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民政廳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和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有關部署要求,由山東省民政廳編制的本部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6個方面內容完成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我廳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有:
  1.機構職能類,包括:廳機關主要職能情況,領導配備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定及職能情況,直屬單位設定及職能情況等。
  2.政策法規類,分為社會組織、優撫、雙擁、軍休幹部和退伍士兵安置、救災、社會救助、基層政權與社區建設、區劃地名、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社會事務等。包括:由本省制定、與本機關職責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以本機關名義發布或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範性檔案等。
  3.規劃計畫類,包括:民政工作有關規劃、專項業務工作規劃、重點工作安排等。
  4.民政業務工作,包括:本部門各項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程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社會救助、優撫安置、婚姻收養登記等事項辦理程式以及有關業務工作動態。
  5.統計公告類,包括: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公報,社會組織成立公告,行政區劃調整公告等。6.其他政府信息,包括:本機關重要會議、活動情況,有關訊息類信息等。
2015年,我廳共辦理依申請公開7件,涉及財政預決算、社會救助、資金使用、殯葬管理等方面,其中明確告知6件,信息不存在1件,均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不存在不予告知或推諉等情況。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沒有發生政府信息公開收費。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本年度未發生與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有關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信息主動公開的及時性、規範性有待增強;二是廳屬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水平需進一步加強。下一步,我廳將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認真貫徹實施國家和省信息公開有關規定,以加強信息發布、規範公開內容、完善制度機制、強化平台建設為重點,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增強信息公開實效,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推動全省民政事業創新發展。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二、魯政發〔2015〕25號檔案落實情況
  我廳對落實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任務高度重視,廳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多次對做好相關工作作出批示,提出明確要求;廳里印發了《省民政廳當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及分工方案》,明確了工作進度安排和責任單位;結合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評估,對工作推進情況定期督導檢查,積極推動各項任務落實。
  (一)著力抓好重點領域信息公開。魯政發〔2015〕25號檔案確定由本機關牽頭落實的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主要有“推進社會救助信息公開”和“推進社會組織、中介機構信息公開”兩項任務。一是推進社會救助信息公開。將救助信息公開作為年度社會救助工作重點,以打造“陽光救助”品牌為統領,大力推進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方面信息公開。對相關救助政策和辦理流程,全省及17市城鄉醫療救助、農村五保、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對象人數、保障標準、救助水平、資金支出等情況,均在山東民政信息網主動公開。根據城鄉低保工作重點在基層的實際,充分發揮統一製作的8.5萬個村(居)低保公示欄作用,切實抓好公開承諾、長期公示等重點環節規範管理。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在全省組織開展了社會救助專項治理督查,將救助信息公開情況作為重要內容進行了督導檢查。
山東省民政廳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信息公開情況
  二是加大社會組織信息公開力度。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公開省級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要求,將全省性及跨市性社會團體、省管民辦非企業單位、省管基金會成(設)立、變更、註銷登記、章程核准等15項行政審批事項,在山東社會組織網公開,公開內容包括事項編碼、事項名稱、子項名稱、審批部門、審批類別、設定依據、審批範圍及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特別程式及期限、法定辦理期限、承諾辦理期限、收費依據和標準等。全省性社會組織評估、年檢結果、行政執法情況均在山東社會組織網主動公開。
 嚴格執行《山東省基金會信息公開管理辦法》(魯民〔2014〕9號),規範基金會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向社會公開年度工作報告、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情況等5項信息,並將基金會信息公開情況列入基金會年度檢查的重要內容,納入基金會誠信記錄。7月,我廳向省政府申請將全省性及跨市性社會團體、省管民辦非企業單位、省管基金會成(設)立、變更、註銷登記等方面9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納入清單管理,目前已經省編辦確認,待省政府審定。納入清單管理後,我們將按照省政府有關要求,及時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關於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目前國家層面尚未出台,我們將根據國家層面進展情況,及時制定出台相關辦法。
  三是積極推動慈善組織信息公開。提請省政府出台了《關於貫徹落實國發〔2014〕61號檔案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意見》,明確要求慈善組織認真履行信息公開責任。配合有關部門提請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發揮財稅政策導向作用加快公益慈善事業發展的通知》,對搭建公益信息公開共享平台提出了具體意見,下一步將依託政府電子政務公共服務平台,以社會救助綜合信息平台為基礎,搭建全省統一的慈善信息管理與共享平台,提供公益組織統一管理、捐贈收入即時查詢、捐贈支出集中公開、救助信息共享等服務,逐步形成對公益資金從募集、運作到使用效果的全過程公開。依託山東慈善網,認真做好慈善總會信息公開工作,有關救助項目、捐贈情況、基金管理辦法等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
(二)加大政策解讀力度。完善入口網站政策解讀欄目,豐富政策解讀形式和內容。成立了山東省民政廳專家諮詢委員會,吸收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參與政策法規的宣傳、解讀工作。對於由我廳起草的列入主動公開範圍、需要民眾廣泛知曉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性檔案,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進行解讀。一年來,通過新聞發布會形式,解讀了《山東省退役士兵安置辦法》《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推進農村社區建設的意見》《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城鄉社區協商的實施意見》,對2015年制定出台的規範性檔案全部進行了解讀,並在省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山東民政入口網站進行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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