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產權法院

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產權法院

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產權法院,海南省境內的司法機關。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產權法院是繼北京、上海、廣州後設立的第四個智慧財產權專門法院,專門管轄海南省內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實行智慧財產權審判“三合一”。目的就是為了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大對智慧財產權侵權打擊的力度,從而建立起全方位 全覆蓋 全流程的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體系。

最高人民法院負責人在揭牌儀式上表示,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產權法院,是嚴格保護智慧財產權、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舉措,要發揮智慧財產權審判職能作用,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要準確適用民法典關於智慧財產權、數據權利保護等規定,貫徹執行民法典司法解釋,推動民法典統一正確實施,依法服務科技創新和數字經濟發展;要加強司法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充分保護中外權利人合法利益,努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2021年第一個工作日,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產權法院開始正式收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產權法院
  • 成立時間:2020年12月31日
  • 辦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區長怡路
  • 性質:司法機關
  • 行政級別:副廳級
  • 機構屬性:海南省境內的司法機關
  • 隸屬: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事件背景,具體介紹,設立部門,管轄範圍,監督,法官任免,在職人員,行動,作用,設立意義,現任領導,今後發展,

事件背景

2020年12月22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 《關於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產權法院的決定(草案)》的說明。周強提出,設立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重大戰略部署的必然要求。從目前海南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的業務基礎、審判人才基礎和案件數量來看,設立自貿港知產法院的基礎條件已經具備。草案同時規定,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產權法院第一審判決和裁定的抗訴案件,由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法律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具體介紹

設立部門

按照“大業務、大審判、小行政”理念,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產權法院僅設立政治部審判事務部兩個行政管理部門,其他五個內設機構全部是業務部門,且單獨設立執行局,體現了智慧財產權保護系統化、專門化的要求。

管轄範圍

(一)海南省有關專利、技術秘密、計算機軟體、植物新品種、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涉及馳名商標認定及壟斷糾紛等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案件;
(二)前項規定以外的由海南省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
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產權法院
海南智慧財產權法院
(三)海南省基層人民法院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判決、裁定的抗訴、抗訴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其管轄的其他案件。
應由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產權法院審理的第一審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海南省基層人民法院第一審智慧財產權刑事判決、裁定的抗訴、抗訴案件,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履行相應檢察職責。

監督

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屬專門法院,其審級與中級法院相同。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產權法院的監督,依法定程式設立後,自貿港知產法院對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和海南高院的業務指導和審判監督,接受同級檢察機關法律監督。

法官任免

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院長由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提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由知產法院院長提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在職人員

海南自貿港智慧財產權法院截至2021年1月24日有在編幹警25人,是從全省抽調的業務骨幹組成的生力軍,其中博士2名、碩士12名,法學專業人才19名,外語專業人才3名,平均年齡36歲。
海南自貿港智慧財產權法院致力於培養一支“政治堅定、精通法律、熟悉技術並具有國際視野”的智慧財產權審判隊伍,提升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水平,為海南自貿港建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行動

2021年 1月12日、13日,海南自貿港智慧財產權法院調研組前往三亞南繁育種基地開展植物新品種權的行政、司法保護調研。通過現場考察、實地走訪,並聽取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海南省南繁管理局、三亞市農業農村局、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三亞市公安局崖州分局南濱所、一知農業諮詢(北京)有限公司、南繁基地育種專家及企業等30餘人提出的意見建議,形成初步調研情況匯報。
接下來,調研組將繼續深入重點園區調研,精準服務重點領域,就植物新品種的一體化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進行調研,為國家南繁矽谷建設、全球動植物種質資源引進中轉基地建設提供優質的服務和保障。
在“走出去”的同時,海南自貿港智慧財產權法院注重加強溝通協作,與相關部門共同構建智慧財產權大保護格局。
2021年1月12日下午,海南省知識產權局黨組書記、局長肖超率隊到海南自貿港智慧財產權法院調研,雙方就落實設立一體化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打造綜合性的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的集成創新方案開展座談。

作用

夏君麗介紹,圍繞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創新驅動發展需要,海南自貿港智慧財產權法院已經組建專門團隊,加大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南繁育種、深空深海、醫療科技、數字創意等重點產業智慧財產權的司法保護力度,積極主動為規範智慧財產權證券化提供司法服務,加快探索完善重點領域專利保護規則。
“在構建多元化解糾紛解決機制,智慧財產權專利、商標、著作權的保護等方面,特別是植物新品種領域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銜接機制將發揮整體活力,構建一體化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 省知識產權局局長肖超說。

設立意義

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產權法院設立後,將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最佳化司法職權配置,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規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實行法官員額制,精幹設定內設機構,推行扁平化管理,進一步提升我國司法形象。
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產權法院,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重要指示精神,嚴格保護智慧財產權、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舉措。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就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加快建設科技強國作出重大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對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為人民法院進一步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提供了根本遵循。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產權法院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上來,始終保持正確政治方向,增強責任感、使命感,立足區位優勢,把握髮展機遇,依法履職盡責,加強機制探索,為提升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水平,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現任領導

蘇志輝: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產權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郭魏: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產權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吳昌智: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產權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今後發展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要求,要發揮智慧財產權審判職能作用,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要準確適用民法典關於智慧財產權、數據權利保護等規定,貫徹執行民法典司法解釋,推動民法典統一正確實施,依法服務科技創新和數字經濟發展。要加強司法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充分保護中外權利人合法利益,努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要推動完善行政執法和司法銜接機制,強化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促進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要圍繞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創新驅動發展需要,加大對新興產業、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植物新品種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加快探索完善重點領域專利保護規則。要加強我國自主智慧財產權保護,深化對外司法交流合作,全面提升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國際影響力,推動全球智慧財產權治理體制向著更加公正合理方向發展。
周強強調,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和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為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推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提供有力司法服務。
海南自貿港智慧財產權法院將健全完善符合智慧財產權案件特點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技術事實查明體系和多元化解糾紛解決機制,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等國際機構相關專家納入海南自貿港智慧財產權法院專家名錄,引入國內外知名智慧財產權調解、仲裁機構入駐訴訟服務中心,提升司法服務能力,推動形成海南自貿港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新格局。
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產權法院將著力解放思想,大膽創新,著力提高智慧財產權保護法治化水平,提升智慧財產權審判公信力和國際影響力。對照智慧財產權審判事業長遠發展的需要,努力打造一支革命化、專業化、國際化的過硬審判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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