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潢川縣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為了貫徹落實《農業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農辦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檔案局關於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的意見》(農經發[2011]2號)檔案精神,加快我縣農村改革發展綜合試驗區建設,加強耕地保護,維護農民切身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縣人民政府決定開展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潢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潢川縣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時間:2011
  • 地點:潢川縣
  • 類型:通知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潢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潢川縣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
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
《潢川縣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確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紮實推進。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詳細內容

潢川縣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
一、重要意義
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我國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黨和國家先後出台了一系列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我縣二輪延包工作於1998年底前順利圓滿完成。2002年和2006年,又按照省市有關檔案精神,進行了二輪土地承包掃尾工作和專項檢查工作,進一步落實和完善了黨在農村的土地政策。通過以上工作的開展,目前我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基本確權到戶,全縣家庭承包耕地面積849543畝,家庭承包經營農戶158694戶,已簽訂承包契約157504份,占應簽訂契約的99.2%,已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156731份,占應發證書的98.73%。
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確權工作,進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管理,探索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對於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穩定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有效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促進農村土地流轉、減少矛盾糾紛、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探索農村金融制度創新、高效利用農村土地資源、建立健全歸屬清晰、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產權制度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總體思路、基本原則
(一)總體思路
在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基礎上,探索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權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制度體系。明晰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實現“地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核心是放活經營權。促進土地集中規模流轉,促進土地資源變資產、資產變資本,促進集體經濟組織加快發展、科學發展,推進我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資本化和涉農經濟向縱深發展。全部工作要在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基本原則
1、確保穩定的原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是在二輪土地延包土地台賬、三十年承包契約、土地承包相關原始資料基礎上開展清查,通過清查進一步明確承包地座落、四至、現有實際面積、等級等,並製作相鄰關係平面圖。是對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規範和完善,不是重新調整原有承包關係,不是重新組織發包農村集體土地。要確保農村社會穩定,保持原有承包關係不變,堅決不允許違法收回和調整農戶的承包地。
2、實事求是的原則。通過對現有土地進行實際測量,並把實際測量面積連同原有承包面積如實記錄登記簿、承包契約、經營權證書上。對二輪土地承包以來,農戶之間承包地轉讓、互換的,要在確權時以現承包人確權,及時變更承包關係。要實現“四統一”和“四到戶”,即:承包地面積座落、承包契約、經營權證登記簿、經營權證書相統一;承包地分配到戶、承包地邊界四至登記到戶、承包契約簽訂到戶、經營權證書發放到戶。
3、尊重歷史的原則。原則上維護農戶現有承包地現狀,測量後面積與原承包契約面積不一致的,“多不收、少不補”,對原有的承包關係和面積不作調整,也不改變根據原承包地面積確定的惠農政策數量和相關責任義務。對因土地等級差別“抵”、“補”等折合承包面積造成實際耕種面積與承包面積不符的,要按照實際耕種面積登記,並註明實際折算面積,取得承包戶的認可。對耕地與林地、水面、四荒地存在土地面積或權屬有爭議的,會同林地、水面、四荒地確權實施部門共同確權,解決後再予以確權。
4、尊重民意的原則。要充分依靠農民民眾,對土地清查、丈量、確權的每個環節必須實行民主協商和民主決策。對於在確權中涉及的重大問題,必須要有民眾共同參與,事先徵求民眾意見,取得民眾理解和支持,努力實現民眾滿意,對於大多數民眾堅決反對的不硬性操作。
三、重點工作
(一)清理檔案,摸清底數。按照《農業部、國家檔案局關於加強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工作的意見》,全面組織清理土地承包檔案,著重解決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契約、承包台賬種類不齊全、管理不規範等問題。嚴格執行土地承包檔案管理規定,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類歸檔、安全保管、公開查閱等制度。集中時間組織專門力量,開展清查工作,通過調查摸底和實際測量,查清土地面積底數,與現有土地承包檔案記載相對應,拾遺補缺。
(二)全面核查,逐戶確權。各村應在保持現有承包關係穩定的前提下,在摸清、核實、確認承包面積的基礎上,結合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相關數據,以村、組為單位,對農村承包地地塊、面積、空間位置、地類、權屬逐戶確權。
(三)根據實際,依法變更。依據完善後的農村土地承包檔案,對承包地被徵用、占用、退耕還林等面積發生變化的,家庭人口變動導致變動的,經營權轉讓、互換的,以及承包地滅失或全戶消亡等九種情形,應實事求是地實施變更或註銷登記。凡申請登記、變更、註銷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縣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對涉及的每宗承包地塊實測確認,並向申請方提供書面證明。
(四)完善檔案,規範管理。要以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建立的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為基礎,依據清查核實的農村土地承包情況,對農村土地承包底冊進行清理核實,進一步規範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契約、土地承包登記簿、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及相關檔案檔案和資料信息,確保農村土地承包檔案和資料信息準確、齊全、完整。完善後的所有檔案資料全部集中存放在鄉鎮、辦事處農村發展服務中心,明確專人,專櫃管理。
四、工作範圍、實施步驟
(一)工作範圍
根據省、市、縣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總體安排和部署,此次我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範圍是全縣所有鄉鎮、辦事處。
(二)工作步驟
1、準備階段(3月25日-4月10日)
①成立機構。縣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抽調專門業務工作人員,具體開展此項工作。各鄉鎮、辦事處、行政村也要成立相應機構。
②宣傳發動。通過以會代訓、電視媒體等方式進行宣傳,召開鄉村幹部、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大會,全方位進行廣泛動員,確保準確把握政策界限。每個鄉鎮、辦事處至少製作3條、每個村至少書寫或製作5幅以上的宣傳標語,將本次確權頒證工作相關政策宣傳到戶。讓每一位農民都了解此次確權工作的意義、目的和原則,使農民都能夠積極主動地參與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中。
③組織培訓。農村土地確權頒證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必須有足夠的工作力量,要精心組織具體工作人員,開展農村土地確權頒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業務操作的培訓,使工作人員準確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掌握具體操作規程。確保確權頒證工作順利開展。
2、調查摸底階段(4月10日-5月31日)
對二輪土地延包台賬、三十年承包契約、土地承包相關原始檔案資料進行整理,摸清土地現狀,查清每塊地的名稱、座落、面積、四至、權屬性質、等級、用途和經營方式,逐戶摸清農戶家庭承包狀況,對承包人、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承包地塊、面積、四至、土地變動等各方面情況和信息進行收集、歸納、梳理、核對,提前發現可能存在的問題,提出初步解決意見。
3、清查核實階段(5月31日-8月31日)
①實施清查。由各鄉鎮、辦事處、行政村組織人員實測核定實際面積,實測工作要結合第二階段掌握的數據逐戶進行,繪製平面圖,明確土地所有權,製作村組土地承包實際情況表。
②梳理和解決矛盾。對村組土地承包實際情況表進行公示,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徵求農民的意見,工作人員和每一位農戶都要簽字確認。對清查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梳理,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和辦法。
③審核確權。對清查的情況和對各種問題的處理意見經公示無異議後,最終確認每一戶農民承包土地的地塊面積及四至等,對原承包契約面積與實際面積不符的,進行換髮契約,建立新的土地承包管理台賬。對權屬存在爭議的地塊,暫不進行,待爭議解決後再進行確權。
4、總結驗收階段(8月31日-9月30日)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完成後,各鄉鎮、辦事處土地確權工作領導小組要認真總結經驗、做法及解決問題的有效措施,並將確權工作總結於9月31日前上報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領導小組,縣裡將對各鄉鎮、辦事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成立潢川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郭克明任組長,縣政府辦副主任歐陽聲波、縣農業局局長王學清任副組長,相關局委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確權辦),王學清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縣農業局。
(二)深入宣傳。要採取農民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力宣傳農村土地確權工作的重要意義和工作要求,使廣大農民民眾充分認識開展農村土地確權頒證工作不僅是落實黨和國家政策、執行法律規定的要求,更是維護農民民眾自身權益的需要,以此調動廣大農民民眾參與農村土地確權頒證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三)經費保障。農村土地確權工作產生的工本費、複印費、表格費等各項費用,由鄉鎮、辦事處財政承擔,不得從農戶收取。
(四)督查考核。縣委、縣政府將對確權工作進行督查和考核,對作風不實、措施不當、違背政策,導致農民民眾集體上訪、發生群體性事件、其它惡性事件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同時將定期對各階段的工作進行跟蹤檢查,以確保工作的進度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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