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為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方案

《無為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方案》是無為市為推進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8〕63號)、《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全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皖辦發〔2019〕7號)和《中共蕪湖市委辦公室、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蕪湖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蕪市辦〔2019〕17號)精神,結合無為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實際,制定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為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方案
  • 發布時間:2020年9月22日 
總體要求,基本原則,主要任務,組織實施,領導組成員,

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在無為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以建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為目標,全面整合交通運輸執法職責和隊伍,科學設定執法機構,穩妥有序地推進我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構建一支職責明晰、職權法定、行為規範、運行高效、保障有力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為開啟無為市交通運輸事業新征程提供有力的機制保障。

基本原則

(一)改革、發展、穩定相統一原則。堅持統籌兼顧,破除影響交通運輸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注意把握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以承受的程度。
(二)精簡、統一、效能原則。堅持精幹高效,進一步規範機構設定,最佳化人員配置,提高行政運行效能。
(三)以人為本、分類管理原則。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切實維護廣大幹部職工合法利益,充分調動廣大幹部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主要任務

(一)全面理清職責。實行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將市農村公路管理局承擔的縣(鄉)道的公路路政,市公路運輸管理所承擔的道路運政,省道S319無為市金牛治超限超載站職能,市交通運輸局承擔的交通工程質量監督和市交通運輸局所轄機構承擔的交通運輸行政處罰及其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職能進行整合,交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承擔。
(二)轉變工作職能。根據交通運輸部門事權,釐清執法許可權,明確監管職責、執法區域和執法重點。壓實市交通運輸部門履行行政執法職責和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的責任,改變重審批輕監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上來。
(三)組建執法隊伍。組建無為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供給,隸屬市交通運輸局管理,為政府舉辦的副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綜合行政執法的組織、實施、協調工作;本行業權責範圍內的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包括質量監督、安全管理、造價管理)、道路運政、超限超載治理的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措施等執法工作;本行業領域行政執法案件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投訴處理等有關工作;縣級公路路政執法工作和指導鎮對鄉村道路路政的違法查處工作。協助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交通運輸安全事故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四)嚴格隊伍管理。嚴格落實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定期開展執法隊伍崗位練兵活動。主動適應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需要,組織開展執法人員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和執法能力。
(五)規範執法行為。完善執法程式,改進執法方式,規範執法行為。梳理編制執法工作規程,嚴格執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定審核制度,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升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公信力。
(六)加強執法保障。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收費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變相掛鈎。有關統一執法制式服裝和標誌,以及執法執勤用車配備,按中央統一規定。加快執法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非現場執法和信息化移動執法,強化執法信息共享。
(七)強化作風建設。加強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質教育,切實樹立執法為民、依法行政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寓管理於服務中,做到業務精通、作風優良,杜絕粗暴執法和選擇性執法,樹立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新形象。
(八)加強黨建工作。加強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直相關部門為成員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領導組,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及省、蕪湖市檔案精神,把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統籌考慮,細緻謀劃,精心組織,有序穩妥推進。
(二)明確責任分工
市委編辦、人社局、財政局、司法局等部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各司其職。市交通運輸局負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牽頭和組織實施;市委編辦負責改革的指導、協調,以及涉改單位的機構編制等工作;市人社局負責指導人員劃轉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相關政策落實及社保關係的銜接;市財政局負責國有資產調配和財政預算政策落實等工作;市司法局負責加強對市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執法人員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各單位要及時研究解決改革過程中的問題,協同市交通運輸局做好配套政策落實;市交通運輸局要嚴格界定內設機構和所屬單位執法崗位和執法人員,確保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肅工作紀律
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組織人事、財經紀律,做到令行禁止。在整合調整過程中,要做好工作銜接,保持工作連續性和穩定性。

領導組成員

為加強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的領導,確保改革工作順利進行,經研究,決定成立無為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領導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王 峰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謝太紅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丁德倫 市委編辦主任
胡 健 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
成 員:郭本順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毛少華 市財政局局長
范 彪 市司法局局長
劉修雨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錢桂生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吳德厚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謝太紅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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