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縣建管局

主要職責

縣建築工程管理局: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建築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縣建築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研究擬訂有關建築行業的地方行政規章等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負責指導和督促實施。

(十四)負責全縣建築業企業(拆除、商品混凝土及預製構件除外)的資質管理、信用管理;負責進出縣建築業企業的管理,辦理登記、備案等手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安縣建管局
  • 所屬地區:海安縣
  • 管理範圍:建管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縣建築工程管理局: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建築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縣建築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研究擬訂有關建築行業的地方行政規章等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負責指導和督促實施。
(十四)負責全縣建築業企業(拆除、商品混凝土及預製構件除外)的資質管理、信用管理;負責進出縣建築業企業的管理,辦理登記、備案等手續。
(十五)指導全縣建築業企業深化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企業轉型升級。
(十六)統一管理建築業駐外辦事機構,在縣外建築市場開展行業協調、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建築業企業開拓市場;歸口管理建築業外經工作。
(十七)負責全縣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負責全縣建築業企業起重機械設備產權登記、使用登記;負責指導、檢查、監督和考核全縣建築業企業的安全生產和現場文明施工;負責文明工地的推薦上報工作;加強對全縣建築業“三類人員” (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管理、繼續教育工作。
(十八)負責推進全縣建築業科技進步,指導項目技術攻關,積極推廣套用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負責指導全縣建築業企業的質量管理和全縣建築業優質工程的推薦、申報工作,組織推薦申報各級各類建築施工工法、優秀QC成果、科技套用示範工程;負責指導全縣建築業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九)負責全縣建築業企業建造師、小型項目管理師註冊、執業、繼續教育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全縣建築業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管理人員的崗位培訓、技術職稱的初審上報和職工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工作。
(二十)負責全縣建築業會計、統計、審計業務的指導和監管工作。
(二十一)指導縣建築行業協會、土木工程學會、建築會計學會、建築行業工會、建築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等群、社團組織開展工作。
(二十二)負責縣內建築市場的管理,規範全縣建築施工企業行為;參與建築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指導全縣農村建管工作。

內設機構

縣建築工程管理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法制科”、“財務科”牌子)
負責全縣建築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各項規章制度及重要文稿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文電處理、會務、印章、機關後勤、接待、保密、綜合治理、信訪、統戰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組織指導施工員、機械員、試驗員、資料員等建築業管理人員上崗證書的培訓與考試,負責全縣建築業專業技術職稱的初審、上報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建築業信息化建設工作,管理“海安建築業網”;負責管理本局駐外辦事機構;指導建築行業工會、建築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等群、社團組織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授權管理系統內的國有集體資產。
負責建築業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負責全縣建築市場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管理;承擔規範性檔案、行政處罰的審核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全縣建築市場管理行政執法。
負責全縣建築業會計、審計業務的指導和監管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建築安全監督管理費徵收工作;負責建築業會計繼續教育、年檢工作;負責匯總、上報財務報表;指導縣建築會計學會工作。
(二)行業管理科
指導全縣建築業企業深化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企業轉型升級;負責全縣建築業企業的資質初審上報和動態核查工作;負責建造師、小型項目管理師註冊、執業、繼續教育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建築業企業和入縣施工企業信用管理,組織《信用管理手冊》的年檢工作;負責全縣建築業統計報表的審核、匯總、上報和統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出縣施工企業的管理和赴外施工“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收繳工作,查處赴外施工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指導全縣建築業企業開拓市場,發展對外工程勞務合作,歸口管理建築業外經工作;規範建築市場,查處違反資質管理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職工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指導縣建築行業協會工作,組織推薦上報優質工程、科技示範工程、施工工法、優秀QC小組及評優評先工作。
(三)質量安全科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技術、質量、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負責指導檢查全縣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材料的初審、上報工作;加強對全縣建築行業“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管理、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建築業企業起重機械設備產權備案、使用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的推廣套用;負責受理縣內依法應當安全備案的建築工程、市政工程、裝飾裝修工程的安全備案工作;組織開展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負責文明工地的推薦上報工作;牽頭負責建築安全文明措施費的考評工作;負責入縣施工企業的登記備案工作;參與調查處理建築安全事故;指導各鎮開展村鎮建設、農民住房建設安全工作;指導土木工程學會工作。
縣建築工程管理局另下設海安縣建築工程管理服務中心(海安縣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站),為副科級建制的行政管理型全額預算全民事業單位。職能為:受縣建築工程管理局委託搞好行業管理及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為縣建築企業提供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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