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

《淮南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已經淮南市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8月30日印發,請遵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南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8月30日
  • 發布單位: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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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抓住國家實施城市更新戰略機遇,對標長三角先進城市,結合文明創建工作,積極推進城中村改造工作,進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增強城市綜合承載力,促進淮南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改造範圍
城中村是指我市城市化過程中依照有關規定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使用的非農建設用地的地域範圍內的建成區域。“十四五”期間,重點改造城市主城區主幹道和沿淮河岸線周邊的城中村及城中村周邊的棚戶區。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市場參與的原則。堅持政府主導編制城中村改造規劃,制定安置補償政策、組織實施征地拆遷和安置房建設。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引導市場主體參與城中村改造投融資和項目建設。
(二)堅持規劃引領、政策扶持的原則。將城中村改造納入城市更新規劃中,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積極爭取國家、省相關政策支持,進一步完善征遷、土地、規劃、資金、建設、稅費減免等方面支持措施。
(三)堅持尊重民意、民生為本的原則。對擬拆除改造的城中村,應先徵求村(居)民意見,絕大多數村(居)民同意後才納入改造計畫。把城中村改造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實事工程,堅持陽光操作、依法實施,努力打造民心工程,增進城中村區域廣大村(居)民獲得感和幸福感,共享城市發展成果。
(四)堅持試點先行、穩步推進的原則。城中村改造應選擇改造成本相對較低、征遷難度相對較小、村(居)民征遷贊成率較高的村先行試點,成熟一個啟動一個,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推開。
四、工作目標
“十四五”期間,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要取得明顯成效,主城區主幹道和沿淮河岸線周邊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全面實施,其他建成區內的城中村改造要因地制宜地組織實施。通過城中村改造,消除城中村安全隱患,改善居住環境和配套服務,最佳化城市空間布局,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五、任務分工
(一)制定城市更新實施意見。市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和各區政府配合,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檔案精神,起草城市更新實施意見,並將城中村改造納入城市更新實施意見中。(與省級檔案同步印發)
(二)編制城市更新規劃。市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和各區政府配合,按照省住建廳要求組織編制城市更新規劃,同時將城中村改造項目納入城市更新規劃中。(與省級檔案同步印發)
(三)編制城中村改造規劃及年度實施計畫。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牽頭,市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各區政府配合,按照先易後難、尊重民眾改造意願等原則,結合城市更新規劃編制工作,編制城中村改造規劃及年度實施計畫。(2021年10月前完成)
(四)編制土地供應計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各區政府配合,根據城市更新規劃和城中村改造規劃及年度實施計畫,編制城中村改造土地供應計畫。(2021年11月前完成)
(五)完善城中村征遷政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修訂完善集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辦法,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修訂完善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辦法。(2021年10月前完成)
(六)制定城中村改造財政支持政策。市財政局牽頭,制定全市城中村改造財政支持政策。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協調金融機構解決融資事宜。(2021年9月前完成)
(七)開展城中村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屬地區政府牽頭,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城鄉建設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淮南首創、淮南中燃和淮南供電配合,開展城中村重大安全隱患大排查工作,制定城中村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方案。(2021年9月前完成)
(八)加強城中村拆違控違工作。凡是列入城中村改造年度計畫的項目,由屬地區政府牽頭,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全面摸底排查城中村違章建設情況,因村施策,開展城中村拆違控違工作。(列入改造規劃即同步實施)
六、保障措施
(一)落實區級主體責任。各區政府是城中村改造的責任主體單位,要進一步壓實壓細工作責任,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通過實行領導幹部包保、成立工作專班等形式,強化人員力量,依法依規強力推進。
(二)加強調度,完善制度。建立定期例會制度、定期報告制度、現場督查制度。各區政府每月上報城中村改造工作推進情況。領導小組原則上按月召開工作例會,雙月對各區的城中村改造工作進行現場督查。各相關部門要按職責對城中村改造中的征遷安置、安置房工程建設進度、工程質量、改造資金的籌集和安排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實行督辦問責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同市直有關部門跟蹤督查工作進展情況,交辦任務清單,督促解決問題,對縣區、部門無法解決的問題及時收集匯總,提交領導小組協調解決;對虛以應付、落實不力或經多次督辦仍成效不明顯的,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四)加強城中村改造的社會穩定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決策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開展城中村改造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改造項目確定一個,評估一個,積極做好政策宣講、全面排查化解風險隱患,嚴防群體性事件發生,全力確保城中村改造期間社會大局的和諧穩定。
壽縣、鳳台縣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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