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滿洲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滿洲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滿洲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副處級,加掛滿洲里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滿洲里市住建局貫徹黨中央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上級黨委和滿洲里市委的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滿洲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滿洲里市建設大廈七樓
  • 所屬部門:滿洲里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呂日升(黨組書記)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下屬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住房保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管理、建築業、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建築節能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組織編制並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事業發展規劃。承擔規範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管理秩序的責任。
(二)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指導城鎮住房保障工作,擬定城鎮住房保障政策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房地產市場監管、房地產業發展和物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監管和調控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提出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房屋產權管理工作,協同指導房屋登記工作。指導國有土地房屋徵收工作。承擔物業服務行業的管理工作,指導和規範物業服務市場。對房屋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管理進行指導、監督。
(四)監督實施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和有關行業標準。承擔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建設定額和工程造價信息。
(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主體行為。對行業歸口企業的資產、收益分配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對歸口企業進行直接管理。擬定建築業、勘察設計、工程監理諮詢業的行業發展政策、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相關企業、單位的監督管理。管理和指導室內裝飾業。引導建築企業參與對外承包、建築勞務合作。指導全市建築活動,監督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負責建設工程社會保障費籌集管理。
(六)監督管理建築工程質量安全工作。指導監督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政策、制度的落實。指導相關技術政策實施。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監督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
(七)指導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城市設計、城市雕塑、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建築工程施工、城鎮供熱燃氣安全和應急管理。指導排水、節水、污水處理等城鎮水務工作。
(八)指導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有關城市建設、管理的政策和制度。組織編制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做好城鎮水務、園林綠化、市政道路橋樑、供熱燃氣的行業管理。建設和管理市政府投資的重點基礎設施項目。負責市容環衛,垃圾處理,戶外廣告,店面牌匾,城市照明,建築物外立面裝飾裝修改造,小區內靜態車輛,城市停車場,地下綜合管廊,公共廁所,海綿城市,軌道交通的管理。負責對私自占用公用設施用地和在公用設施用地上私搭亂建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的行業統計和匯總工作;對各區城市建設進行協調和指導。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九)開展城市管理執法工作。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推行綜合執法。集中行使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以及與城市管理相關的跨部門、跨領域的相關行政處罰工作。並實施與上述範圍內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對各區、街道辦事處城市建設、管理及執法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
(十)指導建築節能和城鎮減排工作。貫徹落實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和科技相關政策、發展規劃。制定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產業發展工作。組織科技合作、引進與創新工作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工作。
(十一)指導人民防空工作。組織編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並納入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全市人民防空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編制重要目標防護建設總體規劃和實施計畫。監督檢查、指導協調重要目標防護管理工作。指導重要目標單位落實防護要求。
(十二)指導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和防空地下室的平戰轉換工作。負責指導全市人民防空工程規劃、建設、維護和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和綜合開發利用。負責人民防空建設經費的籌集和管理,監督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管理。
(十三)指導城市民眾防空組織的建設和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執行防災救災應急救援任務。組織人民防空訓練演習。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制定規劃並組織實施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和通信警報建設。建設人民防空信息化平台。協助有關部門利用人民防空信息網路、通信警報設施為平時搶險救災服務。負責戰時人民防空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綜合協調。
(十四)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領域人才隊伍建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完成市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起草重要文稿,制定機關規章制度,承擔文電處理、會務、機要保密、信息宣傳、信訪綜治、新聞宣傳、文書檔案、公務接待、車輛管理、招商引資、計畫生育、應急處理、機關財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管理、教育培訓等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行業職業標準、執業資格標準、專業技術資格標準。組織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重要工作事項。
(二)城市建設科。擬訂全市城市建設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指導全市城鎮水務,燃氣供熱,園林綠化,市政道路、橋樑,公園廣場,垃圾處理,公共廁所等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指導歷史文化名城申報、城鎮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城鎮雕塑、城鎮建設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城建統計報表工作。指導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工作。擬制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防空地下室建設;擬定城市防空襲方案,重要目標防護規劃、方案、目錄和各項保障方案。負責全市人民防空戰備數據工程、“人防雲”、“三網合一”系統的建設和管理。
(三)城市管理科。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運營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城鎮水務,園林綠化,市政道路、橋樑,公園廣場,公共廁所,城鎮供熱燃氣等市政基礎設施的管理工作。負責市容環衛,城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垃圾處理,戶外廣告,店面牌匾,城市照明,建築物外立面裝飾裝修改造,小區內靜態車輛,城市停車場,地下綜合管廊,海綿城市,軌道交通的管理。負責對私自占用公用設施用地和在公用設施用地上私搭亂建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人民防空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人民防空訓練演練。落實人民防空戰備制度。指導監督有關部門依法組建和管理民眾防空組織。配合有關部門執行應急支援任務。監督指導重要目標單位開展防護行動和防護專業隊伍的訓練演練。開展重要目標普查,建立重要目標資料庫。負責全市人防工程平戰轉換方案編制檢查和驗收工作。指導數位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
(四)建築業管理科。貫徹落實規範建築市場、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人防工程、建設監理、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勘察設計、建築施工、建築裝修裝飾、室內裝飾、建設監理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建築施工企業、室內裝飾企業、勘察設計諮詢單位、建設監理單位、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造師、監理工程師註冊及年檢等申報工作,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參加各種崗位的培訓工作;負責建築業企業職工技能培訓與鑑定;負責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監管,參與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社會保障費的籌集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建築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人防工程以及配套安裝工程施工安全監督;負責建築施工契約糾紛、工程款定期排查工作,會同勞動部門對施工勞務契約糾紛與簽訂、農民工工資拖欠情況進行定期排查;負責建築施工契約的糾紛調解及工程款、農民工工資的協調清欠工作。
(五)工程建設管理科。負責工程項目的報建、招標投標、工程質量、承發包契約、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等法定建設程式的監督管理;組織參與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綜合管理工程監理工作;負責建築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工程建設定額實施。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負責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全市建設工程概預(結)算編制。負責工程監理、檢測試驗、招投標代理、工程造價諮詢、預製構件、商品混凝土行業監督管理。指導新型牆體材料發展工作。指導綠色建材推廣套用、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發展。指導行業科技管理與成果轉化和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套用。組織科技合作、引進與創新工作。組織申報建築節能項目。指導散裝水泥產業發展。負責抗震防災、施工圖審查、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程勘察設計的監督管理。
(六)住宅與房地產業科。貫徹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擬定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擬訂房屋交易、房屋中介的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預銷售、樓盤表的建立、購房資格審核、房源驗核、房屋交易契約網簽備案、房屋交易資金監管以及房屋抵押等規定並監督執行。指導國有土地房屋徵收。管理全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貫徹執行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政策。制定全市物業管理髮展規劃及物業管理的相關配套政策。指導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監管工作。組織擬訂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保障性住房建設。承辦中央、自治區、市級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安排有關事項。負責市直屬部門(單位)住房補貼工作。負責全市住宅性能認定工作。
(七)政策法規科。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等方面規範性檔案,承擔住房城鄉建設、人民防空行業重大政策研究。貫徹落實《建築法》、《房產法》、《招投標法》、《人民防空法》及集中處罰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負責部門法治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協調深化改革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開展全市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及基地建設工作。協調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相關行業(領域)人民防空防災知識的宣傳。參與重大違法違規案件查處。負責局行政處罰案件合法性審核工作,辦理規範檔案備案工作。負責局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制定、執行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負責執法人員考核、執法證件的審驗工作。
(八)執法監督科。指導監督城市管理、人民防空執法工作。指導城市建成區城鄉規劃管理以外的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工作。組織查處許可權內人防結建工程建設違法違規行為及欠繳拒繳人防易地建設費行為。指導監督集中行使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和相關部門劃轉的行政處罰工作。指導全市城市管理、人民防空執法隊伍建設。負責全系統綜合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工作,糾正和查處綜合執法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確保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和程式合法;監督綜合執法範圍內各項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確保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正確貫徹;受理綜合執法中的民眾舉報和投訴,並負責調查處理;負責“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指導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印製和管理綜合執法文書;負責組織行政強制的實施;負責綜合執法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核,並提出審批意見。

人員編制

市住建局行政編制19名。領導班子職數4名(副處級1名,正科級3名),其中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內設科級領導職數10名(正科級8名,副科級2名),另核定機關黨組織專職副書記1名(正科級)。

下屬機構

  (一)滿洲里市人防事業發展中心
  滿洲里市人防事業發展中心為滿洲里市住房和城鄉建局(掛滿洲里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
  主要職責是:
  (1)承擔全市戰時防空、平時服務、應急支援等工作的信息保障工作。
  (2)承擔市本級人民防空工程及設施設備的維護等相關工作。
  (3)負責市本級人防信息化設備設施管理維護、值班執勤和演練等工作。
  (4)協助開展車站等重要經濟目標單位落實防護要求等相關工作。
  (5)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二)、 滿洲里市市政公用事業服務中心
  滿洲里市市政公用事業服務中心為滿洲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掛滿洲里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所屬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
  主要職責是:
  (1)承擔全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公用事業發展的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工作。
  (2)承擔建築工程材料、建築構件及建築工程相關項目的檢測服務工作。
  (3)協助開展政府重點工程、供熱應急搶修、全市小區內突發應急搶修、老舊小區改造、市政道路、道板、橋涵、排水、綠化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4)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三)滿洲里市住房保障事業發展中心
  滿洲里市住房保障事業發展中心為滿洲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掛滿洲里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
  主要職責是:
  (1)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政策的宣傳和房屋徵收前的調查、勘察、登記、編制方案等工作。
  (2)協助開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落實的相關工作。
  (3)承擔按照房改價格出售的公有住房中國有部分產權的服務保障工作;協助開展住房分配貨幣化政策的組織實施。
  (4)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四) 滿洲里市城鄉建設事業發展中心
  滿洲里市城鄉建設事業發展中心為滿洲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掛滿洲里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
  主要職責是:
  (1)承擔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人防工程、室內裝飾工程的質量安全技術服務工作。
  (2)承擔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危房和老舊小區改造的技術指導工作。
  (3)承擔全市建設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竣工驗收的技術服務工作。
  (4)承擔全市建設工程造價指數、指標調查研究工作;承擔建設工程定額計價技術支撐和造價信息諮詢服務等工作。
  (5)承擔綠色建築、綠色建材、裝配式建築、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等推廣套用;協助開展本地區建設工程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
  (6)負責對滿洲里市城市規劃、建設工程所形成檔案的驗收、收集、接收、保管、編研及信息化建設工作;保障電子檔案、傳統載體檔案數位化成果的安全保存;按規定面向社會提供城建檔案查詢、利用等服務工作。
  (7)承擔本地區建設行業從業人員的培訓服務、信息採集等事務性工作。
  (8)協助開展本地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質量和安全方面的投訴受理、事故調查並提供技術支持。
  (9)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五)滿洲里市物業市場服務中心
  滿洲里市物業市場服務中心為滿洲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掛滿洲里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
  主要職責是:
  (1)負責物業服務企業的業務指導工作。
  (2)承擔前期物業服務招投標、住宅小區專項維修資金收支、新建住宅小區物業承接查驗備案的行政輔助工作。
  (3)負責指導物業小區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負責業主委員會備案的行政輔助工作。
  (4)協助受理物業管理方面的投訴工作。
  (5)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趙樹立
黨組書記呂日升:主持住建系統黨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重點工程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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