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確領導下,清遠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以健全機構、完善制度為有力抓手,積極穩妥地推進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充分發揮了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積極作用。2010年,清遠市府辦公室在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同時,切實擔負起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通過建章立制、完善載體、調研督查、培訓輔導等方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推動《條例》在我市全面、正確、有效地貫徹實施。主要開展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規範公開體系。為了確保政務公開工作取得實效,按照《條例》要求,經深入研究、充分論證,我市先後出台了一系列規範性檔案,有力推動了我市政府信息公開的制度化、程式化建設。一是編印政府信息公開參考文本。編制並印發了《依申請公開參考樣本》、《依申請公開查詢目錄參考樣本》、《政府依申請公開規定標準文書樣本》、《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標準文書樣本》、《政府各部門信息公開標準文書樣本》等五個參考文本,要求各地、各部門依據參考文本,對公開信息進行認真梳理,統一公開標準,規範發布格式,編制和修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積極做好主動公開信息網上公開工作;參考相關流程,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工作機制,確保人員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制定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制定了《清遠市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試行)》,在《條例》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保密審查的職責分工、審查程式和責任追究辦法,指導各地、各部門規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三是強化問責制度建設。制定和原則通過了《清遠市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和《清遠市各級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其中明確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公開與告知義務過程中,不履行主動公開義務,應當公開的信息不公開的,不依照規定的形式和期限實施公開的,公開的內容不全面、不準確、不真實,或者隱瞞應當提供的政務信息的,對公開的內容應予說明解釋而不予說明解釋的,公開不應當公開的政務信息和其他違反政務公開和行政告知有關規定的,應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過錯責任;政府部門應當公開的決策信息未按規定公開的,遲報、謊報、瞞報、漏報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或者通報、報送、公布虛假信息的,應當對行政首長問責。四是編制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按照由近及遠的原則,編制了《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同時,制定了《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對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範圍、方式和程式作了進一步的明確和細化。五是規範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結合實際制訂了《市府辦公室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辦法(試行)》和《市府辦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處理辦法》,就市府辦公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內容、形式、程式,以及依申請公開的受理、辦理、答覆等各個環節作出了詳細規定,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政府工作流程的一個重要環節融入具體業務工作之中。
(二)充分發揮“第一平台”作用。加強對市政府入口網站的規劃、建設、維護、管理工作,充分發揮這個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的作用,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實效,提升市政府入口網站服務功能。在最佳化原有欄目的基礎上,新開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整合各地、各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信息公開申請流程等信息,開發信息查詢系統,方便公眾查詢有關信息;進一步深化政府與公眾互動交流;完善“網站導遊”互動功能,建成開通了“百件實事網上辦”等專用欄目,提供了針對不同群體的主題服務,有效提高了網站的個性化服務水平;繼續依託市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進一步公開了市直有關單位行政許可事項的名稱、依據、程式和要求,動態公開受理、承辦、審核、批准、辦結等五個審批環節,方便民眾實時了解辦事進展情況。
(三)注重調研和監督。一年來,我市多次組織人員到各地、各部門調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分析、研究工作重點、難點問題,加大指導、協調力度,密切與各單位相關工作機構的聯繫溝通,積極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努力為各地、各部門解決實際問題,推動政府信息公開規範有序進行;全面檢查各地、各部門編制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等有關情況,對不符合規範的單位提出改進意見,督促其按規定完成任務,更有效地向公眾提供各種政府信息。
(四)紮實開展培訓工作。組織舉辦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培訓班,邀請有關專家就政府信息公開基本理論、電子政務、政府網站建設、政府與民眾互動溝通等問題對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辦公室分管領導及具體經辦人共300多人分5批進行專題培訓,進一步增強了各地、各部門有關人員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好政府網站的能力,提高了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整體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市主要通過市政府入口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市政府入口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市政府入口網站全年發布政府信息14471條,其中,市政府、市府辦公室規範性檔案類信息86條;市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類信息12條;其它類信息18條。公眾可通過市政府入口網站的“規範性檔案、清遠市人民政府公報、政務公開”查閱清遠市人民政府及市府辦公室主動公開的政府規範性檔案及動態信息。
(三)新聞發布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一年來,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20場,內容涉及產業轉移、“雙到”扶貧、招商引資、農業農村問題、國際攝影節、民族風情等,建立了新聞發言人制度,設立市委新聞發言人,公布了新聞發言人的電話和信箱。出席新聞發布會的國內新聞機構有65家共186人次。
(四)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清遠日報》、清遠電台、清遠電視台等市內主要媒體共播發由市府辦公室提供的政府新聞信息300多條,其中市政府常務會議新聞信息20條、市政府領導公務活動新聞信息189條。辦理市政府領導接受新聞媒體采(專)訪23次。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0年沒有發生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0年不存在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0年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目前我市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編制偏少。二是各縣(區)政府、各部門工作進展不夠平衡,個別部門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還不到位。三是公開內容有待進一步深化,便民性有待進一步提高。為此,我市將採取以下措施積極改進。
(一)加強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制度建設。研究制定清遠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社會評議辦法、責任追究辦法,以及政府信息發布協調製度,明確實施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議、問責的具體要求,建立完善發布協調機制,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規範化水平。
(二)加強監督檢查。會同市監察局等有關單位對全市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及時發現並研究解決存在問題。
(三)加強公開載體建設。進一步發揮政府網站的第一平台作用,整合網站資源,完善網站功能,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研發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管理系統,強化政府與網民互動交流,提高網上辦事能力,逐步建立統一高效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