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證條例
- 發布單位:81907
- 發布文號:市人大常委會第37號
- 發布日期:2001-12-26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證條例,地方法規,發布日期2001-12-26。條例全文【生效日期】2002-01-01【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三十七號)深圳市第三屆...
深圳市制定法規條例,是2001年7月23日由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地方性法規。條例信息 【發布單位】81907 【發布文號】市人大常委會第23號 【發布日期】2001-07-23 【生效日期】2001-10-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二十三號)深圳市第三屆...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深圳市市、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區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工作,保證法律、法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以及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市、區人大常委會對本級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4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主任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立法聽證活動,促進立法民主化和科學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廣東省地方立法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省人大常委會、省人大專門委員會、省人大常委會工作委員會舉行...
《深圳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經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於2009年9月24日通過,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09年11月26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施行公告 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123號)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9...
立法聽證在德國的套用 立法聽證:一個德國議員的經驗 四、地方立法聽證規則研究 程式民主的實踐——程式民主的實踐 甘肅省立法聽證的基本規則研究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證條例 貴陽市人民代表大學常務委員會立法聽證規則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聽證規定 南京市立法聽證組織辦法 英文摘要 ...
《深圳市法律援助條例》《深圳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調解法〉辦法》《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深圳市職業訓練條例》《深圳市文化產業促進條例》《深圳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深圳市義工服務條例》《深圳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證條例》根據...
《深圳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辦法》經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11年10月31日通過,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1次會議於2012年1月9日批准,現予公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修訂的辦法 (2011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
《深圳市法律援助條例》是深圳市地方法規,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檔案通知 公告第87號 2008年9月23日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2008年11月28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准 2008年12月29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7號公布 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文化產業促進條例》經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08年7月22日通過,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08年9月26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修訂的條例 (2008年7月22日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2008年9月26日廣東省...
經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07年3月13日通過,現予公布,自通過之日起施行。2007年3月13日為了加強我市人民法院的民事執行工作,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權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作出如下決定。第一條 人民法院的民事執行...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7.06.12 實施時間 2007.06.12 經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於2005年9月27日通過,經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07年5月30日修正,現予公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二
《深圳市法律援助條例》《深圳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調解法〉辦法》《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深圳市職業訓練條例》《深圳市文化產業促進條例》《深圳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深圳市義工服務條例》《深圳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證條例》根據...
本規程所稱深圳市法規,是指根據《立法法》的規定,由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並報請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批准的法規。本規程所稱市政府規章,是指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授權決定和《立法法》的規定,或者依據法律法規,由市政府制定的規章。第五條 市政府立法工作機構是本市規章制定和擬定法規草案工作的主管部門...
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150號 《深圳經濟特區規劃土地監察條例》經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6次會議於2013年12月25日修訂,現予重新公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4年1月28日 修改的決定 2017年4月27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深圳市人民代表...
特區內環境污染防治以及生態保護與建設適用本條例。城市發展應當遵循環境優先原則。鼓勵公眾參與環境保護。鼓勵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促進清潔生產和綠色消費,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修訂過程 1994年9月16日深圳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2000年3月3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深圳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調解法〉辦法》《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深圳市職業訓練條例》《深圳市文化產業促進條例》《深圳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深圳市義工服務條例》《深圳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證條例》...
《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和《廣東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結合深圳市實際情況所制定的工作規則。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七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產生的新一屆市人民政府,根據《...
《深圳經濟特區信訪條例》是由深圳經濟特區發布實施的一部條例,主要為了為了保持國家機關同人民民眾的密切聯繫,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規範信訪工作和信訪活動,維護信訪秩序。通過信息 (2011年6月27日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9次會議通過)修訂的條例 (2011年6月27日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第四條 地方性法規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舉行聽證會:(一)對制定、修改或者廢止地方性法規的必要性有較大爭議的;(二)對地方性法規草案的內容有較大爭議的;(三)需要進一步了解民意的;(四)其他需要舉行聽證會的。第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舉行聽證會的建議,由...
《深圳經濟特區海域使用管理條例》於2019年12月31日經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自2020年5月1日起實施。條例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海域使用規劃管理 第三章 海岸線保護管理 第四章 海域使用權的取得 第五章 海域使用管理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條例...
(深圳市人民政府三屆十一次常務會議通過,2018年1月2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屆一百零七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管理,提高檔案質量,推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市...
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五十四號 《深圳經濟特區質量條例》經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17年4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7年5月9日 修訂的條例 (2017年4月27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二一號公告 《深圳市節約用水條例》是2005年3月1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施行的條例。公告內容 第一二一號 《深圳市節約用水條例》經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於2004年12月30日通過,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05年1月19...
2006年8月16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4號公布 根據2012年6月28日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6次會議通過 2012年7月13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90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的決定》修正 ...
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11號)《深圳市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條例》經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於2005年9月27日通過,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05年12月2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
第一條 為了保障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正確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規範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和預算以及它們執行情況的報告的審查和批准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結合深圳市的實際情況,制...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規章,是指市政府依照許可權和本規定的程式制定,以市政府令形式發布實施的規範性檔案。本規定所稱法規草案,是指依照本規定的程式起草,以市政府議案形式提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審議的規範性檔案。第四條 規章名稱包括“規定”、“辦法”、“決定”、“實施細則”和“實施辦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