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9月3日湖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2001年9月27日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修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修訂)
- 頒布時間:2001年09月27日
- 實施時間:2001年12月01日
- 頒布單位:湖北省人大常委會
1987年9月3日湖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2001年9月27日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修訂。
1987年9月3日湖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2001年9月27日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修訂。中文名 湖北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修訂) 頒布單位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敵人,保障安全”的方針,堅持專門工作與民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實行綜合...
《武漢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經1998年10月29日武漢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6次會議通過,1999年1月22日湖北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7次會議批准;根據2010年9月15日武漢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通過、2010年9月29...
第一條 為了維護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秩序,預防、減少違法犯罪行為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武漢市轄區內的機關、團體、學校、企業、...
為了規範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保護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和公共財產安全,維護單位的工作、生產、經營、教學和科研秩序,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
《公安機關監督檢查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規定》是由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2007年5月30日通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一則規定。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安機關監督檢查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行為,依據《企業事業...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設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人員,負責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日常工作。第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國家安全、司法行政部門是懲治違法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的專門...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釋義》,專業類書籍,中國物價出版社出版,作者是李建。內容簡介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釋義》結合我國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實際情況,逐條對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進行了闡釋和解析。本...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實施手冊》是由業內領導,專家,法學家,公安系統一線人員及治安保衛人員組成編委會,精心編撰的書籍。詳細內容 為了緊密配合《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的貫徹實施,規範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平安建設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其他負責人對分管領域平安建設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工作職責,明確平安建設工作任務、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第三條 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應堅持民眾路線、充分發動和依靠民眾,貫徹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犯罪、保障安全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
對從事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和維護自身權益將會有較大的幫助:即有助於全面理解和掌握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的精神和內容,也有助於對於單位內部治安保衛相關的其他法律法規有一個全面的了解。
《企業事業單位安全防盜工作規定》是由雲南省公安廳頒布的行政條例條令。詳細信息 企業事業單位安全防盜工作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安全防盜工作,保障社會主義公共財產和公民合法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
保衛幹部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的幹部。他們依據《內保條例》(高等院校保衛幹部還依據《高等學校內部保衛工作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有關制度,履行相關職責。工作職責 根據《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條...
1991年11月17日湖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 根據1997年4月30日湖南省長沙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長沙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的決定》修正 1997年6月4...
1991年11月17日湖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 根據1997年4月30日湖南省長沙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長沙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的決定》修正 1997年6月4日...
1990年6月18日江蘇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2月18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3年4月21日江蘇...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執行手冊》是2000年五洲傳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谷福生、胡永正、李斌傑。內容簡介 2004年9月27日由溫家寶總理簽署國務院第42l號令。發布了《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以下簡稱《內保條例》),並...
《江蘇省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於2014年11月27日,經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施行,是江蘇省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中的重要內容,...
1989年11月4日浙江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根據1997年11月12日浙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關於修改〈浙江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4年...
第一條 為了規範保全服務活動,加強對從事保全服務的單位和保全員的管理,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保全服務是指:(一)保全服務公司根據保全服務契約,派出保全員為客戶單位提供的門衛、巡邏...
根據2006年1月13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遼寧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的決定》修正。具體內容 遼寧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 第一條 為加強機關、團體、企業、事業...
一、南京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1987年9月25日南京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制定1987年11月6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根據1997年3月24日南京市第十一...
1990年6月18日江蘇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2月18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江蘇省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的決定》修正。
第一條 為了加強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自治區境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適用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南京市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下簡稱單位)。第三條 治安保衛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確保重點、依靠民眾、綜合治理的方針。第四條 治安保衛工作是單位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實行廠長、經理、校長、院長...
保全服務管理條例(2009.10.13)行政規章 保全培訓機構管理辦法(2005.12.31)(2016.1.14修訂)公安機關監督檢查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規定(2007.6.16)公安機關實施保全服務管理條例辦法(2010.2.3)(2016.1.14修訂)規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