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範性檔案備案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範性檔案備案工作的通知》是一部海南省政府相關部門於2000年11月20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範性檔案備案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83002
  • 發布文號:瓊府辦[2000]133號
  • 發布日期:2000-11-20
  • 生效日期:2000-11-20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發布單位】83002
【發布文號】瓊府辦[2000]133號
【發布日期】2000-11-20
【生效日期】2000-11-2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具體內容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範性檔案備案工作的通知
(瓊府辦〔2000〕133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規範性檔案監督規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63號,以下簡稱63號令)發布實施5年多來,對加強我省規範性檔案的監督,保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正確實施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有一些市、縣、單位對執行63號令重視不夠,出現了一些規範性檔案違法制定和違法執行的情況和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正確實施。為了切實加強對我省規範性檔案的監督,必須強化規範性檔案備案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市、縣政府和省政府直屬各單位(以下簡稱報送機關)要認真貫徹實施63號令的規定,加強對規範性檔案備案工作的領導和檢查督促,指定專人負責,切實抓緊落實規範性檔案備案工作。
二、各報送機關必須在2001年1月5日前將2000年度制度的規範性檔案一次性報送省法制辦公室備案。同時,將具體負責備案工作的人員名單、聯繫電話一併報上。
三、從2001年起按63號令規定應當報送省政府法制部門備案的規範性檔案實行一件一報制。即自規範性檔案發布之日起30日內報送省法制辦公室備案。
四、規範性檔案備案應報送下列材料:
(一)備案函;(二)規範性檔案標準文本;(三)起草說明和主要依據。上列材料均為原件一式兩份。
每年1月底前,報送機關還應將上一年度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目錄報送省法制辦公室。
五、凡未按本通知要求落實規範性檔案備案工作的,省政府辦公廳將依據63號令的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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