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濟南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決定在2002.03.19由濟南市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濟南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2年03月19日
- 實施時間:2002年03月19日
- 頒布單位:濟南市人大常委會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濟南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決定在2002.03.19由濟南市人大常委會頒布。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濟南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決定在2002.03.19由濟南市人大常委會頒布。2002年1月31日濟南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於2002年3月19日經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2013年7月20日,濟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48號公布《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該《辦法》第51條決定,廢止《濟南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辦法信息 濟南市人民政府令 第223號 《濟南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已經2007年4月4...
1995年5月18日山東省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1995年6月14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了市政府關於《濟南市城市建設拆遷...
《濟南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是2000年6月1日濟南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的條例。條例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保障城市建設順利進行,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進行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或者同級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決定不予受理的,還應當說明理由。達不成拆遷補償...
1997年3月27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1997年4月4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濟南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辦法》等十三件地方性...
《濟南市城市公共運輸條例》已於2013年9月13日經濟南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修訂通過,並於2013年11月29日經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中文...
根據1997年3月27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濟南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辦法〉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建設拆遷管理,保障城市建設的順利進行,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法律的有關規定和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及《山東省城市建設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
《濟南市農村公路條例》已於2014年7月23日經濟南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2014年9月26日經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村...
《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地方法規制定程式的規定〉等13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0年4月2日市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文名 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地方法規...
(2010年5月20日濟南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2010年7月30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濟南市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辦法〉的決定》已於2010年...
根據1997年3月27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濟南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辦法〉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2004年9月23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的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濟南市發展社區服務的若干規定〉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第十一條市人大常委會的決議、決定,交由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承辦機關必須認真辦理,並在兩個月內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辦理情況;對需要較長時間辦理的,可以分階段報告。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濟南市城市中國小校校舍場地管理辦法(修正) (1995年11月30日山東省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1995年12月14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 2001年7月27日...
2000年4月14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2006年9月29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修訂。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順利...
2004年7月30日濟南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2004年9月23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第十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濟南市發展社區服務的若干規定》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規的...
第八條 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對城市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並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第二章 城市規劃的編制和審批 第九條 濟南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濟南市城市總體規劃,由省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
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9年1月8日 濟南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經審議,決定廢止《濟南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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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濟南市職工教育條例》的決定 頒布單位 濟南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9.05.27 實施時間 2009.05.27 2009年4月8日濟南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了《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
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查了《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合肥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決定》,決定予以批准,由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
(第78號令)已做了較大修改,並以國務院第305號令重新頒布,於2001年11月1日起正式實行。為了保證國家法制的統一,確保國務院新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在我市順利實施,會議決定廢止《邯鄲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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