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5月17日濟南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1991年6月22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城市建設拆遷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1年06月22日
- 實施時間:1991年06月22日
- 頒布單位:濟南市人大常委會
1991年5月17日濟南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1991年6月22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
1991年5月17日濟南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1991年6月22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辦法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建設拆遷管理,保障城市建設的順利進...
本辦法所稱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第四條 拆遷人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被拆遷人、被拆除房屋承租人以及其他占用被拆除房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拆遷期限內完成搬遷。第五條 濟南市建設行政主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條制定實施細則1991年6月22日市人大常委會公布施行的《濟南市城市建設拆遷管理辦法》、1995年6月14日市人大常委會公布施行的《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濟南市城市建設拆遷管理辦法〉的決定》和1995年10月...
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了市政府關於《濟南市城市建設拆遷管理辦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決定對《濟南市城市建設拆遷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三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本辦法所稱拆遷機構,是...
濟南市城市建設房屋拆遷安置補償試行辦法 (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濟政發[1986]16號發布)第一條為切實做好拆遷安置補償工作,以保證城市規劃建設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山東省城市建設房屋拆遷安置暫行辦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
第二條 本市市轄區(含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市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區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以下簡稱房屋徵收部門...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濟南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決定在2002.03.19由濟南市人大常委會頒布。2002年1月31日濟南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於2002年3月19日經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第一條 為了及時處理拆遷糾紛,保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濟南市城市建設拆遷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本市城市建設拆遷中,因拆遷補償形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
《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實施舊城棚戶區改造的通知》是濟南市人民政府為加快濟南市舊城棚戶區改造步伐,切實改善舊城棚戶區居民的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印發的通知。由濟南市人民政府於2007年4月20日印發。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濟南市統一徵用土地暫行辦法》在2003.04.28由濟南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土地管理,保證徵用土地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集體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
由村集體組織按城市規劃要求自主投資建設運營,切實用於村(居)民長期生活保障,不得轉讓,經營方式、收益分配方案經村(居)民(股東)代表會議民主決策確定;特定區域涉及徵用農用地或未利用地的,按照《濟南市土地徵收管理辦法》(市...
《濟南市城市建設項目審批管理暫行規定》是濟南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城市建設項目的審批管理,促進城市建設健康、和諧發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市內6區(含...
《濟南市建設用地管理辦法》是1991年3月11日濟南市人民政府第七十七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1991年3月31日發布施行。2003年12月26日濟南市政府第十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濟南市建設用地管理辦法〉的決定》,同日《...
第二條 制定和實施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規劃,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各項建設,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規劃區包括市、縣(市)、建制鎮的城市規劃區。濟南市城市規劃區是指城市規劃管理控制區和城市規劃發展控制區。縣(市)...
《濟南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辦法》是地方法規,1994年10月19日通過。檔案全文 1994年10月19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1994年12月6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 根據1997年3月27日...
4、根據《濟南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223號政府令)、《〈濟南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及相關規定對濟南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因局屬工程實施的居民房屋拆遷,對被拆遷人進行補償、安置;對委託其他拆遷機構實施的市政工程...
根據1997年3月27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濟南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辦法〉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濟南市直管公房置換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我市直管公房置換行為,盤活存量房產,活躍房地產市場,根據《濟南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直管公房置換...
第三十二條 城市私有房屋在代管期間,因國家建設需要拆除時,依照《濟南市城市建設拆遷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產權所有人給予補償和補助,補償費和補助費由代管人代存。第三十三條 由房地產管理部門代管的城市私有房屋發還時,除國家另有...
華不注山地處山東省濟南市區東北角,位於黃河以南,小清河以北,海拔197米。古時稱“華不(fū,同‘夫’)注”,為歷史名山。 華山又叫華不注山、金輿山,它因形狀像未開放的蓮花而得名,被稱作“出水芙蓉”。 [5] 中文名 華不注山...
(四)生態建設、環境保護等項目;(五)城市基礎設施、市政公用工程等項目;(六)其他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交通、水利等市政府投資項目,分別參照《公路建設項目代建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3號)和《水利部關於印發水利工程...
濟南市城市管理局(濟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城市管理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城市管理特許經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城市管理的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和產業化的發展。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
因城市建設確需拆除、遷移的,須報經市、縣(市、區)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批准,並按《濟南市城市建設拆遷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重建或給予補償。第二十七條 專用道路、機場、碼頭、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公園、文化體育場所、綠化地帶...
《濟南市房屋登記條例》是指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將房屋所有權、房屋他項權等房屋權利和其他應當登記的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的行為。房屋登記包括所有權登記、抵押權登記、預告登記、更正登記和異議登記。市、縣(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
(四)負責城市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五)負責區級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的規劃、建設、運行。(六)負責城市管理資金的管理使用;組織實施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推進城市管理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和產業化發展。(七)負責...
2000年4月14日通過,2006年9月29日修訂的《山東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省拆遷條例)對我省依法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不斷改善城市居民生活居住條件以及推動城市建設順利進行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國務院徵收條例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