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0日濟南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2010年7月30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濟南市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辦法》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0年07月30日
- 實施時間:2010年07月30日
- 頒布單位:濟南市人大常委會
2010年5月20日濟南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2010年7月30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0年7月30日 濟南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經審議,決定廢止《濟南市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辦法》。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地方性法規(類別)20100730(批准時間)
濟南市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辦法 (1995年9月21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1995年10月12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1997年3月27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1997年4月4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濟南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辦法》等十三件地方性...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濟南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決定在2002.03.19由濟南市人大常委會頒布。2002年1月31日濟南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於2002年3月19日經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廢止《山東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辦法》。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1997年3月27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濟南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辦法〉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2001年5月18日經濟南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改,2001年6月15...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1992年8月10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實施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199...
第十一條市人大常委會的決議、決定,交由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承辦機關必須認真辦理,並在兩個月內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辦理情況;對需要較長時間辦理的,可以分階段報告。
2004年7月30日濟南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2004年9月23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第十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濟南市發展社區服務的若干規定》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規的...
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了市政府關於《濟南市城市建設拆遷管理辦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決定對《濟南市城市建設拆遷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三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本辦法所稱拆遷機構,是...
第十七條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區人民政府和鎮人民政府,根據濟南市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以片區和街區為控制單元組織編制濟南市城市規劃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省人民政府備案。第...
根據1997年3月27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濟南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辦法〉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9年1月8日 濟南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經審議,決定廢止《濟南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辦法》等二十四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單位 山東省人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2.07.27 實施時間 2002.07.27 為了保證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
第八條 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對城市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並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第二章 城市規劃的編制和審批 第九條 濟南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濟南市城市總體規劃,由省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濟南市城市中國小校校舍場地管理辦法(修正) (1995年11月30日山東省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1995年12月14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 2001年7月27日...
根據1997年3月27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濟南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辦法〉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1999年8月22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11月25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人才市場管理條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四十六條 本條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2012年9月14日濟南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12年11月29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批准的《濟南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條例》同時廢止。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