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關於推動新材料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關於推動新材料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是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關於推動新材料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 發布單位: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政策解讀,

發布通知

2023年9月13日,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發布關於印發《深圳市關於推動新材料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檔案全文

深圳市關於推動新材料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新材料是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基石與先導,加快新材料產業發展,有利於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20+8”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集群發展的規劃和部署,推動新材料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依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培育發展未來產業的意見》和《深圳市培育發展新材料產業集群行動計畫(2022-2025年)》等檔案精神,制定本措施。
一、重點支持領域
本措施重點聚焦新能源材料、電子信息材料、生物醫用材料、先進金屬材料、高分子材料、綠色建築材料、前沿新材料等領域,遵循“有效市場,有為政府”原則,對技術含量高、套用前景好、示範帶動作用強、處於產業鏈關鍵環節的產品、平台和項目,在產業基礎建設、產業鏈提升及融合發展、產業生態發展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突破重點材料領域發展瓶頸
(一)支持下一代高性能新能源材料研發與套用。圍繞電化學儲能、新能源汽車、光伏等領域快速發展過程中對材料提出的更高要求,重點支持鈣鈦礦材料、固態電解質、金屬鋰負極材料、硫化物正極材料等下一代高性能新能源材料的研發與套用,靈活採用“里程碑式資助”“賽馬式資助”“揭榜掛帥式資助”等方式予以支持,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
(二)支持圍繞電子信息材料開展定向攻關。最佳化材料攻關機制,定期向半導體和積體電路、超高清視頻顯示、網路與通信等下游套用領域龍頭企業徵集關鍵核心材料攻關需求,形成重點電子信息材料技術攻關清單,支持上游材料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圍繞清單內重點材料開展定向攻關,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
(三)支持建設晶片製造封裝、新型顯示、高端通訊器件等領域關鍵材料測試驗證平台。對面向我市新材料企業提供相關材料研發、驗證和改進服務符合要求的測試驗證平台建設及運營,按一定比例,給予最高5000萬元資助。(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創新委)
(四)支持生物醫用材料上下游企業組建創新聯合體。重點聚焦植介入治療器械及關鍵原材料、組織工程材料、組織修復材料等生物醫用材料,支持材料生產研發單位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聯合組建製造業創新中心,共同開展相關材料研發,對依託製造業創新中心開展共性/關鍵技術研發類、示範套用類項目的,採用“事前立項、事後資助”方式,按一定比例,給予不超過3000萬元資助。對於具有重大意義的生物醫用材料技術攻關項目,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推薦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參與生物醫用材料創新任務揭榜掛帥工作。(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創新委、發展改革委)
(五)支持在先進金屬材料領域建設高端研究機構。重點圍繞高端裝備配套結構性金屬材料、輕質合金材料、高溫合金材料等我國及我市下游產業亟需的先進金屬材料,鼓勵高水平科研院所、國內外知名龍頭企業在我市建設先進金屬材料國際化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機構,採用市區聯動方式,在場地建設、設備購置、科技研發、人才引進等方面予以綜合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創新委、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
(六)支持高分子材料分子設計和規模化製備工藝研究。聚焦高分子材料定製化、多樣化、高效化、複合化等發展趨勢,重點支持我市高分子材料領域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進一步強化在分子設計、規模化製備工藝等方面研究能力,實現與下游需求匹配;鼓勵具備領先優勢的單位向產業鏈上游高附加值原材料環節延伸,重點在電子化學品、高性能膜材料、高分子複合材料等領域突破一批高度依賴進口、高附加值的上游原材料,對開展上述研究的,按一定比例,給予不超過3000萬元資助,並優先在具備條件的專業園區內予以場地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
(七)營造前沿新材料技術概念驗證生態系統。以高附加值、發展前景廣闊的套用為導向,重點支持圍繞二維材料、3D列印材料、超材料、相變材料等前沿新材料領域組建概念驗證中心,營造概念驗證生態系統,加速挖掘和釋放基礎研究成果價值的新型載體,經認定後予以最高500萬元資助。對於具備重大影響力的前沿材料技術,可提名市科學技術獎,對獲獎者予以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
三、打造材料科技創新發展高地
(八)推動材料科學和信息技術融合創新發展。支持新材料企業及研究機構以材料信息學為背景,結合人工智慧、計算物理、高通量實驗和計算等,圍繞材料正向預測、反向設計等功能開展基礎研究和套用研究,對相關項目予以不超過1000萬元資助,並在算力資源方面予以優先支持。支持軟體企業聯合新材料企業開發高通量計算、化學類、物理和工程類仿真模擬等工業軟體,對於符合條件的首版次軟體,按現有政策給予軟體開發商和新材料用戶企業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
(九)完善新材料領域創新載體體系建設。支持以企業為主體,聯合科研院所、高校、行業組織建設製造業創新中心和產業創新中心,並依託創新中心實施平台建設、技術研發、示範套用等項目,按一定比例,給予最高5000萬元資助。對獲得國家或省級立項支持的製造業創新中心,以及獲得國家、省高技術產業項目支持的,按不超過1∶1的比例對已撥付到位的國家或廣東省資助資金給予配套。(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
(十)建立新材料領域科技研髮長效支持機制。結合新材料研發周期長的產業特點,在現有新材料領域市級創新載體組建和提升扶持計畫基礎上,進一步探索建立“可上可下、滾動支持”的長效支持機制,按周期對市級新材料領域創新載體進行考核,根據評估結果予以新一輪資助,或撤銷、合併等調整和最佳化。(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
(十一)強化大科學裝置集群對新材料產業支撐作用。充分發揮光明科學城大科學裝置集群在新材料領域原始創新、成果轉化等方面支撐作用,支持我市新材料相關單位,依託材料基因組大科學裝置平台等設施,聯合高水平科研團隊組建產業創新中心,系統開展材料高通量製備與表征、高通量計算與集成設計、數據分析與挖掘等研究。鼓勵相關單位結合新材料領域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布局,建設一批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催生一批跨學科技術研究成果。(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四、推動新材料集群高質量發展
(十二)引進領先企業及團隊最佳化產業鏈布局。圍繞濕電子化學品、有機發光材料、襯底材料、先進金屬材料等新材料薄弱環節,支持引進國內外領先企業、機構及團隊在我市落地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資助。對具有重大促進和產業支撐作用的,可視情況實行“一企一策”,報市政府審定。(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商務局)
(十三)支持開展關鍵環節提升和智慧型化綠色化改造。支持聚焦新能源、電子信息、生物醫用、先進金屬、高分子、綠色建材、前沿新材料等我市重點新材料領域關鍵瓶頸,組織實施突破主要性能指標、對產業發展起支撐作用的新材料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項目,按一定比例,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支持新材料企業以降本提效、綠色環保為目的,積極實施技術裝備改造升級和開展以關鍵工序智慧型化改造、關鍵崗位機器換人、生產過程和管理手段智慧型化控制等為核心的工廠智慧型化改造,按現行政策,根據項目總投資一定比例給予事後資助。(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十四)支持實施新材料中試及產業化項目。支持二維材料、燃料電池材料、3D列印材料、微納米材料與器件等新型材料開展科研成果二次開發和中試放大試驗,加快工藝、技術、產品高效轉化,按項目總投資一定比例予以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支持新能源材料、電子信息材料、生物醫用材料、先進金屬材料、高分子材料等重點發展領域具備技術先進性的新產品開展產業化項目,按項目總投資一定比例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十五)加速首批次重點新材料供應鏈導入進程。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工業和信息化部首批次保險補償項目。支持企業研發生產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及我市《重點新材料首批次套用示範指導目錄》的首批次新材料產品,按產品銷售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深圳監管局)
(十六)培育新材料製造業單項冠軍和“專精特新”企業。支持新材料企業聚焦細分領域,在特定細分產品市場形成領先優勢,採用事後方式予以獎勵。對獲得國家“製造業單項冠軍示範企業”和“製造業單項冠軍產品”稱號的,分別給予300萬元和200萬元獎勵;對獲得深圳市“製造業單項冠軍示範企業”和“製造業單項冠軍產品”稱號的,分別給予200萬元和100萬元獎勵;對獲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和深圳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的,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和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五、完善材料產業配套服務體系
(十七)支持專業新材料產業園區建設。支持在深汕特別合作區及我市認定的飛地經濟合作園區,高水平、高標準打造專業化工園區,集中建設危化品儲運、廢物廢水廢氣集中處理等配套基礎設施。支持光明、寶安、龍崗、坪山等區結合空間布局要求,突出產業基礎優勢,打造一批配套完善、特色鮮明的新材料產業園區。支持新材料企業根據自身發展需要,採用“總部+基地”“研發+生產”等模式,將生產製造環節落戶至我市認定的飛地經濟合作園區,探索將深圳部分惠企政策延伸至飛地園區入駐企業。(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國資委、應急管理局、生態環境局,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
(十八)完善新材料產業公共服務平台體系建設。重點圍繞新材料產業供需對接、技術交流合作、產業資源共享等方面需求,建設產業公共服務平台;支持舉辦新材料行業的高端展會、論壇、會議等活動;單個平台或活動最高資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支持圍繞重點新材料領域組建市級中小試基地,經認定後予以最高1000萬元資助。(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
(十九)推進建立統一的新材料檢測和認證標準。支持新材料領域的龍頭企業、研發機構、第三方檢測機構等相關單位加強合作,共同主導或參與新材料領域的檢測驗證標準的制定和修訂,建立統一的綜合性能評價指標體系與評價準則及方法。對主導或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深圳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制定或者修訂單位,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資助。(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十)引導金融機構服務新材料產業。鼓勵國家製造業轉型升級新材料基金、市新材料產業基金、市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等政策性基金和社會各類投資基金加大對新材料產業化項目投資力度,支持新材料領域龍頭企業、上市公司等參與相關基金的設立和管理,積極開展項目孵化、標的併購等多方面合作。鼓勵金融機構增加新材料產業中長期貸款和信用貸款,支持有條件的機構綜合運用信貸、債券、融資擔保、產業基金等多種工具,提升新材料產業鏈金融服務水平。支持新材料企業合理利用再融資、併購重組、股權激勵、分拆上市等工具,通過資本市場做優做強。(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財政局、國資委、地方金融監管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深圳監管局、深圳證監局)
六、附則
本措施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各責任單位應當及時制定出台實施細則或操作規程,鼓勵各區、各產業園區根據各自產業規劃布局特點獨立制定補充配套措施。本措施與本市其他同類優惠措施,由企業自主選擇申報,不重複資助。本措施自2023年9月13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政策解讀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20+8”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集群發展的規劃和部署,推動新材料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深圳市關於推動新材料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現就《若干措施》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新材料是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基石與先導,加快新材料產業發展,有利於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近年來深圳市新材料產業發展態勢良好,產業規模持續擴大,創新能力穩步提升,套用水平明顯提高。在電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醫用材料和前沿新材料等領域集聚發展,部分細分領域全國領跑,初步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相互結合的新材料產業創新體系。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制約產業進一步發展壯大,主要表現在產業基礎研究、原始創新能力與國際先進水平仍有較大差距,新材料製備關鍵工藝與專用裝備缺乏,部分高性能關鍵新材料仍然主要依靠進口,新產品開發周期長、推廣套用難,產業集聚度低和發展空間不足等方面。
  因此,依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的意見》(粵府函〔2020〕82號)、《廣東省發展先進材料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行動計畫(2021-2025年)》(粵工信材料〔2020〕115號)、《廣東省培育前沿新材料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行動計畫(2021-2025年)》(粵科高字〔2020〕217號)和《深圳市培育發展新材料產業集群行動計畫(2022-2025年)》等檔案精神,特制訂本《若干措施》,通過制定出台促進新材料產業發展的扶持政策,集中資源加大產業支持力度,進一步補齊深圳市新材料產業鏈薄弱環節,加快打造優質產業集群。
  二、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六部分內容:具體說明如下:
  第一部分:重點支持領域。明晰深圳市新材料產業重點支持領域及支持方向。
  第二部分:突破重點材料領域發展瓶頸。本部分共提出7條內容。一是支持下一代高性能新能源材料研發與套用。重點支持鈣鈦礦材料、固態電解質、金屬鋰負極材料、硫化物正極材料等下一代高性能新能源材料的研發與套用。二是支持圍繞電子信息材料開展定向攻關。定期向電子信息下游套用領域龍頭企業徵集關鍵核心材料攻關需求清單,並支持上游材料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圍繞清單內重點材料開展定向攻關。三是支持建設晶片製造封裝、新型顯示、高端通訊器件等領域關鍵材料測試驗證平台。支持依託我市下游終端龍頭企業、專業第三方機構等,布局一批測試驗證平台。四是支持生物醫用材料上下游企業組建創新聯合體。支持材料生產研發單位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組建上下游聯合體,共同開展相關材料研發,對於具有重大意義的,由市工信局推薦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參與生物醫用材料創新任務揭榜掛帥工作。五是支持在先進金屬材料領域建設高端研究機構。支持高水平科研院所、國內外知名龍頭企業在我市建設先進金屬材料國際化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機構。六是支持高分子材料分子設計和規模化製備工藝研究。重點支持相關單位強化高分子設計、規模化製備工藝等研究能力,鼓勵突破一批高度依賴進口、來源相對單一且高附加值的單體及中間體等上游原材料。七是營造前沿新材料技術概念驗證生態系統。組建概念驗證中心,營造概念驗證生態系統。
  第三部分:打造材料科技創新發展高地。本部分共提出4條內容。一是推動材料科學和信息技術融合創新發展。圍繞材料正向預測、反向設計等功能開展相關研究,鼓勵軟體企業聯合新材料企業開發高通量計算、化學類、物理和工程類仿真模擬等工業軟體。二是完善新材料領域創新載體體系建設。加強新材料前沿、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擴散,建設製造業創新中心。三是建立新材料領域科技研髮長效支持機制。在現有新材料領域市級創新載體組建和提升扶持計畫基礎上,探索建立“可上可下,滾動支持”的長效支持機制。四是強化大科學裝置集群對新材料產業支撐作用。支持我市新材料相關單位聯合大科學裝置集群高水平科研團隊建設產業創新中心,開展高通量製備與表征、高通量計算與集成設計、數據分析與挖掘等研究。
  第四部分:推動新材料集群高質量發展。本部分共提出5條內容。一是引進領先企業及團隊最佳化產業鏈布局。重點通過招商引資方式,補齊濕電子化學品、有機發光材料、襯底材料等關鍵材料短板。二是支持開展關鍵環節提升和智慧型化綠色化改造。支持組織實施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項目和智慧型化綠色化改造。三是支持實施新材料中試及產業化項目。重點支持先進新型材料開展產業化項目,支持前沿領域材料開展科研成果二次開發和中試放大試驗。四是加速首批次重點新材料供應鏈導入進程。對企業生產的首批次新材料產品予以保費補貼和銷售支持。五是培育新材料製造業單項冠軍和“專精特新”企業。支持新材料企業長期聚焦特定細分產品,在特定細分產品市場形成領先優勢,採用事後方式予以獎勵。
  第五部分:完善材料產業配套服務體系。本部分共提出4條內容。一是支持專業新材料產業園區建設。支持在深汕特別合作區高水平、高標準打造高端電子化學品園區,鼓勵有條件市轄區打造一批特色鮮明的市級新材料產業園區,支持相關材料企業在我市認定的飛地經濟合作園區跨區域設立生產基地。二是完善新材料產業公共服務平台體系建設。重點支持建設新材料研發供需對接平台、新材料測試評價及檢測認證中心等一批平台。三是推進建立統一的新材料檢測和認證標準。支持新材料領域相關單位共同主導或參與新材料等領域的檢測驗證標準的制定和修訂。四是引導金融機構服務新材料產業。鼓勵政策性基金和社會各類投資基金加大對新材料產業化項目投資力度,支持新材料企業通過資本市場做優做強。
  第六部分:附則。本部分主要包括:一是市政府各部門制定配套實施辦法或操作規程,各區、各產業園區根據各自產業規劃布局特點獨立制定補充配套措施。二是《若干措施》的生效時間和有效期。
  三、編制特點
  《若干措施》編制堅持協同創新、產用結合、區域互補、市場導向等基本原則,全面落實國家新材料產業指導性檔案要求,加大對戰略性、基礎性、原創性項目的資助力度。
  一是有效市場,有為政府。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通過市場需求引導創新資源有效配置,形成推進新材料創新的強大合力。在政策制定過程中重點關注為新材料企業營造良好發展生態。
  二是協同創新,上下聯動。通過政府引導,企業主導,整合科技創新資源,結合各類資本,實現上下游鏈條的高效聯動,推動“料成材、材成器、器好用”,營造具有特色和競爭力的新材料產業發展生態。
  三是問題導向,精準施策。聚焦新材料產業“三高三長”特點導致的企業發展難、產品導入難共性瓶頸,以及電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等7大重點發展領域面臨的缺乏測試驗證平台等個性瓶頸,對症施策,精準破局。
  四是區域互補,集聚發展。鼓勵發展新材料產業園區,統籌區域新材料產業布局,發揮各自資源特點,打造一批集新材料產業空間特色布局、創新技術等要素為一體的創新載體與企業集聚區。
  五是產用結合,示範推廣。加強關鍵材料研發,加速生產、套用關鍵技術疊代,培育新材料套用初期市場,打通新材料套用壁壘,縮短新材料產品推廣套用周期,實現新材料核心產品示範推廣和產業化套用。
  六是市場導向,開放合作。發揮市場優勢和內需潛力,聚焦重大需求,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創新開放合作共享生態,集聚國內外新材料頂尖企業和團隊,推進落實產業補鏈強鏈延鏈措施,促進新材料產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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