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礦產資源管理規定(修正)
- 頒布單位:濟南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4.09.24
- 實施時間:2004.09.24
23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的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濟南市發展社區服務的若干規定〉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濟南市礦產資源管理辦法》是濟南市礦產資源管理局1991年2月1日發布的辦法。...... 《濟南市礦產資源管理辦法》是濟南市礦產資源管理局1991年2月1日發布的辦法。...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濟南市礦產資源管理規定〉等五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012年5月10日經濟南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
通過並經2012年5月31日山東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批准的《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濟南市礦產資源管理規定〉等五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並經2012年5月31日山東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批准的《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濟南市礦產資源管理規定〉等五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2次修正...
(十一)第三十七條改為第三十四條,刪去“旅遊定點單位標準和旅遊定點單位質量理賠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五、濟南市礦產資源管理規定...
並經2012年5月31日山東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批准的《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濟南市礦產資源管理規定〉等五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2次修正...
第九條 濟南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濟南市城市總體規劃,由省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礦產資源、勘察測繪、城建檔案等有關管理內容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濟南市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辦法》是濟南市人民政府1998年6月9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濟南市國土資源局,是濟南市政府工作部門。該局是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濟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魯廳字〔2009〕50號)和市委、市...
濟南市地熱資源管理辦法濟南市地熱資源管理辦法 編輯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地熱資源管理,促進地熱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山東省實施...
《天津市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2年5月9日天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關於修改〈浙江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根據2013年12月19日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浙江省人才市場管理條例>等八件...
第六條 開採礦產資源,必須按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繳納資源稅和資源補償費。第七條 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礦產資源和礦業權管理、礦產資源勘查的...
1997年12月12日海南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通過,根據2012年9月25日海南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34次會議《關於修改〈海南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的決定》第2次修正。...
根據1997年10月1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第12次會議通過,2011年12月1日江西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修正,2014年5月29日江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修正的《江西省礦產資源開採管理條例》予以...
《黑龍江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已由黑龍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1998年10月1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8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地區)、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同級地質礦產主管部門進行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的監督管理工作。陝西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修正)第二章 礦產資源...
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的《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濟南市礦產資源管理規定>等五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西藏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經西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正並通過。該條例指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的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條例》。 該《條例》經2000年12月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九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
《內蒙古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共七章五十五條(含附則),為了加強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促進自治區礦業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
江西省礦產資源開採管理條例,1999年10月23日江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江西省礦產資源開採管理條例 通過時間 1999年10月23日 ...
江西省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修正)第二章 徵收與繳納 編輯 第六條 省地質礦產廳負責徵收礦區範圍跨地市行政區域的採礦權人的礦產資源補償費。...
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第十三條 國務院礦產儲量審批機構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礦產儲量審批機構負責審查批准供礦山建設設計使用的勘探報告,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