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06年第51號
關於公布《2006年部分新增本國子目注釋》
關於公布《2006年部分新增本國子目注釋》
為使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及其代理人準確理解和掌握2006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新增及調整子目的商品範圍,正確申報,方便貨物通關,現將《2006年部分新增本國子目注釋》(詳見附屬檔案)予以公布。《2006年部分新增本國子目注釋》作為海關和有關政府部門以及從事與進出口貿易有關工作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進行商品歸類的法律依據。
特此公告。
附屬檔案:2006年部分新增本國子目注釋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