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海域管理,促進海域的合理使用,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海域使用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海域管理範圍劃定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1日
- 實施時間:2022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為規範海域管理,促進海域的合理使用,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海域使用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為規範海域管理,促進海域的合理使用,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海域使用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1印發通知各有關單位: 《深圳市海域管理範圍劃定管理辦法》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2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1...
現狀亟須改善。為嚴格規範深圳市海域使用行為,加強對海域自然資源資產的保護,當務之急就要理順海域管理的體制機制,健全海洋資源開發保護制度,促進海域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對策一 加強海洋環境保護 改善海洋環境質量 “《條例》將具體...
本條例所稱海域,是指深圳市管轄範圍內的內水水面、水體、海床和底土。第三條 海域使用堅持保護優先、合理開發、陸海統籌、統一規劃和節約集約利用原則,實現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有機統一。第四條 建立海洋資源調查、監測和評估...
深圳經濟特區海域污染防治條例 (1999年11月22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海域污染防治條例〉的決定》第一次...
沿海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海岸和岸線,以及海上構築物的管理,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三十一條 沿海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採取措施,重點保護下列海域:(一)依法批准設立的海洋特別保護區和海洋自然保護區;(二)具有...
第一條為了加強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港口的管理,促進港口事業的發展,發揮港口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深圳港的規劃...
《深圳市沙灘資源保護管理辦法》是 為保護沙灘資源及其生態環境,規範沙灘資源的管理,推動沙灘資源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深圳經濟特區海域使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製定...
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深圳市實施辦法》等八項法規修正案(草案),決定對《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二十五條第二款修改為:“因重大慶典活動...
第十八條海域使用除公益事業、科研教育和國家另有規定的外,使用者應繳納海域使用費,具體辦法另行規定。第十九條對在海域使用和海域環境保護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十條違反本規定,未經批准...
海事部門應當根據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劃定並公布深圳海域船舶報告區,制定船舶報告管理規定。進出船舶報告區的船舶應當按照管理規定進行報告。在船舶報告區內航行的船舶可以要求海事部門提供助航和船舶安全信息服務,海事部門應當為其提供相關...
深圳海事局管轄海域由東、西兩部分組成。1. 西部水域:下列A、B、C、D各點順序連線與深圳一側海岸、深圳河中心線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海上界線6、7、8、9、10、11、12號各點順序連線所圍成的海域(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海域除外)。A:...
辦法。印發通知 各相關單位:《深圳市海域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 ,請遵照執行。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1年12月1日 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按規定由市人民政府...
第三條 河道管理遵循統一管理與分級負責、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市水務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河道的統一監督管理。區水務主管部門按照市、區河道分工管理辦法負責相關河道的管理工作。市、區河道分工管理辦法由市水務主管部門會同有...
在深圳海域使用休閒船舶從事經營性海上載客旅遊、觀光、娛樂等休閒活動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的休閒船舶是指核定載客十二人及以下的休閒旅遊船舶和休閒漁業船舶。休閒漁業船舶是指以休閒娛樂為目的,從事水上垂釣、捕撈、觀光、採集、體驗...
市政府海洋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海洋管理部門)協同市環境保護部門對深圳海域進行環境監測,參與海域重大污染事故的處理。深圳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漁港船舶排污的監督和漁業港區海域的監視。深圳海上搜尋救助分中心(以下簡稱海救中心)負責...
海域使用論證評審專家庫管理辦法由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第三章 用海預審 第十一條國務院或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准的建設項目需要使用海域的,申請人應當在項目審批、核准前向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海域使用申請,取得用海預審...
第一條 為了規範海上構築物登記行為,確認和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以及《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深圳市海域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管理辦法》於1999年11月10日經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務會議原則通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日公布施行。為保護和改善近岸海域生態環境,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水水質標準》,規範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的劃定工作,加強對近岸海域...
國家海洋局印發《區域建設用海規劃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促進海域資源集約節約利用 ,國家海洋局印發《區域建設用海規劃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加強區域建設用海規劃編制實施管理。要求各地要將依法用海、生態用海...
開展國際、國內海域劃界的重要技術保證;掌握沿岸海域污染的重要技術支撐;避免對生態系統資源破壞的有效技術手段。分類定級 定義 沿海省、市根據海洋功能區劃統一劃定的用海類型,視其海域的區位、自然、環境條件、資源豐度、周邊社會經濟發展...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設立深圳市海洋管理機構的通知 (深府(1997)238號一九九七年九月二日)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為加強海域使用管理,促進海洋經濟發展,根據《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規定》精神,市政府決定設立深圳市海洋管理機構...
《臨時海域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是2003年8月20日開始施行的一項規定。相關批號 關於印發《臨時海域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國海發〔2003〕18號 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各級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局屬各單位:為了加強臨時海域使用活動的管理,...
深圳市人民政府五屆一零六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地下管線管理,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和城市安全,保障地下管線正常運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