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8日,湖南省民政廳辦公室印發《湖南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
- 發布單位:湖南省民政廳辦公室
2021年12月28日,湖南省民政廳辦公室印發《湖南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
2021年12月28日,湖南省民政廳辦公室印發《湖南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全文第一條 為規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確保各項社會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實施,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中...
為建立健全全省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加快推進社會救助工作科學化、法制化、規範化進程,經省政府法制辦核准,省民政廳、財政廳、公安廳、人社廳、住建廳、人民銀行等10部門聯合印發了《湖南省城鄉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該辦法...
《湖南省低收入家庭認定及救助幫扶辦法》是於2021年12月22日由湖南省民政廳辦公室印發的檔案。檔案全文 湖南省低收入家庭認定及救助幫扶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我省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態化救助幫扶機制,推動完善...
《懷化市城鄉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認定辦法(試行)》是為進一步做好城鄉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認定工作,確保城鄉低保、住房救助等惠及低收入家庭的社會救助政策的落實,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
核對跨區域的社會救助家庭成員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可以通過上一級民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第九條本辦法由民政部、工商總局負責解釋,並分別授權民政部低收入家庭認定指導中心和工商總局經濟信息中心具體承擔社會救助家庭成員工商登記信息...
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社會救助工作適用本辦法。第二章 申請程式 第四條 申請困難家庭社會救助的程式 (一)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服務視窗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家庭...
《團風縣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試行)》意為進一步規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有效實施社會救助制度,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檔案全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有效實施社會...
長沙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做好城鄉低收入家庭社會救助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鄉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戶籍所在地人民...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醫療救助制度,根據《湖南省醫療救助辦法》(湘政辦發〔2021〕62號)《湖南省民政廳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 湖南省統計局關於印發〈湖南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算評估辦法...
《大悟縣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試行)》是政府機關發布的檔案通知。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我縣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公平、公正、有效實施社會救助等制度,切實提高政府救助的準確性和公信力,根據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
各地要高度重視農村低保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查工作,將其作為當前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強化農村低保規範管理的重要舉措,立足農村和本地實際,不斷完善經濟狀況核查內容,細化核查程式,創新核查方法,加強核查能力,切實形成科學核查農村低保申請...
《石首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試行)》是石首市施行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提高政府救助工作的準確性和公信力,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社會救助工作應當...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的通知》(民發〔2016〕115號)、《民政部關於印發〈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的通知》(民發〔2016〕178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6〕...
第二條 城鄉低保制度是指政府對符合享受城鄉低保待遇基本條件且具有本縣常住戶口的城鄉困難家庭給予動態生活救助的社會救助制度。第三條 城鄉低保制度堅持保障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政府救助與勞動自救相結合、分類...
《啟東市社會救助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是啟東市2014年7月19日起施行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準確高效認定社會救助對象,公平公正實施社會救助,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第649號令)、《關於建立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
處獲取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額1倍的罰款。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修改 2022年10月,對《湖南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作出修改 將第七條、第十二條中的“物價”修改為“發展改革”。
為提高社會救助對象認定的準確性,讓困難民眾及時得到救助,確保我市社會救助事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查認定辦法的通知》。本辦法適用於社會救助家庭經濟...
省發展和改革委等15廳、委、局《關於印發》(川民發〔2011〕154號)等檔案要求,為切實做好我市社會救助對象認定審核工作,提高社會救助的準確性和公信力,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巴中市社會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實施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城市居民家庭或者個人(以下統稱為核對家庭)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廉租住房(或廉租住房租金補貼)、醫療、教育等社會救助時進行的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第四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經濟...
第九條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縣人民政府按照鄉(鎮、街道)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公布,並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的認定辦法,由縣有關部門按照國家和省、州有關規定製定。...
提供智慧型的居民經濟狀況核對能力,徹底改變低保申請重複、混亂、居民收入信息不共享的現狀,實現社會救助公平、公正,切實保障好城鄉低收入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產品特點 1. 多元對接。考慮到數據交換格式統一難、網路情況複雜、各部門信息化...
(一)完善政策措施,推行精準救助 1.完善支出型困難家庭認定辦法。對於剛性支出較大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救助申請對象,應在家庭收入或財產中扣減必要的剛性支出和就業成本,再按扣減後的收入、財產計算和認定其家庭經濟狀況。剛性支出扣減...
組織試點單位進一步完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積極探索符合我國國情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信息共享的辦法和模式,確保社會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實施,為科學制定有關法規政策,全面推進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開展提供有力支撐...
第一條 為建立全縣社會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制度,確保全縣社會救助制度有效實施,根據民政部、國家發改委等11部委聯合制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和《甘肅省社會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試行)》(甘民發〔2013〕198號)...
《浙江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已經浙江省政府同意,現印發,請認真組織 實施。全文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