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33號

經國務院批准,自2007年7月1日起,我國給予非洲部分最不已開發國家第二批對華出口商品零關稅待遇。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對進口原產於下述26個非洲國家的254個8位稅目項下的商品實施關稅稅率為零的特惠稅率(詳見附屬檔案)。
具體國家為:衣索比亞聯邦民主共和國、貝寧共和國、蒲隆地共和國、赤道幾內亞共和國、多哥共和國、厄利垂亞國、維德角共和國、吉布地共和國、幾內亞共和國、幾內亞比索共和國、賴索托王國、賴比瑞亞共和國、盧安達共和國、馬達加斯加共和國、馬利共和國、茅利塔尼亞伊斯蘭共和國、莫三比克共和國、尼日共和國、塞拉里昂共和國、蘇丹共和國 、坦尚尼亞聯合共和國、烏干達共和國、尚比亞共和國、中非共和國、查德共和國和索馬里聯邦共和國。
二、經國務院批准,上述國家中的查德共和國和索馬里聯邦共和國同時享受我國給予非洲部分最不已開發國家第一批對華出口商品實施零關稅的特惠待遇,具體商品範圍詳見海關總署2006年第75號公告附屬檔案7〔3〕。
三、申報進口享受特惠稅率的原產於上述非洲國家的貨物時,應按照海關總署2005年第69號公告中“未實行原產地證書聯網管理的具體填制要求”填制報關單,其“優惠貿易協定代碼”應填報為“05”。
四、本公告自2007年7月1日起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