信息公開工作,並對救助對象人數、救助標準、補助水平和資金支出等信息進行公開。
每月公布《全市社會救助情況統計表》,內容包括低保、五保供養標準,保障人數,人均補差等救助信息。推進教育領域信息公開,抓好教育收費、招生考試時間、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計畫、錄取程式、錄取結果、教育人事等方面的信息公開,並進一步擴充了教育信息公開項目,增加了教育督導、全面改薄、招生政策、學區劃分和隨遷子女入學等主動公開內容。高度重視醫療衛生領域信息公開工作,認真貫徹國家、省關於醫療衛生領域信息公開相關通知精神,切實加強對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深入推進醫療機構健全信息公開目錄,全面公開醫療服務、價格、收費等信息。2016年,市衛計委每月在網站發布疾病風險提示,提醒民眾做好傳染病防控,對沒有發布許可權的重大疫情信息,通過連結省衛計委網站的方式,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
  三是推進就業創業信息公開。依託煙臺市政府入口網站、煙臺市政務公開專頁、煙臺市人社局入口網站、煙臺就業網、煙臺人才熱線、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等網站,及時公開促進就業方面的規劃、政策、資金、措施和實施情況,以及就業創業優惠政策實施範圍,各項補貼申領條件、申領程式、管理和審批信息等,主動發布崗位供求、創業、職業培訓等信息。結合“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等專項行動,深入宣傳穩定和擴大就業的一攬子政策措施,突出宣傳大學生創業引領計畫、職業培訓計畫、創業型城市建工作和集中力量做好大中專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有力推動了各項就業政策全面貫徹落實。
  四是推進棚戶區改造信息公開。2016年,重點公開棚戶區改造項目任務表和市直棚戶區改造項目列表。截至目前,公開市直棚戶區改造項目3個,分別是白石區片棚戶區改造項目(一期)、上車門區片棚戶區改造項目一期、北馬路大廟區片棚戶區改造項目,公開內容包括項目名稱、項目地址、列入計畫數、開工時間、開工套數、開工面積、承建單位等信息。
 五是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加大污染源重點監控信息公開工作力度,規範污染源信息公開的範圍、內容、公開方式和公開要求,做好省控、國控污染源基本信息公開情況發布。經各縣市區匯總核實後,將省控及以上企業名稱、地址,主要污染物排放名稱在網站上予以公示,確保污染源基本信息公開全面、及時、準確、無差錯。利用煙臺環境空氣品質微信公眾號實時發布6區空氣品質信息,實現了重污染天氣下手機簡訊預警。積極配合電視台、電台和報紙等媒體實時播報空氣品質相關信息。對所有非涉密建設項目的環評、驗收全過程實現全過程公開。2016年共受理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類建設項目92個,擬批公示項目105個,審批公示項目88個,暫緩審批項目0個,退回項目 8個,受理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申請公示56個,擬驗收公示57個,已完成的竣工驗收公示53個。
  六是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制定了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責任,全面推進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信息公開工作,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食品藥品安全熱點問題信息的權益。2016年,共發布食品藥品重大監管政策信息393條、產生重大影響的食品藥品典型案件10起、公開抽檢信息32期、保健食品消費警示信息3條。加大食品藥品行政審批、執法檢查、案件處理等政府信息公開力度,逐步健全食品藥品違法違規企業“黑名單”公開制度。
  (四)圍繞助力政府建設推進公開
  一是推進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定了《煙臺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煙臺市人民政府議事規則》,實行重大行政決策預公開制度,對提交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的涉及民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大行政決策,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決策方案擬定部門要在決策前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以及聽證座談、調查研究、諮詢協商、媒體溝通等方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2016年,煙臺市出台了4部地方性法規,1個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和25個部門規範性檔案,均依法依規進行了公開。
 二是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及時公開經批准的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及報表,並對財政轉移支付安排、執行情況以及舉借債務情況等重要事項作出說明。在政府網站公開了《關於煙臺市2015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6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同時公開了2016年煙臺市市級“三公”經費預算和2015年煙臺市市級“三公”經費決算。市直71個部門也通過網站公開了部門決算和“三公”經費決算。各縣市區、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預決算在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的基礎上,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逐步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對下專項轉移支付預決算公開到具體項目,並公開分地區的稅收返還、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情況。“三公”經費決算公開應細化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以及“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信息。及時完整了公開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需求、採購預算、採購檔案、採購公告、採購結果、採購契約、驗收報告、投訴處理結果等信息。
  三是推進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在“中國煙臺”網站開設“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提案”專欄,對我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進行網上公開。通過政府網站公開辦理建議和提案總體情況、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意見建議吸收採納情況、有關工作動態等內容。2016年,市政府辦公室共印製發行《煙臺市人民政府公報》12期,刊登市政府規章和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及部門檔案。
(五)擴大政務參與加強解讀回應
  一是推進重大政策措施同步解讀。市政府辦公室統籌信息公開、宣傳解讀、網站管理、政府公報工作,以規範性檔案為重點加強政策公開,突出解讀回應。建立健全重要檔案和重大政策與宣傳解讀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進的“三同步”工作機制,及時進行科學解讀,有效開展輿論引導。2016年,以市政府辦公室或市直部門名義印發的規範性檔案共26個,均在政務公開專頁里進行了解讀。
二是推進新聞發布制度化、規範化。制定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府新聞發布工作的意見》及配套的“兩制度一平台”(新聞發言人制度、新聞發布登記審批制度、新媒體發布平台),落實同步解讀機制和例行新聞發布制度,推動各級各部門各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新聞發言人或相關負責人積極參加新聞發布會,及時發布、解讀政策和回應社會關切。2016年,全市各級黨政部門共有137名新聞發言人,舉辦各類新聞發布會42次。
   三是推進新媒體平台進行政策解讀。利用新媒體技術,我市積極搭建政務信息發布的平台和渠道,高頻次推送政務信息,增進網民對政務機構的“親切感”、“認同度”。先後在新浪網和騰訊網開設了“煙臺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煙臺發布”,開設政務微信公眾賬號“煙臺發布”和“煙臺政府網”。2016年,我市政務微博“@煙臺發布”發布信息4849條,擁有冬粉17萬人;政務微信共推送相關信息3000多條,關注數3萬多人。
  四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中國煙臺”入口網站整合了市長公開電話、市長信箱、紀檢監察、信訪舉報、“12380”網上舉報以及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的網上信箱資源,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監督,統一考核。在全國政府網站中率先開通了政府與市民網上溝通交流的平台“網上民聲”,並延伸到各縣市區,形成了“接收-轉達-批覆-落實-回復”一整套運行體系,解決了大量熱點、難點問題。目前,煙臺“網上民聲”參與部門和單位已達到197個,累計收到民眾問題反映14.2萬多條,有效暢通了“網上信訪”渠道,對疏導公眾情緒,爭取民眾對政府決策部署的理解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同時,投資上百萬元建設市長公開電話網路平台和市縣兩級服務體系,在各縣市區和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60個市直部門,設定了50個遠程座席,直接辦理民眾來電,解答疑難、受理舉報,成為與民眾溝通的重要橋樑。我市還積極藉助新聞媒體互動平台,開通了嘉賓訪談、“面對面話環境”、民生熱線、煙臺民意通四條渠道,就民眾關心的問題進行公開、接受諮詢、聽取建議、及時答覆。每年通過四條渠道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建議60000多條,回復率、處結率分別達到98%、97%以上。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各縣市區和部門逐漸規了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登記、處理和答覆等環節,均能按照《煙臺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規定》處理依申請件。2016年,市政府及部門共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468條,均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答覆。申請的內容主要涉及征地拆遷、土地規劃、補償標準、環境質量、項目規劃、財政收支、醫療服務、教育招生、保障住房等信息,共答覆468件,答覆率100%,其中“屬於已公開”的33件,占7%;“同意公開”的210件,占44.9%;“同意部分公開”的30件,占6.4%;不同意公開數21件,占4.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的121件,占25.9%,“申請內容不存在”53件,占11.3%。在不同意公開的答覆件中,涉及國家秘密8件,涉及商業秘密5件,涉及個人隱私1件,不屬於《條例》所指信息7件。
  四、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市各級行政機關在履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職能過程中,均嚴格執行《條例》和國家、省相關規定,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全部在行政經費中列支,沒有向申請人收費。
  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本年度,全市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提起的舉報1起。市行政複議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27起。全市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具體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提起行政訴訟案16起。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國家要求、公眾期盼、發展形勢相比,還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環節,主要表現為:有些社會關注度高的決策事項,公開徵求意見的範圍不夠廣泛;有的部門召開新聞發布會的積極性不是很高;少數縣市區和部門政府信息公開標準化規範化水平不高,主動公開目錄的更新、維護不及時,依申請公開答覆能力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能力有待於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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