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市政府組成部門及各區、各相關單位按照《條例》,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主動公開相關政府信息。各區、部門、單位對政府信息進行了梳理和編目,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2456條,全文電子化率為100%。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8851條,占27.3%;政策法規類1671條,占5.1%;計畫總結類信息2380條,占7.3%;規劃計畫類信息1678條,占5.2%;業務類信息16321 條,占50.3%;人事工作類信息811條,占2.3%;財政類信息425條,占1.3 %;其它類信息319 條,占1.2%。召開新聞發布會1次,聽證會1次。
(一)夯實基礎,大力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
堅持通過組織保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健康運轉。一是機制制度更加健全。進一步深化了“黨委領導,政府主抓,紀檢監察機關協調督促檢查”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在全市各單位、部門建立健全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推行“一把手”負責制,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分級負責、層層落實的工作格局,做到了領導、機構、人員“三到位”,保證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組織、有領導、有職責、有分工、有秩序地順利進行。年初下發了全年工作要點,並定期進行督查,確保政務公開工作落到實處。市政府辦公廳三定方案已經獲批,正式成立了政府辦公廳政務公開科。由政府辦公廳副主任負責日常工作。嚴格了由分管副秘書長、秘書長、常務副市長層層審批的保密審查機制。健全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網路,更新了政府入口網站後台上報政務公開信息系統。完善了《滿洲里市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公開制度》、《滿洲里市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制度》和《滿洲里市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二是公開方式逐步拓寬。充分利用滿洲里市人民政府公報、新聞媒體、政府入口網站、市長熱線、市長信箱、電子信箱、政務公開欄、辦事指南、行風熱線、聽證會、新聞發布會、環保12369熱線等平台公開民眾關心的事項。全年刊發滿洲里市人民政府公報4期。我市政府網站“滿洲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共依法公開全市124個政府部門及其下屬機構和公共事業單位的有關機構職能、政策法規、規劃計畫、業務工作和其它類政務信息12420條。三是清權確權力度加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規定,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調整部分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的要求,由市政府法制辦牽頭,市監察局、編辦、行政服務中心配合,對全市各部門的行政許可、服務事項進行了全面清理規範,並向社會進行了公布。強化行政執法監督,逐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將全市行政執法人員的信息通過政府網向社會公開。對全市行政執法專用車輛進行統計並及時上報信息,努力實現執法車輛信息化、數位化管理和監督。強化行政執法責任,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擬訂了《滿洲里市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制定了《滿洲里市行政執法違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各行政執法部門結合本部門職責,相繼建立健全了規章制度,規範了執法行為,強化了執法責任意識,行政執法體制逐步健全。
(二)完善體系,逐步暢通便民利民服務通道
積極推進“市、區、辦事處、社區”四級公共服務體系和政府信息平台及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暢通服務通道,不斷強化為民服務,逐步形成“上下聯動、層級清晰、覆蓋市區、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體系,提升政務服務均等化水平。一是推進政務服務場所建設。滿洲里市本級政務服務機構一個,目前機構名稱為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於2002年6月成立運行,全市有行政許可主體資格的部門43個,行政許可項目180項、非行政許可項目98項、行政服務項目21項;中心建築面積近400平方米,有7個部門進駐辦公,可在中心辦理審批服務項目28項。2012年,總計受理10000項許可、非許可服務、諮詢事項。辦結率為95%。積極推進辦事處便民服務中心、社區公共服務站等服務場所機構建設。基層政務服務機構為市民提供社保、低保、計生、戶籍、婚姻登記、勞動仲裁等政務服務,並引進了各類社會組織、民眾團體、經濟組織,根據市民需求提供就業培訓、創業指導、文化交流等社會化服務。同時設立政府與市民溝通互動的服務熱線,受理和協調解決市民投訴。我市共11個辦事處,其中五個辦事處設有一站式服務場所。共38個社區,有26個社區有一站式服務大廳。 二是加強政務平台信息化建設。積極推進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在政務服務和效能監察中的套用,將政務服務機構信息化納入電子政務建設總體規劃,規範技術標準、加強統一運籌、資源整合和合理配置,積極推進網上辦理審批、繳費、諮詢、辦證、監督以及聯網核查工作進程,推動不同層級政務服務機構之間實現網路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以現有新黨政辦公大樓網路為基礎,建成市、區、部門三級電子政務城域網,實現我市統一的政務辦公網路,目前全市各部門光纖已經全部接入,接口設備正在採購中,待設備到位,即可全網割接並調試。“政務辦公系統”實現了試運行。對“滿洲里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系統”進行了升級,設立了“公眾交流”頻道,開通了市長信箱、建言獻策、辦事諮詢、意見投訴、糾風直通車等互動欄目,實現政民互動。三是穩步推進公共資源集中交易。積極完善公共資源配置、公共資產交易、公共產品生產領域的市場運行機制,規範公共資源交易行為,強化監督機制,推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土地使用權出讓、建設工程招標、政府採購和產權交易等市場準入和競爭性事項的集中管理運行,逐步建立健全管理、執行、監督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的運行機制。積極推進公共資源交易有形市場建設,積極探索公共資源交易平台與政務服務中心合併的一體化管理模式。
(三)規範內容,不斷提高政務公開工作質量
堅持把民眾最關心、最想了解的事項,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重點,按照“主動公開、及時公開、定期公開、依法公開”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規劃、計畫及其相關政策、實施情況、價格、環保、醫療改革、人事變動、教育公平、醫療保險、房價調控等與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信息進行公開。一是推進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和專項使用資金公開。全面推進部門預算公開,2012年,除涉密部門外,市級部門預算單位進行適時公開。市本級財政預算、決算已向人大公開,下一步按照自治區的要求將進一步擴大民生類專項資金公開,按照專項資金使用用途,業務部門根據工作進展情況不定期發布部門專項資金使用信息,在報紙、政府信息網和財政區域網路採用的情況下公開。二是推進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及時公布了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計畫,項目開工和竣工情況,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地址和建設套數等信息。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房源、分配對象、分配過程、分配結果、退出情況等信息的公開力度。三是推進食品安全信息公開。依法公開了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專項檢查整治、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查處等日常監管信息。強化了食品安全標準公開,及時公布了食品行業動態,日常監督、整頓行動、安全預警等信息,逐步公開年度等級評定,以及相關產品監督抽查情況。四是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重點公開了環境保護的組織機構設定、設立依據、行政職能、職責分工;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及其他管理規定;城市環境質量狀況;環境保護信息公開;環境行政處罰和重大環境信訪案件的查辦、執法檢查等情況;環保年度工作目標及執行情況。 五是推進招投標信息公開。招標信息分別在中國採購與招標網和政府網站進行了發布。保證信息公開、透明,無信息公開方面的違規行為。六是推進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公開。公開了安全生產政策法規、規劃計畫、行政許可、培訓頒證、行政執法依據、安全生產監察和事故信息等。及時準確發布了政府舉措、事故應對、處置、救援等信息,不斷提高生產安全事故應對處置工作的透明度。進一步做好調查處理結果的信息發布工作,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內容外,主動將較大事故掛牌督辦情況、重大事故及社會影響較大的事故查處結案情況,在市主流媒體或滿洲里市政府網站上予以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眾依法提出的事故信息公開申請,依法予以公開。七是推進房屋徵收、土地徵用信息公開。在內蒙古自治區住宅與房地產網上公開了開發企業信用檔案、商品房預銷售及網簽信息。在滿洲里房建信息網上公開了房屋徵收法律法規,同時公開了已辦理房屋徵收許可證項目基本信息。八是推進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重點公開了公共價格調整和收費項目的取消、降低的標準,涉及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主動公開了收費價格等行政許可設定、調整和取消情況,行政許可事項及其法律依據、辦事條件、辦理程式、審批時限以及受理機構的聯繫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準予許可的決定等;公開了重大事項公告。依申請信息多涉及項教育、醫療、供暖、供氣、供電、市場價格管理,所有諮詢都得到回覆。九是推進中央和自治區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公開。加大了對滿洲里市政府為民辦十件實事工程、考核指標落實情況的公開,讓民眾廣泛知曉事關切身利益的利民惠民舉措。十是推進“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成立了滿洲里市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協調小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開了工作會議”,開展了培訓工作。目前滿洲里市“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已經在系統中發布。公開了環保局、發改委、國土局、建設局、水利局、交通局、林業局在內的的項目審批和核准及管理信息136條,並已在我市政府網站和自治區政府網站“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專欄做了連結。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各政府機關按照《規定》開展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全市政府機關共設定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7個,其中,市級機關設定受理點3個,各區政府(管委會)設定受理點4個, 各政府機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
三、諮詢情況
全市共有716人次通過各種方式諮詢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事務,其中現場諮詢145人次,占20.2%;電話諮詢571人次,占79.7%。
四、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無
五、政府信息公開支出和收費
無
六、主要問題及整改措施
我市政府信息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收到了明顯效果,但也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具體工作人員落實不到位,公開意識及內容需要進一步深化,個別部門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視不夠,公開內容不規範;組織引導、宣傳力度有待提高,監督機制還要進一步健全等等。這些問題,我們將在今後的工作中努力改正,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定位必須緊扣“服務”二字。公共服務應該是公民需求的反映,政府所提供的服務還必須是公民真正需要的服務。政務公開的實質是權力行使公開。為此,必須著重從以下幾方面抓好政務公開工作:
(一)健全工作機制。第一健全組織機制。明確專職工作人員,保證工作順利開展;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中,吸收有關的社會人士參與其中,保證從政策的源頭上聆聽到民眾的聲音。第二健全監督機制。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建立健全懲防體系的一項重要內容。加強專門機構的工作督查,督促各級行政機關認真抓好落實。同時更要加強民眾的監督作用,通過聽證會、新聞發布會、聘請特邀政務工作監督員等形式逐步拓寬民眾監督的渠道,規範接受民眾監督的辦事程式。儘可能讓老百姓參與事前、事中、事後的全程監督。第三是健全考核機制。逐步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評體系,並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評結果與各部門領導班子的考核工作結合起來。進一步調動政府各職能部門自覺開展政務公開工作的積極性。第四健全培訓機制。健全工作機制,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政府工作的一項規則,做到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把不屬於國家秘密的事項全部向民眾公開。通過培訓,使得各級工作人員從強化服務意識入手,將政務公開作為一種常態的工作方法予以落實,貫徹於工作的始終。
(二)規範聽政工作。圍繞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和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事項都要積極開展社會聽政。並把握好選題、公示、參與代表的產生、聽政會議議程以及反饋等五個關鍵環節,逐步規範聽政程式。同時,還要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專家學者以及駐地企業、居民民眾代表,對涉及城市規劃、民計民生等重大事項進行聽證,廣泛聽取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積極將聽政制度向各職能單位的基層延伸,形成多層次、廣覆蓋的多級聽政網路。
(三)進一步推行財務公開。不斷增強財政預算、決算的透明度。在財政預決算報人大審批,預算執行中定期向人大報告制度的基礎上,還要進一步擴大政府財務支出公開項目與範圍。將國家出台的政策性、臨時性增支和其他追加預算等具體事項也都報請人大通過。逐步將政府較大額度資金使用、政府採購等一系列事項向公眾公開。繼續從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以教育、醫療、供電、供氣、供熱、環保、公共運輸等行業和領域為重點,把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納入公共服務過程中,推動涉及民眾利益的公共企事業單位財務公開,方便民眾辦事和監督。
(四)積極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堅持幹部選拔、任免公開制度。一是堅持公開招錄,擇優錄用制度。招錄公務員中,都要經過嚴格的公開招考進入公務員隊伍,通過嚴把考核關,促進用人制度上的公平性。二是堅持選拔領導幹部的民主推薦,競爭上崗制度。通過逐步普及公開競爭上崗制度,使領導崗位選拔工作在陽光、透明的制度下進行,促進領導幹部隊伍素質建設。三是堅持在評選各類先進單位及個人的工作中普遍實行公示制度。通過報紙、電台和機關檔案等形式向社會和機關單位公開,並發放選票、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法進行評選,接受民眾監督。
(五)豐富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形式。進一步加大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建設力度,引導部門入駐,集中辦公,做到權力公開運行,努力將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成為我市政務公開的主要平台。完善政府服務體系,規範政府服務機構的名稱,服務職能、標準。加快完善網站功能,加強網站信息公開搜尋能力,完善信息公開、網上辦事、便民服務、接受監督等功能,逐步擴大網上審批、查詢、繳費、諮詢、投訴、求助等服務項目範圍。進一步發揮政府公報、新聞媒體的作用,加大宣傳推動力度,使社會公眾進一步關注和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整合和強化信訪接待、行風評議、熱線電話、議案提案、公眾信息等信息資源和訴求渠道,密切政府與人民民眾聯繫。
(六)建立領導幹部個人信息公開制度。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在不侵害個人隱私權的情況下,逐步公開領導幹部個人的有關信息情況,形成強勢輿論監督力度,促進權力乾淨運行。通過加大對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的日常管理和基礎性管理工作,堅決糾正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開展以權謀私活動。
(七)強化督促檢查。要使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落實好,必須加強監督檢查。一是加強層級監督,各行業各部門不僅要做好本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要督促下屬單位做好政務公開工作。二是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的作用。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建立健全懲防體系的一項重要內容,督促各級行政機關認真抓好落實。三是加強人民民眾的監督作用,通過擴大民眾參與面,探索廣大民眾有序參與和監督政務工作,特別是對事關民眾切身利益的事項,以制度化的工作程式,讓民眾參與事前、事中、事後的全程監督,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置於廣大民眾的監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