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0月29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6年12月29日公布 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頒布時間:1996年12月29日
- 實施時間:1997年03月01日
- 頒布單位:深圳市人大常委會
1996年10月29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6年12月29日公布 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加強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規範交通管理處罰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對本條例列舉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行為的處罰,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未列舉的,依照有關...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是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檔案。檔案信息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2015修改版全文 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決定 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了主任會議提出的《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修正案(草案)》,決定對《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作如下修改: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的決定》經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於2011年6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2011年6月27日 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決定》經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2年12月2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機動車道路臨時停放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理利用道路資源,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
《深圳經濟特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經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2013年6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修改的決定 (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第三十八條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電動腳踏車號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門依照《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扣留車輛,處五千元罰款。第三十九條 電動腳踏車駕駛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門責令其...
第二條 深圳經濟特區範圍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法律、法規對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與輻射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的監督管理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第三條 ...
第十二條 除本細則有特殊規定外,營運牌照的拍賣依照《深圳經濟特區財產拍賣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三條 拍賣成交的,競得人、拍賣人和市運政管理機關應依據拍賣筆錄當場簽訂《出租小汽車營運牌照出讓拍賣成交確認書》(以下簡稱《出讓...
《深圳經濟特區異地機動車輛管理規定》在1995.02.25由深圳市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深圳異地機動車輛的管理,維護道路交通和運輸市場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深圳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
而且,對進出深圳各口岸的車輛,按照《通告》指定路線行駛的不予處罰。執法方式和標準方面,深圳交警將採取執勤民警現場查處和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抓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執法,對認定的違法行為依照《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
《深圳經濟特區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管理若干規定》經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於2021年6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內容 第一條 深圳經濟特區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總量規模由市交通運輸部門會同市城管和...
《深圳經濟特區安全管理條例》在1997.10.29由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頒布。2009年8月1日,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11號〕《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的決定》已將其廢止。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一九九六年六月四日 條例全文 (1996年5月29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公共中小型客車營運管理,建立良好的營運秩序,...
1995年7月26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2003年10月28日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正。中文名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人民警察巡察條例》的決定 附:修正...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智慧型網聯汽車套用,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進智慧型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深圳經濟特區...
《深圳經濟特區戶外廣告管理規定》已經1994年9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8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規定內容 播報 編輯 第一條 為加強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戶外廣告的管理,規範戶外廣告經營行為,維護市容整潔美觀...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7.12.17 實施時間 1997.12.1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對《深圳經濟特區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修改如下:一...
深圳經濟特區機動車輛檢測管理辦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1985年11月6日發布,1994年1月29日修訂發布)第一條為加強深圳經濟特區機動車輛的技術質量檢測,提高車輛機械性能,保障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深圳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簡稱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