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規定來自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粵府[1996]27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規定
- 發布單位:81902
- 發布文號:粵府[1996]27號
- 發布日期:1996-04-01
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規定來自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粵府[1996]27號)。
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規定來自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粵府[1996]27號)。發布信息【生效日期】1996-05-01【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廣東省海域使...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海域,是指毗鄰本省陸地的平均大潮高潮時水陸分界痕跡線向海一側的內水及領海的水面、水體、海床和底土。前款規定範圍內持續使用特定海域三個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動,以及對海域使用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海域屬於國家所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使用海域,必須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權。...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2024年6月14日 內容全文 廣東省海域使用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對我省海域使用金的征繳使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使用我省某一固定海域從事排他...
《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規定》(省政府1996年4月1日以粵府〔1996〕27號文發布)作如下修改:1.第九條修改為:“本規定施行前已使用海域的,須在本規定施行之日起1年內按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領取海域使用證。”2.第十二條修改為:“經批准使用的海域,無正當理由閒置或荒廢滿2...
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辦法是於2009年3月31日通過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會議發布。修訂信息 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辦法 (2009年3月31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根據2015年12月30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
降低我省水產養殖業用海成本,省財政廳和省自然資源廳聯合印發《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降低養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徵收標準的通知》(粵財規〔2021〕3號),將全省(不含深圳市)新審批養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徵收標準統一調整為《廣東省海域使用金徵收標準》(粵財規〔2019〕3號)相對應海域等別、養殖方式...
廣東省、海南省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海洋局:國土資源部《關於報請批准廣東省和海南省間海域行政區域界線的請示》(國土資發〔2011〕190號)收悉。現批覆如下:一、同意廣東省和海南省間的海域行政區域界線。二、廣東省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和海洋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管理責任,依法...
即: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產業政策和投資方向,外匯收支能自行平衡,原材料、燃料、動力等不需國家和省綜合平衡,產品出口不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直接投資生產性項目,海島鎮可審批投資總額在1500萬美元以下的項目;海島縣可審批投資總額3000萬美元以下的項目。對發展第三產業的項目也按此許可權審批。項目批准證書由...
《國土資源部關於報請批准廣東省縣際間海域行政區域界線的請示》(國土資發 〔2013〕25號)收悉。經國務院同意,現通知如下: 一、國務院同意廣東省汕頭市南澳縣和潮州市饒平縣間等38條縣際間海域行政區域界線。 二、廣東省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和海洋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管理責任,...
第四十六條【海洋數據資源保障】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開展省管海域海洋資源基礎調查和海洋測繪,夯實海洋數據根基。強化對海域、海島、海岸線等海洋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的監視監管。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海洋各類數據的匯聚、共享、管理和套用,並接入廣東省數據資源“一網共享”...
承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政策研究工作,擬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海洋生態、海域海岸帶和海島修復等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指導市縣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十一)耕地保護監督處 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規定,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
省委、省政府重視海洋的綜合管理,完善了海洋與漁業管理機構,制定並實施《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規定》等法規,加大依法治海力度,加強海洋資源保護,建立海洋類型保護區11個,面積達13.52萬公頃,並從1999年起實行南海伏季休漁制度;國家有關部門在我省開展沿海及海區資源調查,為進一步合理開發海洋資源,保護海洋生態環境...
應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項目用海,由省自然資源廳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並將批覆檔案上報自然資源部備案。涉及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選址在已填海區域且對海洋生態環境無重大影響的單個近期或中期投資建設項目,在生態評估報告和生態保護修複方案通過評審後,沿海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可將具體處理方案和項目用海申請一併報送省人民...
附 錄 C (規範性附錄) X 公頃海域面積最少布設裝備或投放人工魚礁數量測算表11 廣東省海洋產業園(海洋牧場類)用海選址及控制標準 1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廣東省海洋產業園(海洋牧場類)內不同類型的海洋牧場用海選址布局的要求和控制標準。本標準適用於廣東省管轄海域範圍內的海洋產業園(海洋牧場類)內...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加強海域使用管理,促進海洋經濟發展,根據《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規定》精神,市政府決定設立深圳市海洋管理機構。檔案發布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設立深圳市海洋管理機構的通知 (深府(1997)238號一九九七年九月二日)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為加強海域使用管理,促進海洋經濟...
第二十條 按本規定作出處罰決定的漁政監督機構和當事人之間對行政處罰決定有爭議的,依照國家《行政訴訟法》和《漁業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處理。第二十一條 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從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起計征。本辦法自一九八九年八月一日起施行。修改的決定 一、廣東省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徵收使用暫行辦法(1989年7月26...
水產苗種進口、出口必須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檢疫。第四章 捕撈管理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鼓勵發展遠洋捕撈業,並根據漁業資源的可捕量合理安排近海捕撈,嚴格控制沿岸漁場和江河的捕撈強度。第二十三條 根據捕撈量低於漁業資源增長量的原則,實行捕撈限額制度。毗鄰海域捕撈...
管理規定 廣東省橋樑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維護橋樑水域通航秩序,保護橋樑和過往船舶(包括浮動設施,下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省橋樑水域範圍內船舶航行、停泊、...
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造成海龜自然保護區及外圍保護帶內海域污染或者生態環境破壞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辦法》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第二十三條 海龜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海洋與漁業行政...
21日下午,廣東省漁政總隊龍崗漁政大隊相關負責人證實,經深圳市海洋局、龍崗區海洋局批准,“海上皇宮”進行相關改造符合經營標準後,相關部門已經對“海上皇宮”發放了兩個證件,允許其經營休閒漁業,但規定其場所不能用於私人集會,必須對外開放。新華社“新華視點”欄目曾經兩度報導的“海上皇宮”事件近日有了新訊息:...
(六)將第七十三條第二款中的“飲食服務業經營者未按照規定設定油煙淨化設施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修改為“飲食服務業經營者未按照規定設定油煙淨化設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後,重新公布。條例...
廣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43號)省長 盧瑞華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廣東省海濱游泳場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海濱游泳場的安全管理,確保旅遊者在海濱游泳場的人身及財物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海濱開辦的游泳場必須遵守本規定。第三條各級游泳行政...
東江流域嚴格執行《廣東省東江水系水質保護條例》和《關於嚴格限制東江流域水污染項目建設進一步做好東江水質保護工作的通知》等規定,嚴控水污染項目建設。北江流域嚴格實行重金屬污染物減量置換。嚴格控制水污染嚴重地區和供水通道敏感區域高耗水、高污染行業發展,新建、改建、擴建涉水建設項目實行...
第一條【立法目的】 為加強廣東省海上風電項目安全管理,保障海上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海上...
廣東省漁政總隊珠海支隊(廣東省海監總隊珠海支隊、中華人民共和國珠海漁港監督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漁業船舶檢驗局珠海分局)(1)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國家和市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制訂海洋與漁業執法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2) ...
有效保護海岸帶,合理利用海岸帶資源,促進濱海地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岸線保護與利用管理辦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水路運輸服務,是指從事瓊州海峽輪渡運輸船舶代理業務、客貨運輸代理業務。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瓊州海峽輪渡運輸,是指在廣東省徐聞縣外羅港與海南省文昌市鋪前港連線以西,至廣東省雷州市烏石港與海南省臨高縣新盈港連線以東的海域從事輪渡的運輸。
廣東省人工魚礁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人工魚礁的建設和管理,保護和改善海洋生態環境,增殖漁業資源,促進漁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國家指定由我省實施監督管理的海域從事人工魚礁建設、開發利用...
(七)《水域灘涂養殖證》和海域使用權《不動產權證書》變更、續期等相關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辦法》《海域使用權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實施。(八)各區(功能區)可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制定養殖用海審批辦事流程。(九)各區(功能區)養殖用...
中國海監南海總隊由國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和中國海監總隊實施雙重領導,機關駐地位於廣東省廣州市。人員編制 中國海監南海總隊機關參公編制40名,設總隊長1名(局長兼任)、常務副總隊長1名(副局長兼任),政委1名(黨委副書記兼任);設5個處級機構,處級領導職數13名(含副總隊長2名、副政委1名)。職責 國家海洋局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