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連池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五大連池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是五大連池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綜合行政執法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大連池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 行政類型:司法類
  • 行政所屬:五大連池市人民政府
  • 行政性質:政府機構
機構職責
一、依據《黑龍江省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規定》(省政府2010年4號令)的檔案規定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對涉及違反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市綠化市政道路、道路路燈、城市規劃、建築垃圾、排水排污、架空管線、環境保護、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違法、違規等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具體行政執法許可權共有7項:
(1)行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依法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違法建築物或者設施。
(2)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依法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建設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
(3)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在城市街面和公共場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和惡臭氣體物質,未及時清運、處置建築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未在指定地點傾倒、堆放和隨意扔撒城市生活垃圾,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或者遺撒固體廢棄物,運輸裝卸貯存能夠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者粉塵物質,露天燒烤食品,在商業活動中以高噪聲的方法招徠顧客,建築施工、裝飾裝修噪聲污染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無營業執照在道路或者廣場等室外公共場所擺攤設點、走街串巷流動經營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占用道路從事經營活動以及在人行道內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二、負責擬定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擬定城市管理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工作。負責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立建築工程規劃設計備案聯繫制度,參與工程放線和綜合驗收。
三、負責市區主要街路清掃保潔、居民區和城鄉結合部的垃圾清運、公共衛生設施的保潔和冬季清雪的組織、協調和實施工作;負責生活垃圾和糞便的無害化處理工作。
四、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經驗收合格使用的城市道路(含人行道)、路燈和廣場的維修管護;負責城市市政亮化、樓體裝飾的規劃設計建設和維修管護;負責園林綠化項目的建設和維修管護;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建築垃圾處理和城市衛生設施建設和維護。
五、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經驗收合格使用的城市道路(含人行道)、路燈和廣場、城市市政亮化、樓體裝飾、園林綠化、環境衛生作業的市場準入管理、審核及市場化運作工作。
六、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對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園林綠化、修剪砍伐城市樹木、設定城市戶外廣告及牌匾、挖掘、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城市架空管線、市區內城市建築垃圾處置、運輸城市建築垃圾和建築物料車輛的準運、建築垃圾的消納與利用的審批工作。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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