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市人民政府部分規範性檔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市人民政府部分規範性檔案的通知,發布單位81908 ,1994-01-29發布,屬於地方法規。

【發布單位】81908
【發布文號】深府[1994]30號
【發布日期】1994-01-29
【生效日期】1994-01-2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市人民
政府部分規範性檔案的通知
(深府(1994)30號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九日)
各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市人民政府1992年7月1日以前發布的規範性檔案,經清理,第二批應予廢止的規範性檔案37件及自行失效的規範性檔案44件,現決定予以明令廢止和宣布自行失效。
第二批應予廢止的規範性檔案和自行失效的規範性檔案目錄附後。
附:一、第二批應予廢止的規範性檔案目錄(37件)
二、第二批自行失效的規範性檔案目錄(44件)
三、市政府過去已明令廢止的規範性檔案目錄(6件)
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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