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貫徹實施《濟南市“四五”依法治市綱要》的決定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貫徹實施《濟南市“四五”依法治市綱要》的決定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貫徹實施〈濟南市“四五”依法治市綱要〉的決定》是2006年5月26日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貫徹實施《濟南市“四五”依法治市綱要》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6年05月26日
  • 實施時間:2006年05月26日
  • 發布單位:濟南市人大常委會
自2000年12月市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貫徹實施《濟南市“三五”依法治市綱要的決定》以來,經過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依法治市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明顯增強,全社會法制化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整體推進了我市民主法制建設,保障了經濟發展和社會各項事業的全面進步。為深入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保障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順利實現,市人大常委會就在全市範圍內實施《濟南市“四五”依法治市綱要》作出如下決定:
一、充分認識實施《濟南市“四五”依法治市綱要》的重要性。實施“四五”依法治市綱要,加快依法治市進程,是我市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舉措,對於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質和法治理念,實現黨的領導方式、執政方式的根本轉變,提高國家機關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能力,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保證我市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各項事業的全面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組織都要按照《濟南市“四五”依法治市綱要》的要求,廣泛深入地開展依法治市活動,把我市的民主法制建設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二、努力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質和法治理念。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組織都要按照“五五”普法規劃要求,切實組織好全民普法教育,進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和法治理念,強化公民遵守法律、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的意識,提高依法辦事的能力。國家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用法,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依法執政和依法行政能力。普法教育要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務求實效。
三、大力推進依法治市進程。各級政府要依法決策,依法行政,高效廉潔,公正透明,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司法機關要依法獨立行使職權,進一步健全權責明確、相互配合、相互制約、高效運行的司法機制,促進公正司法;進一步完善國家機關執法責任制、執法公示承諾制、執法違法責任追究制和執法考核評議制。各行各業、各基層單位都要實行依法治理,全面推進依法治市。
四、不斷加強地方立法工作。地方立法要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從實際出發,適時制定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使各個領域、各項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認真貫徹立法法,加強立法調研,嚴格立法程式,充分發揚民主,提高立法質量,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為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完善的法制保障。
五、切實加強依法治市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檢查監督。繼續堅持“黨委領導、人大監督、‘一府兩院’實施、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運行機制。按照分工,相互配合,認真組織好《濟南市“四五”依法治市綱要》的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抓好組織落實。各級人大常委會既要保證憲法和法律的正確實施,又要加強對依法治市工作的監督,定期聽取“一府兩院”實施情況的匯報,組織視察檢查,加強督促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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