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盤錦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盤錦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是2006年11月24日經過遼寧省人民政府和2007年1月30日經盤錦市人民政府批准組建的,是相對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處罰的政府工作部門,於2007年5月31日正式掛牌成立,從6月1日起施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負責行使城區內城市規劃、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房產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和對環境保護、工商行政、民政管理、公安交通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盤錦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 地點:盤錦市
  • 性質:私有
  • 職能:執法單位
  • 成立時間:2007年5月31日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機構設定,領導班子,

職能調整

2010年7月,為確保城市管理許可權下放後兩區政府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順利實施,按照市政府下達的《關於進一步做好管理許可權下移工作的通知》和《關於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與兩區政府行政執法工作銜接的意見》,明確了兩區政府負責民建規劃、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房產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和公安交通、環境保護、工商、殯葬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同時負責本轄區內“門前四包”責任制的簽訂與落實工作、戶外廣告設施管理工作、商家店牌的審核備案工作及立面裝修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制定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相關政策、規章、制度,並對其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二、負責行使規劃區內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參與建設工程審批和放線、驗線及綜合驗收。
三、負責對行使城區內市容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部分環境保護管理、市政設施管理、部分房產管理、部分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殯葬管理等方面行政處罰權的單位進行督促、檢查、協調與指導工作。
四、負責城區內城市容貌、環境衛生等大型整頓、整治以及突發事件的執行、協調工作。
五、負責督促檢查城區內“門前四包”責任制的簽訂與落實工作。
六、負責遼濱沿海經濟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
七、負責受理涉及城市管理方面案件的申訴和複議。
八、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九、負責配合拆遷主體實施拆遷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執法局內設綜合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管理監察科3個科室;下設興隆台執法大隊、雙台子執法大隊、機動執法大隊和城管治安大隊4個大隊。人員編制198人,核定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
2010年全市機構改革調整,市綜合執法局機關內設綜合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監察科、綜合管理科4個科室;下設規劃執法、執法監察、機動執法和遼濱沿海經濟區執法和遼河口執法共5個大隊。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由德宏同志:負責全局的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德深同志:負責財務、機關事務工作;規劃監察、建築施工企業生產噪聲、臨時性拆遷工作;負責經濟項目引進工作。分管辦公室、城管治安大隊、機動執法大隊、規劃執法大隊和遼濱執法大隊。
黨組成員、副局長曲萬春同志:負責對行使城區內市容環境衛生、綠化、市政、房產、民政、工商和環保社會生活噪聲等方面行政處罰權的單位進行督促、檢查、協調與指導工作;負責局內部相關業務標準制定及行政審核備案工作;負責全市城鎮“綠葉杯”競賽及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的組織、協調、檢查、評比工作。分管綜合管理科、執法監察大隊。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秦浩同志: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黨建、精神文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人事勞資工作;負責培訓教育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負責宣傳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分管教育監察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馮勝同志暫不分工。
副處級調研員毛永軍同志:負責規範性檔案調研、起草工作;負責對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工作;負責民眾信訪接待工作;負責市民有獎舉報受理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市民有獎舉報受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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