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里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滿洲里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滿洲里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為滿洲里市人民政府直屬單位,業務上接受滿洲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指導,機構規格相當於副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滿洲里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滿洲里市一道街58號
  • 性質:直屬單位
  • 行政級別:副處級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受委託行使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工作。
(二)受委託行使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工作。
(三)受委託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有關未經批准修建建築物、構築物以及其它設施的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工作。
(四)受委託行使市場監督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工作。
(五)受委託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工作。
(六)受委託行使水利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工作。
(七)受委託行使食品藥品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工作。
(八)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單位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檔案運轉、信息宣傳、安全保密、政務公開、固定資產管理等政務事務性工作。
(二)法規宣教科。負責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培訓工作;負責對處罰案卷的初審工作;負責執法人員考核、執法證件的審驗工作;負責與委託行政機關的業務聯繫和協調工作;負責本系統所涉各種執法文書的審核、印製、發放工作。
(三)案件處理中心。負責辦理重大、跨區域、複雜等各類案件;負責登記、保存、處理暫扣(或先行登記保存)的涉案物品;負責執法文書、備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參與相關許可的事後監管、驗收。
(四)12319指揮中心。參與市數位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設、運行維護等工作;負責全市12319城市服務熱線的接待、受理、傳遞、督辦、反饋等工作;承辦民眾來信來訪的接待答覆工作。
(五)東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東山街道轄區內城市管理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六)北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北區街道轄區內城市管理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七)興華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興華街道轄區內城市管理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八)南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南區街道轄區內城市管理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不包含已下放至南區街道辦事處執法事項)。
(九)新開河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新開河鎮轄區內城市管理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不包含已下放至新開河鎮執法事項)

直屬單位

滿洲里市城市環境服務中心
滿洲里市城市環境服務中心為滿洲里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
1.主要職責是:
(一)參與擬訂市政、環境衛生、城市道路(含人行道路)、排水、橋樑、涵洞等城市基礎設施維護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編制年度維護管理規劃和專項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參與編制年度城市夜景景觀亮化設施、路燈照明設施的維護和養護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承擔城市建築垃圾排放場、生活垃圾處理場的日常維護。
(四)承擔對市政、環衛、景觀亮化、路燈照明、城市道路、排水、橋樑、涵洞等公用設施的維護養護。
(五)負責城市公園、廣場的日常管理及設施維護養護,負責北湖公園湖面保潔。
(六)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現任領導

劉曉亮:滿洲里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

辦公地址

滿洲里市一道街5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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