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濟南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決定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濟南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決定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濟南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決定在2002.03.19由濟南市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濟南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2年03月19日
  • 實施時間:2002年03月19日
  • 頒布單位:濟南市人大常委會
2002年1月31日濟南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於2002年3月19日經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
濟南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對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廢止〈濟南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議案》進行了審議,決定廢止《濟南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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