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連池市衛生局

貫徹和組織實施黨和國家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各種衛生標準、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大連池市衛生局
  • 地點:五大連池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和組織實施黨和國家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各種衛生標準、規章。
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市衛生系統衛生改革與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等規範性檔案;依法組織制定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
三、貫徹實施國家藥物政策,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四、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組織落實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範;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五、研究提出全市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全市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六、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七、制定全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八、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制定全市免疫規劃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
九、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
十、負責衛生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貫徹落實醫療機構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實施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二、組織制定全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市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指導醫學成果的普及及套用;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市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等有關工作。
十四、負責市委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和預防保健工作;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和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中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中醫藥人才培養、中醫藥師承教育。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劃分,五大連池市衛生局設5個內設機構,內設機構均為股級。
一、 綜合股
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工作;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編制工作計畫,匯總起草各種文字材料;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檔案處理、保密、信訪、安全保衛、綜合治理、檔案、史志工作;房產和職工福利及接待、後勤等工作;管理衛生外事行政業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務工作與精神文明建設。
二、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管理、人員調配、職稱、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局所屬單位高級知識分子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所屬單位職工的年度考核,幹部獎懲及專業技術人員考績考核工作;負責局所屬單位的高、中、初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工作。
三、醫政股
擬定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制定地方性醫療規範性檔案和醫療技術質量標準;負責對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及二級甲、乙、丙等及一級甲等醫院評審的申報工作;負責對全市醫療、護理工作的檢查、指導和醫療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上報醫護人員的執業資格考試和執業註冊工作;負責對醫療廣告專業技術內容的出證審核工作;負責全市醫療機構藥事及新藥臨床試驗和臨床不良反應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依法監督轄區醫療機構臨床用血質量;協助地方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組織緊急救護;負責組織醫療事故鑑定與處理工作。
監督管理和指導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對其它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推行中醫藥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組織和指導中醫科研攻關和科技成果與科技合作;擬定和組織實施中醫醫學繼續教育發展規劃,負責中醫成人教育、師承教育和巨觀管理及指導;負責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考核與考試。擬定和組織實施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等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
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疾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負責衛生應急隊伍的建設、組織、協調醫療應急救治。
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等特殊藥品的管理。
四、監督與疾病控制股
負責組織衛生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標準的實施工作;負責衛生行政複議、應訴和衛生執法的監督檢查;負責主持聽證會議;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和職業勞動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負責對監督員的審查、培訓和管理。負責衛生系統的普法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預防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依法管理傳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開展疾病監測,做好預警預測;組織實施免疫規劃,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防治愛滋病委員會、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婦幼保健與社區衛生股
負責婦幼衛生法規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制定全市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監督指導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負責對全市婦幼保健機構的監督管理、檢查、指導;負責全市愛嬰醫院的創建審核上報工作;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研究擬定全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研究城市基層衛生服務體系的改革。
組織實施農村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農村基本衛生保健規劃;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措施;參與規劃並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初級衛生保健、農村衛生人才培養、衛生支農等工作;依法開展鄉村醫生執業註冊與相關管理工作。負責鄉村醫生的繼續教育的培訓提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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