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4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主任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聽證規則
- 頒布時間:2013年06月14日
- 實施時間:2013年06月14日
- 頒布單位: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3年6月14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主任會議通過。
2013年6月14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主任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規範立法聽證活動,促進立法民主化和科學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廣東省地方立法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聽證辦法,是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實施的辦法。第一條 為規範立法聽證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廣州市地方性法規制定辦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立法聽證,是指立法機關以公開舉行會議的形式,聽取公眾對地方性法規案意見的活動。第...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論證工作規定 (2013年6月14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主任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本省地方性法規立法論證工作,增強立法的科學性、民主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廣東省地方立法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第...
第四條 地方性法規的規定應當明確、具體,具有針對性和可執行性。第五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發揮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第二章 立法規劃、立法計畫和法規起草 第六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立法規劃、年度立法計畫等形式,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統籌安排,提高立法的及時性、...
2003年10月31日汕頭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2003年11月27日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規範立法聽證活動,促進立法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學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定,結合汕頭...
第一條為了規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的聽證活動,促進常委會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學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定,結合深圳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常委會、市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以下簡稱專門委員會)、...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3年7月17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主任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規範我省地方性法規立法評估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廣東省地方立法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立法評估包括法規案付表決前評估(以下簡稱表決前...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立法聽證、立法論證和專家諮詢工作,依照《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聽證規則》、《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論證工作規定》和《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諮詢專家工作規定》的規定辦理。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自通過之日起施行。地方性法規(類別)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Standing Committee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People's Congress),是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是廣東省的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
1988年6月18日廣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憲法和地方組織法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踐和實際需要,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是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依照憲法、地方組織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等三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08年5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規定是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規定。【發布單位】819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規定 (1998年6月1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8年7月18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一條 為了建立健全立法諮詢專家工作制度,發揮專家在本省地方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進一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廣東省地方立法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省人大常委會根據本省地方立法對專家諮詢工作的需求,按照專業門類健全、知...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是為了健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議事程式,保障和規範其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等法律規定,結合廣東省實際,制定的規則。《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為保障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法律監督權根據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為保障我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法律監督權,保證憲法、法律、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制定本條例。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2011年7月29日第一條 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是本省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參...
1998年9月18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0年9月22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決定》修正 根據2007年1月25日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
為規範本市地方性法規立法論證工作,增強立法的科學性、民主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廣東省地方立法條例》《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工作規定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立法論證,是指按照規定的程式,邀請專家、學者、實務工作者和人大代表...
(一)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和由國務院頒布的法規制定的實施細則、實施辦法等,按法律、法規的性質,由省人大常委會或省人民政府組織有關主管部門草擬。(二)省人民代表大會期間所提出有關制訂地方性法規的議案,按照《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議案試行辦法》規定的程式辦理。凡是...
四、地方性法規清理工作要按照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落實立法公開、立法論證、立法聽證、立法評估、立法諮詢專家等制度,向社會公開徵求各方面的意見,充分發揮各級人大代表、廣東省地方立法研究評估與諮詢服務基地以及專家學者在法規清理中的作用。五、根據《中...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於1999年2月2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99年2月26日公布。規則公布 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公 告(第十五號)《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已由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2022年1月22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地方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評議是指: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組織的對本級...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議事規則(修訂) 頒布單位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8.10.18 實施時間 1988.10.18 第一條 為了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議事制度化、規範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法律、法規,結合...
2013年5月21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主任會議通。中文名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地方立法研究評估與諮詢服務基地工作規定 頒布單位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時間 2013.05.21 實施時間 2013.05.21 (2013年5月21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主任會議通)...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Guangdong Provincial People's Congress),是廣東省行政區域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是廣東省的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現任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但就這三個領域的聽證來講,其關於聽證組織者的規定都呈現出一定的局限性。為完善我國行政聽證組織者制度,立法應對以下問題做出規定。(1).對“聽證組織者”具體化,增強實踐中的可操作性。首先,在行政處罰領域,可參照北京等省市的行政處罰聽證規則,依照實施處罰的實施機關的不同分為行政機關的聽證、授權機構的...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工作規定》等三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在2007.01.25由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為規範地方性法規立法聽證工作,廣泛聽取公眾意見,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江西省立法條例》和《新余市立法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則。規則全文 (2017年3月21日新余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主任會議通過)第一條 第二條 本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