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別合作區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深汕特別合作區製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並由深汕特別合作區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由深汕特別合作區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深汕特別合作區編制了《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深汕特別合作區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深汕特別合作區入口網站 上查閱本《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汕特別合作區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深汕特別合作區
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獲取形式,主動公開,公開形式,公開時限,其他信息,

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深汕特別合作區在職責範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機構設定
主要包括:深汕特別合作區機構概況及主要職責;機構領導信息及分工;內設機構情況,下屬機構的介紹等。
(二)統計數據
主要包括:深汕特別合作區近期數據匯總。
(三)政策法規
主要包括:深汕特別合作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
(四)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深汕特別合作區幹部任前公示、人事任免、人員招聘、職位申請表格等。
(五)招標採購
主要包括:招標信息、中標信息、土地出讓信息等。
(六)重大建設項目
主要包括:深汕特別合作區各建設項目的介紹、基礎設施建設進展情況。
(七)民眾路線
主要包括:深汕特別合作區開展民眾教育活動的情況。

獲取形式

主動公開

深汕特別合作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詳見《目錄》。

公開形式

深汕特別合作區信息公開主要採取政府網站網上公開形式。深汕特別合作區網上信息公開

公開時限

深汕特別合作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其他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深汕特別合作區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深汕特別合作區提出更正申請,並提供證據材料。深汕特別合作區將根據申請作出相應處理,並告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深汕特別合作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深汕特別合作區投訴舉報(辦公地址:中國廣東省汕尾市深汕特別合作區黨政辦公樓,郵政編碼:518054)。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深汕特別合作區管理委員會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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